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公寻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政府防汛工作汇编(15篇)VIP专享

目录

  1. 2021年济宁市中心城区防汛工作方案 3

  2. 2021年钦南区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17

  3. 2021年沙河镇城镇房屋防汛工作实施方案 23

  4. 2021年台山市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安全检查方案 31

  5. 板桥镇2021年防汛防台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37

  6. 大坝镇防汛工作方案 44

  7. 福州市教育系统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54

  8. 光山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防汛工作方案 59

  9. 横港镇2021年防汛度汛实施方案 64

  10. 怀化市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67

  11. 霍山县漫水河镇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73

  12. 李家湾乡人民政府李家湾乡2021年防汛工作实施方案 77

  13. 临川区荣山镇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防汛工作的实施方案 85

  14. 六盘水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91

  15. 平溪镇2021年防汛安全工作方案 97


2021年济宁市中心城区防汛工作方案

为做好今年城市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当前实际,制定2021年济宁城市防汛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做好思想、组织、物资等各项准备工作,全面落实防大汛、抢大险、抗大洪、救大灾的各项措施,确保城市度汛安全。今年济宁城市防汛的总体目标是:客水不进城,内涝不成灾,城市不受淹,受灾不伤人,确保城市安全;在遇短时间强降雨时及时排除积水,道路交通不中断;在遇有较大或特大洪涝时有对策,最大程度把灾害降到最低。

二、任务分工

根据上述总体目标要求,今年济宁城市防汛的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一)任城区、兖州区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全面做好城市防汛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及河道堤防安全。各区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国家防总《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汛﹝2015﹞20),对辖区内学校、医院、养老院、商业中心、地下商场、人防工程和重要有毒有害污染物、易燃易爆生产或仓储地等重点防护对象,因地制宜地组织各责任单位编制专项应急预案,确保专项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有针对性的实施现场演练。负责搞好建成区内梁济运河、洸府河、南跃进沟、泗河、蓼沟河、太白湖等河湖的堤防安全,汛前对堤防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观测、警戒和防守,汛期安排专人进行巡查,遇有险情及时处理并向市城防指报告。汛前备足草袋、落实取土地点、抓好抢险队伍的培训演练工作,对超标准洪水,做到水涨堤高,确保行洪安全。任城区要联合市人防办对辖区内太白楼路地下人防商城、运河城及秀水城等单位,进行一次专项应急演练,确保暴雨期间地下人防工程泄洪畅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全面抓好城市防汛设施大检查。对辖区内所有雨水井、排水管道、出水口全部清挖疏通,确保排水畅通。对往年积水点和易涝区域研究制定强排方案,落实强排设施和应急抢险人员,确保度汛安全。对道路雨、污水井盖防坠网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做好加装和更新。对防洪涵闸、提水泵站等各类排水设施进行全面维修和试车,老化的设备和部件要抓紧更换,确保汛期发挥作用。对辖区内所有出水口研究制定强排方案,落实强排机械设备,在降雨量较大、城市河水涨满、梁济运河、洸府河、泗河水位上涨时实施强排。对所管辖的立交桥强排泵站进行全面维修和调试,并安排专门人员值班,遇有积水时及时开泵排水,确保过往车辆和群众的通行安全。组织道路排水抢险队伍,分工落实到各路段,备足防汛物料,在降雨期间巡回检查,及时做好疏通和强排工作。

3、加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度汛。督促城市各重点工程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跨汛期工程要制定工程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逐一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不出任何问题,对跨河工程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得影响城市河道、排水管网行洪、泄洪。各区要重点抓好辖区内积水点改造及次干道、小街巷雨污分流片区改造的安全度汛工作,确保主汛期前完成地下管网铺设。

4、抓好社区、危房和农贸市场及便民疏导点汛期安全工作。按照辖区责任制要求,组织人员细致开展棚户区、危陋住宅区危房的调查摸底和维修工作,督导产权单位及时进行维护、加固,对不能安全度汛的,要制定强降雨期间人员疏导应急预案,组建房屋防汛抢险队伍,迅速组织住户进行撤离,确保汛期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配备值班人员,做好暴雨预警响应,关键时刻做好人员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使用干挂石和玻璃幕墙的建筑,要全面进行检查,遇到大风暴雨天气,督促各产权单位做好周边的警戒工作,防止居民靠近。做好辖区内各农贸市场和便民疏导点内的排涝工作,汛期前要督导市场管理单位对市场内排水管网进行一次全面清掏,确保农贸市场和便民疏导点度汛安全。

