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溯源固本、认清大势
(一)法治思维的历史溯源:从中华法系到新时代法治建设的传承演进
(二)法治思维的核心内涵:新时代党员干部的基本思维方式
(三)强化法治思维的重大意义:新时代县域治理的必然要求
二、学深悟透、把握精髓
(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法治建设的根本立场
(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
(四)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
(五)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建设的战略定位
(六)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治建设的总抓手
(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八)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
(九)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面
(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
(十一)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法治建设的关键所在
三、躬身践行、知行合一
(一)筑牢思想根基
(二)夯实知识基础
(三)严守纪律规矩
(四)提升实践能力
四、压实责任、强化保障
(一)强化政治引领
(二)强化示范引领
(三)强化考核监督
(四)强化宣传教育
(五)强化能力建设
法治思维党课讲稿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作为县域治理的“一线总指挥”,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否具备扎实的法治思维、过硬的法治能力,直接决定县域治理效能,直接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全县高质量发展大局。
今天,我们以“筑牢法治思维、强化法治担当”为主题,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阐释法治思维的时代内涵与实践要求,目的就是引导全县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自觉把法治思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工作、服务群众,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XX、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溯源固本、认清大势,深刻把握强化法治思维的历史逻辑与时代意义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法治思维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植根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沃土,传承于我们党百年奋斗历史,立足新时代治国理政实践形成的科学思维方式。深刻认识强化法治思维的历史背景、核心内涵和重大意义,是我们自觉践行法治、坚守法治的前提和基础。
(一)法治思维的历史溯源:从中华法系到新时代法治建设的传承演进。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法治传统,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积淀了丰富的法治智慧,为新时代法治建设提供了深厚滋养。从先秦“礼法合一、德主刑辅”的治国理念,到秦汉“援法断罪、赏罚分明”的治理实践;从唐代《唐律疏议》确立“礼法并用、宽严相济”的法典典范,到明清“法者,治之端也”的治理共识,中华法系始终强调“民为邦本、法为基石”,注重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法治文明,为世界法治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不断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法治道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在革命根据地制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推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确立了依法治党、依法治军的初步实践;新中国成立后,制定颁布第一部宪法,构建起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框架,开启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纪元;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法治建设逐步走上正轨。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依法治国,到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地位;从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新时代法治建设实现了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从“法制建设”到“法治治理”的历史性跨越。法治思维,正是在这样的历史传承、时代演进中,成为新时代党员干部必备的核心素养。
(二)法治思维的核心内涵:新时代党员干部的基本思维方式。法治思维,本质上是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分析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的理性思维方式,是党员干部政治素养、思想觉悟、能力水平的集中体现。其核心内涵集中体现为“六个坚持”:一是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法治思维的首要要求,就是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始终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自觉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和权威,坚决摒弃“权大于法”“情大于法”的错误观念。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法治的根基在人民,法治的力量在人民。法治思维的核心立场,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权益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始终做到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坚持职权法定。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依法行使。法治思维的关键准则,就是牢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清晰界定权力边界,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坚决杜绝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越权决策。四是坚持公平正义价值。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是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最基本期待。法治思维的价值追求,就是把公平正义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偏私、不歧视、不徇情,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五是坚持程序正当原则。程序是实体公正的保障,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实体正义。法治思维的重要体现,就是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做到决策讲程序、办事守规矩、执法重规范,坚决杜绝重实体、轻程序,以程序违法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六是坚持权责统一理念。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法治思维的底线要求,就是牢固树立权责对等意识,行使权力必须承担责任,违反法律必须受到追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强化法治思维的重大意义:新时代县域治理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县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各类矛盾风险交织叠加,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具有极端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第一,强化法治思维是践行“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必然要求。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阐明了法治建设的政治方向、根本原则、核心任务,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强化法治思维,本质上是政治要求、政治责任。全县党员干部只有不断强化法治思维,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才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在我县不折不扣落地生根。第二,强化法治思维是破解发展难题、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当前,我县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建设攻坚、乡村振兴推进、民生福祉改善等各项工作,都面临诸多矛盾和挑战。比如,项目征地拆迁中的利益协调、企业发展中的权益保障、基层治理中的矛盾化解、生态保护中的责任落实等,都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破解。只有全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履职,才能有效化解各类矛盾风险,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汇聚高质量发展合力,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第三,强化法治思维是践行初心使命、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本途径。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我们党的初心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法治是保障人民权益、实现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当前,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越来越高,对依法维权的需求越来越强,对党员干部依法办事的要求越来越严。如果我们缺乏法治思维,遇事不讲法、办事不依法、解决问题不用法,就会损害群众合法权益,伤害群众感情,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只有强化法治思维,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法治方式贯穿于服务群众全过程,才能更好地回应群众期盼、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第四,强化法治思维是提升治理效能、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支撑。县域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县域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是县域治理的最优方式,具有稳定性、规范性、强制性、可预期性等特点,能够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当前,我县基层治理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基层干部法治意识不强、依法办事能力不足、矛盾化解方式简单粗暴、权力运行不够规范等,这些问题本质上都是法治思维缺失、法治能力不足的表现。只有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提升运用法治方式治理基层的能力,才能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县域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县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第五,强化法治思维是锤炼过硬作风、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法治思维与作风建设相辅相成、辩证统一。法治思维强,作风就实;法治思维弱,作风就浮。当前,我县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顽瘴痼疾尚未彻底根除,少数干部存在特权思想、侥幸心理,办事不讲规矩、不守纪律,甚至以权谋私、违法违纪。强化法治思维,就是要引导党员干部敬畏法律、敬畏纪律、敬畏权力,自觉用法律和纪律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坚决摒弃特权思想、侥幸心理,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担当作为的优良作风,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学深悟透、把握精髓,精准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其核心要义集中体现为“十一个坚持”。这“十一个坚持”,既是重大工作部署,又是重大战略思想,我们必须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来,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实践、推动法治建设。
(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作为县域,就是要始终坚持县委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县工作总体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确保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法治建设的根本立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作为县域,就是要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法治建设的最高标准,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法治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县人民。
(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这条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核心要义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立足我国国情,从我国实际出发,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县域,就是要坚定法治自信,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立足我县发展实际,探索符合县域特点、具有县域特色的法治建设路径,推动法治建设与县域发展深度融合。
(四)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必须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弘扬宪法精神。作为县域,就是要把宪法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推动宪法精神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成为全县人民的共同遵循。
(五)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建设的战略定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国家治理现代化,本质上是法治化。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把法治贯穿于国家治理全过程、各方面,用法治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必须坚持改革与法治良性互动,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用法治引领改革、推动改革、保障改革。作为县域,就是要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于县域治理全过程,依法规范权力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