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犹不及”也要谨防
这是近日大舆情中的一个小热点——某地药房老板将六毛钱进价的口罩卖了一元钱,被当地有关部门罚了4万多元。这件事到了网上,便有舆论哗然,打击借疫哄抬物价,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当然是好的,但如果把正当的流通营销成本、合理合法的商业利润都一概“打击”了,这反是扰乱了市场秩序,也损害了商家采售防疫物品的积极性——好在这几天,当事部门也承认“过了”,答应重新调查处置。
这就是“过犹不及”,例如这样的“过了”,放眼开阔,至少还有那个“一堵百了”——少数地方,规定了不止是湖北,甚至它的毗连及周边省份的湖南、广东、河南、安徽、江西、浙江等省人员都“不得进入”,也不得过境的“严厉禁令”;有的地方,擅自封闭高速出口,更有个别挖断进入乡镇村寨公路的,所以出现了一个外地司机在公路上小车里漂泊15天的怪事;少数社区,还严禁没有房产证的租户进入,迫使这些“新城市人”只好栖身街头……
例如这样的“过了”,还有那个“一停了之”甚至一关了之。个别地方,为了防止复工可能引起的“聚集性复发”,下令所有企业,一律不得在固定假期结束后陆续复工;有的地方,制定了复工复产复市的“严苛门槛”,其条件之苛刻,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