5、开展商场、娱乐场所汛期安全大检查和防汛队伍建设。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开展辖区内各商业企业、各类地下商场、娱乐场所、地下停车场和住宅小区地下车库的防汛安全检查,完善紧急疏散撤离方案,备足抢险物资、装备和工具,防止被淹、被灌出现伤亡事故。任城区政府负责组织500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兖州区政府负责组织200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济宁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100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太白湖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100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组织10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根据设防任务,各区要以街道办事处或部门为单位组建应急抢险队伍,注明集结人数、地点、时间、负责人、联系人和抢险物料以及所需机械设备。同时要加强防汛队伍综合应急演练,提高防汛抢险的综合指挥、组织协调能力,增强防汛队伍应对复杂局面能力。

(二)市发展改革委

负责协调筹集储备部分应急防汛抢险粮油物资;向市城防指提供储存单位防汛抢险粮油物资库存情况,以便应急调用;会同有关部门提供灾后粮油物资的供应;负责组织协调洪涝灾害期间灾民的救灾粮油物资储备、调配和发放等工作。

(三)市教育局

根据汛期特点,组织开展全市校舍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各类学校教学楼、生活用房、围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层层落实校长责任制,逐级负责制,确保各项防汛措施落实到位。对排查的危房、危墙要逐一登记,及时维修加固,对不能安全度汛的,要尽快落实搬迁方案,避免出现伤亡事故。要重点加强砖砌围墙周边的安全防护工作,强降雨期间采取有效警示措施,引导师生安全通过。要加强对学生安全防汛知识教育,制定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开展防汛演练,一旦出现大的汛情,确保全体师生安全及时进行疏散。在遇有紧急情况时,按照预案,采取停课措施,确保安全。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督导本系统的防汛工作,压实本系统安全度汛责任;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通讯保障和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

(五)市公安局

负责维护防汛抢险治安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时侦破破坏城市防洪、水文测报和通信设施及盗窃城市防汛物资的案件;负责组织防汛抢险道路管制、积水道路封闭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等措施,建立绿色通道,保障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及时到达险情灾情发生地;在危险路段设置交通禁行标志,确保市民出行及车辆通行安全;加强对车辆落水后乘客逃生方法和自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增强车辆被淹时市民群众的自救能力。

(六)市财政局

负责落实城市防汛经费和抗洪抢险资金工作。

(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综合管理和防汛安全应急处置提供信息化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城市排水防涝工程的规划控制;负责查处影响防洪安全的盗挖滥采矿山资源非法行为和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八)市生态环境局

负责水环境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向市城防指及时通报汛期水环境质量状况。

(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抓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和房屋征收工地防汛工作。加强对市管房屋市政施工工地安全度汛管理和监督检查,重点做好施工现场高空设施、塔吊、脚手架等设施的加固和深基坑、施工堆土、临时工棚周边及市政施工工地雨污水管网的安全管理和普查,对普查的问题督导有关单位采取加固、回填或拆除等有效措施,确保设施安全度汛;对建筑施工中挖掘的基坑,汛期要安排专人看守,落实排水措施,严防塌方、滑坡等事故的发生。根据汛期特点,全面安排部署建筑工地的安全度汛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层层落实项目责任制,逐级负责制,确保各项防汛措施落实到位。

2、对市属直管公房进行全面检查,对危房逐一登记,及时维护加固;对不能安全度汛的,要组织住户进行搬迁撤离,以确保汛期居民安全;要充实防汛抢险队伍,备足抢险物料。

3、加强对城市供气、供热等单位行业防汛指导,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强对设备设施和线路检查维护,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水淹、防雷电措施,重点加强对低洼地带燃气管网排查力度,指导项目单位制定汛期应急处置方案,做好抢修抢险技术、设备、人员等方面的准备,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预案,确保城市生活生产的正常进行。

(十)市城市管理局

1、做好城区市直管市政设施疏通维护工作。完成洸河路、红星路、建设路等市管11条道路雨水井的清掏、疏通及太白楼东路强排泵站、火炬路立交桥泵站等9处防汛强排泵站的维修、养护工作,保障排水系统通畅;负责市直管道路(桥梁)路灯设施的检查、维修、加固和安全用电管理工作。

