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
(四)坚持依据党章党规开展工作
(五)坚持正确领导方式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
(二)制定拟订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中的重大事项
(三)业务工作发展战略、重大部署和重大事项
(四)重大改革事项
(五)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
(六)重大项目安排
(七)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预算安排
(八)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事项
(九)审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
(十)重大思想动态的政治引导
(十一)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
(十二)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十三)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十四)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二)强化理论武装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四)按照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五)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六)加强和改进作风
(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八)推进建章立制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和决策部署
(二)向上级党组织推荐重要干部人选
(三)强化党组对干部任免事项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四)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培训
(五)把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贯穿到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等各个环节
(一)议题提出
(二)会前酝酿
(三)提前通知
(四)会议召集
xxx单位2024年党组工作规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党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担当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活力和坚强有力,推动形成良好政治局面;
(四)坚持依据党章党规开展工作,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五)坚持正确领导方式,实现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
第三条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加强对本单位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领导,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
(二)制定拟订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中的重大事项;
(三)业务工作发展战略、重大部署和重大事项;
(四)重大改革事项;
(五)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
(六)重大项目安排;
(七)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预算安排;
(八)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事项;
(九)审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
(十)重大思想动态的政治引导;
(十一)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
(十二)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向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组织发布的重要事项;
(十三)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十四)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党组必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具体包括: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切实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主题教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业务工作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四)按照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工作;
(五)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
(六)加强和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
(八)推进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体现党中央要求、符合本单位特点、比较完备、务实管用的党建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
党组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支持配合党的机关工委对本单位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市直机关工委对其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
党组书记必须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第六条党组应当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党和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下浮,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xxx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和决策部署,制定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措施;
(二)向上级党组织推荐重要干部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本单位干部培养、选拔、任免、调动、轮岗、交流、考核和奖惩等事项;
(三)强化党组对干部任免事项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执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