巡察公告(中共钟祥市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办法》和中央、省委、荆门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巡察组将于2023年4月上旬至7月中旬,分别对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医保局、市卫健局、市妇幼保健计生中心、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疾控中心、丰乐镇(含村、社区)、洋梓镇(含村、社区)、冷水镇(含村、社区)、东桥镇(含村、社区)开展巡察。本轮驻点巡察工作分三批进行,根据工作安排,市委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已于近期启动第二批巡察工作(名单附后)。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以“两个维护”为根本政治任务,围绕“三个聚焦”,深入查找问题。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查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组(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本部门本单位核心职能情况。村(社区)重点了解乡村振兴、汉江流域综合治理、“三资”管理、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情况和中央有关惠农利民政策的落实情况、中央关于意识形态有关部署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检查党组(党委)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重点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