2、加强城市垃圾处理防汛工作。制定强降雨期间垃圾清扫、运输、处置应急预案,做好抢修抢险设备、人员等方面的准备,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预案,确保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3、加强城市园林绿化防汛工作。强化市管各广场绿地设施的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对直管道路、广场绿地各类树木、绿化设施进行加固,增强抵御暴风雨能力。

4、对直管区域内各类广告牌匾进行全面整治,对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督促产权单位及时更换或维修加固,确保度汛安全。

5、负责市直管区域易涝点、积水点、立交桥涵的实时监控,确保信息畅通。

(十一)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制定汛期公交运营专项应急方案,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负责应急抢险物资的运输工作;负责做好所辖路段和公铁立交桥下安全度汛工作,加强对过境国省干道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十二)市城乡水务局

1、根据雨情汛情,及时调整老运河对口闸和微山湖上级湖水位,确保上游客水不进城市,避免下游水位过高造成城区河道排水困难;负责水文测报设施的建设、维护,暴雨洪水监测和预警工作;做好雨情、水情测报等工作。

2、做好城市河道安全泄洪工作。对城区老运河、小洸河、小府河、越河、任城河等主要防洪排涝河道进行全面检查,对存有安全隐患的河道护坡进行维修加固,清除一切阻水障碍和垃圾污物及阻水建筑(构)物,确保泄洪畅通。做好河道闸坝等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对城区河道实施动态控制,根据河道水位,及时调整节制闸、橡胶坝,确保行洪畅通;遇有强降雨或超标准洪水及时调整引水入城上游涵闸。

3、加强对低洼地带供水和污水管网等重点部位排查力度,指导各项目单位制定汛期应急处置方案,做好抢修抢险技术、设备、人员等方面的准备,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预案,确保城市生活生产的正常进行;指导各城市污水处理厂做好汛期水量增加的安全运行调度工作,确保达标排放。

(十三)市商务局

负责督导各商场、农贸市场等区域的防汛工作,指导各产权单位做好商场、农贸市场内排水管网疏通、设施安全的排查和维修等工作,确保强降雨期间安全度汛。

(十四)市文化旅游局

负责组织协调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汛期宣传工作,及时向广大市民群众报道预警信息和防灾减灾知识。

(十五)市卫生健康委

负责防汛期间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医疗救护队,负责受灾群众的医疗及伤亡人员抢救处置,实施灾区卫生防疫。

(十六)市应急管理局

负责强降雨期间汛情的统一指挥、调度、应急处置等工作;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汛情灾害救助等工作;负责督导各企事业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重点加强工矿商贸行业的防汛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消防支队做好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

(十七)市国资委

负责督促本系统所属企业做好防汛安全和抗洪抢险工作,责成供水、供气、供热和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单位做好城市的防汛准备及专项应急预案修订、演练工作,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确保汛期城市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

(十八)市市场监管局

负责强降雨期间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度汛期间市场持续稳定;汛期洪涝灾害一旦发生时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行为,保持物价稳定;做好洪涝灾害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

(十九)市人防办

组织对单建式和附件式防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建立排查问题清单,消除安全隐患;制定城市地下人防工程安全度汛专项应急预案,督促地下人防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城市防汛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各项排水防水措施,防止雨水倒灌出现坍塌、伤亡事故。重点加强太白楼路地下人防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防汛专项应急预案,增强专项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并组织演练,确保太白楼路地下人防工程安全度汛。

(二十)市气象局

负责及时准确的提供天气预报和雨情信息资料。

(二十一)国网济宁供电公司

负责保障防汛抢险安全供电管理,重点做好各类地下高压电缆运行管理工作。

(二十二)市联通公司、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

负责所属通讯系统完好和安全运行,保证防汛抢险信息及时、准确、优先传递,配合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通过短信等方式做好汛期恶劣天气预报的发布工作。

(二十三)济宁军分区

根据市城防指指令,负责组织驻济部队、民兵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物资转移等重大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继续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城市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各级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市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导全市城市防汛工作,对济宁中心城区的防汛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市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城市防汛的日常工作。有关部门单位的行政负责人,要对所承担的防汛任务全面负责、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城市防汛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在防汛紧急时刻,要坚守工作岗位,亲临一线指挥,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参加应急抢险工作,果断处理应急抢险中出现的问题,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

