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进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
2.切实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
3.按计划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4.准确掌握干部队伍廉政情况
5.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检查考核、奖惩处理和责任追究有关制度体系
1.严肃组织人事纪律
2.坚持正确用人导向
3.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要求
4.全面考察拟提任人选的廉政情况
5.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过程监督、离任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
1.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2.深化机关效能建设
3.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1.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理想信念、廉洁从政教育
2.加强教育培训
3.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4.加强制度创新
5.全面推进政务分开、党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1.为市纪委派驻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落实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提供必要条件
2.支持配合市纪委派驻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深入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3.主动接受市纪委派驻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的监督
4.认真听取市纪委派驻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的意见建议
5.支持机关纪委和各支部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1.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3.保持清醒认识
4.落实“一岗双责”
5.落实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
XXX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主体责任,是指xxx市xxx局党组领导班子全面领导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负的集体责任,以及班子成员领导、推动、执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所负的个人责任。
第三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市委的有关精神为指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第四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支部(处、站、科室)各负其责,依靠干部群众支持参与,接受上级党委、纪委和市纪委派驻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的监督。
第二章党组集体责任
第五条党组领导班子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核心作用,准确把握主体责任的内涵,切实当好市xxx局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
1.改进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完善相关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机制,强化办事协调机构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日常性、综合性、事务性工作落实。
2.切实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形势分析会等,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关目标要求、工作计划、责任分解和具体措施,抓好任务部署和贯彻落实。
3.按计划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督促各支部(直属单位、科室)层层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4.准确掌握干部队伍廉政情况,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形势分析会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讨对策措施。
5.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检查考核、奖惩处理和责任追究有关制度体系,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第六条党组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选好用好干部。
1.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遵守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考察谈话、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严禁超职数配备、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
2.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拓宽干部选任视野,构建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3.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要求,严格执行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调整不适宜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