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上关爱干部
1.树立注重基层的用人导向
2.引导干部人才向基层流动
3.畅通基层干部交流渠道
4.有效发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激励作用
5.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分析运用
二、工作上支持干部
6.稳定基层干部队伍
7.树立先进典型模范
8.健全基层干部容错纠错机制
9.完善澄清保护基层干部机制
三、生活上关心干部
10.改善工作生活条件
11.强化基层待遇保障
12.注重人文关怀
13.解决家庭困难
14.严格执行休假制度
四、精神上关怀干部
15.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16.全面落实健康体检
17.重视干部心理健康
五、组织上落实责任
18.加强组织领导
19.形成整体合力
20.加强跟踪问效
XX县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XX大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基层干部待遇保障等方面问题,进一步激励全县基层干部在谱写XX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中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干部想下基层、愿去基层、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政治上关爱干部,畅通基层干部成长渠道
1.树立注重基层的用人导向。注重从基层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拓宽基层干部晋升渠道。在同等条件下,对长期在基层一线、艰苦地区工作,并做出优异成绩的干部,优先作为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的考虑对象。
2.引导干部人才向基层流动。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向基层一线倾斜,注重在全县统筹引导干部人才向基层流动。县直机关拟新提拔任用的年轻干部,除因单位性质特殊专业性较强等情形亟需在本系统提任外,原则上先提拔至基层任职使用。县直机关领导班子中具有乡镇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比例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3.畅通基层干部交流渠道。严格执行《XX县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干部交流长效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考虑将在基层工作年限长,工作表现良好的领导干部交流回县直机关或近郊乡镇(街道)工作。对在艰苦边远乡镇任职时间长且表现突出、近年来多次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基层干部,可有计划地优先交流轮岗。形成机关与基层双向交流、重要岗位定期交流、同一职位任职时间长的轮岗交流的良性循环。对交流任职期间德能勤绩廉表现良好的干部,且异地任职达5年以上的临近退休干部,经本人申请,综合考虑职位职级、干部年龄等因素,研究批准后可转任回首次交流前任职地办理退休。
4.有效发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激励作用。职级晋升工作可适当向基层一线倾斜,对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0年以上且在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县“1+3+6”行动计划、综治维稳、基层党建等重点工作中踏实干事的基层干部,距离退休年龄不足2年时符合晋升职级条件的,可优先晋升一个职级,所在单位没有职数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从全县范围内合理使用统筹职数调剂解决。
5.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分析运用。对绩效考核为优秀的乡镇(街道),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20%。绩效考核连续三年为优秀等次的乡镇(街道),本单位领导职位出缺时可优先从内部酝酿提拔。
二、工作上支持干部,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6.稳定基层干部队伍。严格落实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任期、公务员最低服务期限等有关规定。规范从基层借调干部行为,县直机关原则上不得借调乡镇(街道)干部,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应征得县委组织部同意并从严掌握。
7.树立先进典型模范。在酝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候选人及各类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将指标向基层一线适当倾斜,向在急难险重中心任务、艰苦地区和日常一线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基层干部倾斜,树立一批勇于改革创新、善于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