(二)建立强有力的防汛机构。建立强有力的防汛机构,是做好防汛工作的关键和保证,各区要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城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组成人员,将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明确各重点区域和构筑物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坚持责任到岗、到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防汛工作任务,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熟悉防汛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具体抓好防汛工作。各区城防办要按照济宁市中心城区防汛工作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做到领导、思想、组织、物资、技术五到位。自61日起,各级城市防汛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上岗到位,严加防守、尽职尽责,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准确及时掌握水情、工情、险情、灾情,为领导科学决策部署提供第一手资料。

(三)严格防汛工作纪律。在城市防汛工作中,要严格组织纪律,确保思想高度集中统一。不论哪级组织、部门和个人,都要无条件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应急抢险中,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或不参加应急抢险。对贻误战机,造成严重损失者,要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形成城市防汛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都要正确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国家、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总指的统一部署,服从调度,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共同把城市防汛工作做好。城市内的所有驻军、机关、人民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和每个居民,都有参加应急抢险的义务,在汛期紧急情况下,要全民动员,全力以赴,齐心协力夺取今年城市防汛工作的全面胜利。

2021年钦南区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据气象部门预测,2021年钦州全市总降水量与常年相比偏多,影响钦州的台风有4-6个,较常年偏多,影响比较严重。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始终绷紧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这根弦,谋深做实2021年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根据《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钦防指〔20211号)和《钦州市钦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转发〈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交通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区交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区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各二层单位负责人组成。成立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股,具体组织协调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1.道路运输方面,重点督促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强化汛期营运车辆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GPS监控动态管理,杜绝驾驶人员汛期冒险行车和超速行驶。要随时注意雨情、路况变化,不能运行的线路要及时停开,要充分发挥GPS安全监控系统的作用,加强安全动态监管,确保汛期道路运输安全,防止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水路运输方面,重点落实水上运输安全防范措施。强化汛前检查,督促隐患治理,对渡口、渡船、水运企业开展全方位安全检查,检查出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督促整改到位,整改不力的停产、停航;加大巡查力度、强化安全监管,对辖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严格落实“三查”制度,(即: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水上企业及船舶做好台风、风暴潮、大雾等恶劣天气的防范措施,并根据气象情况合理安排生产任务,严禁冒险作业。

3.公路建、管、养方面,重点加强辖区内路巡路查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桥梁(含桥底通道)、涵洞、边坡、沿江沿河、临水临崖路段的巡查力度,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泥石流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清除。对公路边沟、截水沟、下水道及时进行清理,确保排水通畅。出现边坡坍塌或桥涵冲毁等突发事件时,养护部门立即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对危险路段要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迅速组织力量抢修险情路段。

(二)切实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物资储备工作,要指定专人管理,对

物资品种、规格、数量、存放地点、管理人员等内容要逐一登记造册。对防汛抗旱储备的物资进行全面盘点,淘汰过期、变质、损毁的物资,并及时增储补充,区公路所、区运管所和区航管所要对现已准备的应急车船再次进行盘点,做到一有险情、灾情,能立即调得出、用得上的对建设工程容易出险的部位,要在周边安全区域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

(三)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普及汛期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要强化舆论监督作用,对汛期安全走过场、隐患整治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整改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准备,全面履行防汛防台职责,增强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思想,积极主动地做好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指挥到位、投入到位。班子成员及有关人员都要做到责任清楚,任务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并及时组织实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三)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加强检查和指导,督促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防汛防台安全保障水平。并要明确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主体,认真组织开展防汛防台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查不留盲区和死角,确保隐患整改一处不漏,务求实效,不走过场。

(四)强化监督检查,实行跟踪督办

各单位要加强检查和指导,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及时掌握重大隐患的整改销号情况。按照“谁立项,谁督办整改,谁组织验收”的原则,及时整治和消除事故隐患。对整改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重点督促检查,督促加大整改力度,确保事故隐患及时得到整改和消除。要充分运用限期改正、停产整顿和行政处罚等手段,强化行政执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从严加重追究责任。‍

