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对象
(一)担任多项职务的科级干部
(二)2024年12月31日前新提拔或交流任职的
(三)驻村工作队中的科级干部
(四)本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科级干部
(五)本年度内退休的
(六)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
二、考核内容
(一)综合考评
(二)党建高质量考核
(三)重点工作考核
三、考核程序
(一)考核准备
(二)实地考核
1.总结述职和民主测评
2.个别谈话
3.了解核实
4.初步反馈
5.撰写考核报告
6.考核情况汇报
(三)汇总分析
1.各考核责任单位按照分工提供考核情况报告
2.汇总收集正负面清单
3.梳理分析考核情况
(四)确定等次
(五)反馈结果
关于开展区管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2024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规定,现就做好区管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2024年度综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区直各部门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
对属于下列情况的,按如下原则掌握:
(一)担任多项职务的科级干部,一般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对兼任的其他工作以适当方式进行了解。
(二)2024年12月31日前新提拔或交流任职的,按现任职务进行考核,注意了解其在原任职岗位的工作情况;2025年1月1日后新提拔或交流任职的,年度考核在原工作单位进行。
(三)驻村工作队中的科级干部,驻村期间在接收单位进行考核。
(四)本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科级干部,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五)本年度内退休的,工作满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工作不满半年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六)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内容
区管科级领导班子按照“综合考评+党建高质量+重点工作”年度综合考核体系,根据印发的考核指标,开展综合考核。同时考核区管科级干部德、能、勤、绩、廉综合表现情况。主要考核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强化对党纪学习教育、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五星”支部建设、推进“三个一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情况的了解掌握。
(一)综合考评。
区管领导班子:围绕政治思想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5个方面开展综合考评。
区管科级干部:围绕德、能、勤、绩、廉等5个方面现实表现开展综合考评。
(二)党建高质量考核。
围绕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统一战线工作、平安建设、依法治区等方面工作开展考核。
(三)重点工作考核。
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工作等其他重点工作开展考核。
三、考核程序
(一)考核准备。
考核对象按照要求准备区管科级领导班子工作总结、科级干部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等材料。领导班子工作总结要围绕政治思想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撰写,字数3500字左右。主要包括: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提升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等方面情况;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成效、全面深化改革、贯彻中央及省委、市委、区党工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内法规、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等方面情况;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以及加强统一战线工作(含宗教工作)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反腐败斗争等情况;退役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