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厚植为民情怀
二、坚定法治自信
三、聚焦提质增效
四、锤炼过硬队伍
党课:深学笃行强根基司法为民践初心
根据院党组工作安排,今天由我为大家讲一堂专题党课。2026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全市法院深入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攻坚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把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贯穿到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如何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中锤炼党性、砥砺初心,是我们每一位法院干警必须深入思考和认真回答的时代课题。只有坚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才能在服务大局中展现司法担当,在司法为民中彰显法治温度,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厚植为民情怀,深刻领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
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要求,是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A总书记深刻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民法院的审判权来自人民、属于人民,必须始终为人民行使、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无论形势如何变化、任务如何繁重,司法为民的初心不能变、立场不能移、方向不能偏。
一是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核心就是要回答好"政绩为谁而树"这一根本问题。人民法院的政绩,不在于收了多少案、结了多少案,而在于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是否真正感受到了公平正义。要坚决克服片面追求结案率、调撤率等数字指标的倾向,防止为了追求好看的数据而忽视案件质量、牺牲当事人合法权益。要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检验审判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尺,真正做到"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要把"案件比"作为衡量审判质量的重要参照,努力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用最少的程序、最低的成本实现最佳的纠纷解决效果。
二是优化诉讼服务体验,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司法为民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体现在诉讼服务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之中。要持续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在立案环节,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坚决杜绝"不立案、难立案、慢立案"等问题,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在审判环节,充分保障当事人的举证权、质证权、辩论权,让当事人在庭审中有话能说、有理能讲;在裁判环节,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做到认定事实有证据、适用法律有依据、裁判结果有道理,让胜诉者赢得明白、败诉者输得服气;在执行环节,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手段,及时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坚决防止"法律白条"现象。
三是深入践行群众路线,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人民群众的感受是检验司法公信力最真实的"温度计"。要建立健全常态化联系群众机制,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群众,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要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将其作为倾听群众呼声、发现工作不足的重要窗口,坚持"有信必复、有访必接",耐心细致做好释法答疑工作。要善于从群众的来信来访中发现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制度漏洞,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司法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坚定法治自信,深刻领悟坚持自信自立的精神底气
自信自立,是我们党在百年奋斗历程中锤炼出的宝贵精神品格,也是新时代人民法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具备的精神底气。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各种法治思潮的交流交融交锋,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立场,毫不动摇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前进的根本保证。要深刻认识到,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是高度统一的,党的领导是公正司法的根本保障,公正司法是党的领导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要把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A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涉及重大政治原则、重大敏感案件、重大改革举措等事项,及时向党委和上级法院请示报告,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坚定法治道路自信,走好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之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发展道路。这条道路来之不易,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中国人民艰辛探索的成果。我们要从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统一中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正确性和优越性,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前进。要善于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汲取智慧,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