(五)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参与

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板报等宣传方式,在车站(码头)等人员集中场所,向职工和群众宣传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和群众认识防汛防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要鼓励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为防汛防台安全工作建言献策,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和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动,做到群策群防。‍

(六)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情况

各单位要及时报告防汛防台安全相关情况,对有险情或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及时上报。对出现迟报、漏报、隐瞒不报或者没有及时组织事故救援而造成事态扩大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者和领导的责任。各单位要将钦南区交通运输行业2021年度防汛风险隐患点数据库表于2021325日前报局综合股。

2021年沙河镇城镇房屋防汛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做好北京市城镇房屋安全度汛工作,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北京市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京政汛发〔20212号)、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防汛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的通知》(京建防汛〔20192号)和区住建委城镇房屋防汛工作要求,在认真总结历年城镇房屋防汛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和本市、本区有关防洪防汛相关办法,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如下工作。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重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国家防总、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办、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办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立足于应对极端天气和局部强降雨天气,不断提升城镇房屋防汛应急减灾能力。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少影响”的防汛工作目的。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防汛工作底线,坚持“在岗、在职、在责”的防汛值班要求,弘扬“献身、求实、负责、担当”的首都防汛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城镇房屋防汛工作体系,补齐房屋防汛工作短板,监督落实各项城镇房屋防汛工作制度,及时消除房屋防汛工作隐患,把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保障城镇房屋使用安全。

(三)工作重点

一是城镇危旧房屋、低洼院落积水及普通地下室倒灌等问题要重点关注,组织好抢险抢修工作;二是群众反映的城镇房屋使用安全问题要认真落实“接诉即办”,力争做好“未诉先办”保证汛期城镇房屋使用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防汛工作责任制体系

‍1.城镇房屋防汛实行属地负责制。各社区、沙河房管所及物业管理公司在镇政府领导下开展房屋防汛、抢险、避险、救灾等工作。

2.建立城镇房屋防汛指挥体系。沙河镇设立2021年防汛指挥部和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本辖区城镇房屋防汛等工作;各社区、沙河房管所及物业管理公司也要设立相应机构,明确岗位和人员的责任分工,负责落实城镇房屋防汛工作。

3.各社区、沙河房管所及物业管理公司,参照本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实际,制订本辖区、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指挥体系、岗位职责、汛前准备、汛期应急等环节的具体流程,要求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制度落实、应急措施具体可行。

各单位依据《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京应急委〔20193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防汛专项分指挥部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防汛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京建防汛〔20192号),补充修订本单位房屋防汛应急预案。城镇危旧房屋、低洼院落和普通地下室等房屋防汛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要建立清册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联系电话,遇有汛情、险情必须严格执行应急预案。

(二)完善城镇房屋防汛工作应急机制

1.各社区、沙河房管所及物业管理公司,要建立和完善危旧房屋雨天安全保障工作制度,所有城镇危旧平房(直管房、单位自管房、物业管房、城镇私有平房)、棚户区等全部纳入城镇房屋防汛工作应急体系。

2.要针对防范重点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和人员责任落实,按照“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原则,充实房屋防汛应急救援力量,形成专兼结合、规模适度、管理规范、设备齐全的应急抢险体系。

3.汛前要组织防汛应急专业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培训演练要与防汛“五落实”(责任制落实、预案落实、队伍落实、物资落实、避险措施落实)相结合。区住建委在汛前将组织房屋防汛演习,并对部分单位的防汛抢险演练情况进行抽查。

(三)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要在2021年度城镇房屋安全检查的基础上,重点组织对房屋安全检查中的锁门户、拒查户,老旧危破平房、中式旧楼、简易住宅楼、低洼院落,住宅小区排水设施、普通地下室及未拆迁等重点区域、重点房屋和重点部位进行安全复查或排查,对发现的房屋安全问题要采取措施,确保不留盲区死角,保障汛期房屋住用安全。

2.要组织对楼房的雨落管、共用天线、避雷设施、广告牌和顶层屋檐的装饰物等进行检查,对可能危及房屋安全的树木、人防和供电设施等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排除隐患。

3.要在房屋安全排查和复查的基础上,逐级建立一般破损房、严重破损房、危险房和严重积水区域基本状况数据库,明确房屋解危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解危资金。

