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晓明
以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海南高质量发展
沈晓明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具有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和试验最高水平开放政策的独特优势。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改革开放重大举措,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发展作出的一个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海南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历史机遇。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
深刻领会“着眼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促进生产要素自由便利流动”的要求,推进更高水平开放。着眼于两个大局,既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又要持续推进经济全球化。自贸试验区是经济全球化风起云涌的产物,建设海南自贸港是中央主动应对经济全球化遭遇更大逆风和回头浪,旗帜鲜明反对保护主义、支持经济全球化,推进更高水平开放的战略选择和实际行动。建设自由贸易港,“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指的是开放的水平,“促进生产要素自由便利流动”指的是开放的内容,与习近平总书记“自由贸易港是当今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的论断一脉相承,就是要探索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我国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体系的前沿地带。
深刻领会“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的要求,推进更深层次改革。自贸试验区强调制度创新,海南自贸港强调的是制度集成创新,改革的强度和力度更大。要在“集成”上下功夫,把相关制度创新有机融合、协同集成,来解决新的问题、形成新的效应,而不是简单叠加。要以更高水平开放促进更深层次改革,发挥改革系统集成的“试验田”作用,积极探索建立适应自贸港建设的更加灵活高效的法律法规、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破除阻碍生产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
深刻领会“高质量高标准建设自贸港”的要求,推进更高质量发展。自贸试验区主要是制度创新,要求可复制可推广,没有优惠政策;海南自贸港是“制度创新+优惠政策+法治规则”,不再强调可复制可推广。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把自贸港的政策优势、制度优势和原有的生态优势相融合,切实转化为海南发展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形成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成为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和典型示范。
深刻领会“海南省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准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