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人民建议征集工作
作为倾听民声、汇聚民智、凝聚民心的重要制度安排,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是党和政府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吸纳民意、引导群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的制度化活动,既畅通了民意表达渠道,又搭建了民智集中平台,充分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持续推进信访与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相衔接,着力将群众分散的“金点子”转化为政策制定的“硬举措”。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人民建议征集制度,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引导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积极献计献策,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以各种方式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健全人民建议征集制度,对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作,主动听取群众的建议意见”。2023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组建中央社会工作部,“负责统筹指导人民信访工作,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这些重要政策文件为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在地方层面,相关探索更为丰富,上海、北京、深圳等地已出台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全国各省区市的人民建议通过制度化、数智化渠道持续影响地方决策,成为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源泉。
实践表明,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有效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理性建言,为社会治理和公共决策贡献了重要智慧力量。但当前该项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例如,部分地区的征集流程和责任划分尚不够清晰,影响了工作的规范运行;老年群体、新业态从业者等特定群体的参与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建议反馈的时效性和采纳标准的透明度还有提升空间,线上线下平台的联动还不够紧密,部分地区存在“重征集、轻转化”的倾向,影响了群众参与的持续热情;具有较强专业性和前瞻性的建议占比仍然偏低,与决策需求之间的衔接还需加强,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从多方面统筹推进。
分级分层健全制度规范,明确不同类型的办理要求。人民建议征集不是零散的意见收集,需要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作为支撑,使这项工作有章可循、更可持续。一是加快研究制定相关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明确人民建议征集的适用范围、主体职责、办理流程、权益保障等主要内容。各地方应结合区域治理特点制定有关实施细则,针对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跨区域议题建立协同征集机制;市县级在操作层面细化建议分类标准、办理时限、反馈规范,鼓励因地制宜探索灵活多样的征集方式。二是建立分类分级办理机制。按照建议涉及领域划分为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生态环保等类别,按照影响范围划分为个人诉求、群体意见、公共政策建议等层级,对不同类别、层级的建议实行差异化的办理流程和响应标准。明确受理单位的牵头协调责任,强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