4.要按照《北京市城镇房屋防汛管理办法》(京建房〔2005503号)等有关规定,组织房屋修缮解危,包括房屋局部木结构加固,危险房墙、院墙拆砌和屋面漏雨修补等,督促普通地下室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采取防止倒灌的措施。

(四)落实房屋防汛物资保障

各社区、沙河房管所及物业管理公司,要按照“自储代储结合、分级适度储备、统一调度使用”的原则,参照近年发生的险情、灾情及房屋状况的需要进行物资储备。及时更新物资,建立储备台帐,明确物资购置、登记、储备、调用制度,将物资存放在有利于随时调用的场所,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保养,确保抢险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五)组织开展房屋防汛宣传工作

各社区、沙河房管所及物业管理公司,要重点宣传城镇房屋防汛工作,向社会投放公益宣传片,组织社会宣传互动活动,配合辖区开展房屋防汛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普及市民房屋防汛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避险自救能力。

各社区、沙河房管所及物业管理公司在今天召开全镇城镇房屋防汛工作动员会后也要召开辖区房屋防汛动员会,深入做好防汛宣传动员工作。

(六)加强房屋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1、各社区、沙河房管所及物业管理公司,要加强对城镇房屋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房屋防汛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房屋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或新发现的房屋安全问题,必须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限期解危。

2、各社区、沙河房管所及物业管理公司要加强对本辖区城镇房屋防汛工作的监督管理,明确房屋安全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城镇私有平房,特别是出租私房安全的监督管理。对出租私房中的危险房屋应书面告知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严格落实危险房屋不得出租的规定,及时督促房屋所有权人解危。

下汛后,各单位应做好城镇房屋防汛总结工作。沙河镇将于11月上旬召开房屋防汛工作总结会。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巡查制度

各社区、沙河房管所及物业管理公司要明确责任人,负责对本辖区、本单位防汛重点区域和重点房屋的安全进行检查,加强雨中、雨后巡视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

(二)严格落实联动处置机制

对汛期突发险情,责任单位的抢险队伍必须及时赶赴现场,积极抢险抢修,并将险情及抢险情况1小时内书面报告属地政府和区住建委城镇房屋防汛办公室。应急抢险工作必须做到指挥到位、响应及时、职责明确、上下联动、抢险高效、快速处置、及时报告。

(三)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

各单位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根据天气预报预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房屋防汛指挥及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决策,有效处置。对发生房屋安全责任事故和贻误抢险时间、造成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

各社区、沙河房管所及物业管理公司,要根据区防汛办、区住建委和沙河镇城镇房屋防汛指挥部要求,及时报告雨情、险情和抢险等信息。信息报送采取首报、续报和通报的方式,重要汛情报送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夜间和节假日值班人员也要及时收集上报城镇房屋雨后查房及抢修情况。

1.在区政府主管部门发布雨情预警、预报或属地发生中雨以上或持续小雨降雨后,各社区、沙河房管所及物业管理公司,要及时将城镇房屋雨后查房及抢修情况收集报送沙河镇房屋防汛办公室,包括夜间和节假日,没有问题的也要报送。

2.房屋倒塌达到上报标准的,责任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逐级上报,并于事故发生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书面报告和城镇房屋倒塌报告表,报送区住建委和沙河镇房屋防汛办公室。

3.各单位组织开展房屋安全隐患复查、排查及整改工作要贯穿汛期。‍

2021年台山市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安全检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汛前防汛防风的工作部署,保障三防责任制落实到位,切实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早准备各项应对措施,提高三防减灾成效,特制订本检查方案。

一、检查方式和内容

‍2021年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安全检查,主要是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镇(街)基层三防工作体系建设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水库、堤防、水闸、水电站、机电排灌泵站、蓄水1万立方米以上山塘等水利工程的运行工况和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内涝黑点、危房、削坡建房、简易工棚、铁皮屋、泥砖房、建筑工地、景区(公园)、滨海浴场、自然保护区、林场、农场、尾矿库、堆渣场、渔船、“三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4、如遇无法支付、或其他问题请联系客服微信:22665800

如遇无法支付、或其他问题请联系客服微信:22665800


政府防汛工作汇编(15篇)

确认删除?
搜索资料
我的下载
浏览记录
会员中心
网站首页
回到顶部
联系客服
  • 联系客服:2266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