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
(二)全面排查
(三)对照标准
二、存在问题的基本情况
(一)工程竣工结算款长期未予支付
(二)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进度款拖欠未清
(三)工程变更增量款项认定及支付迟滞
(四)政府承诺配套补贴未能按期兑现
三、问题成因分析
四、整改措施
(一)加快推进存量账款清偿
(二)建立合同履约动态管理台账
(三)强化财务预算约束
(四)优化内部审批流程
(五)健全监督问责机制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关于开展“新官不理旧账”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报告
根据《关于集中整治“新官不理旧账”突出问题实施方案》和《关于集中整治“党政机关向群众、企业承诺的合法合规事项不兑现”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我单位认真对照第11项重点任务,围绕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向群众、企业承诺的合法合规事项不兑现问题,特别是政府机关拖欠企业房屋建设账款问题,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接到上级关于集中整治“新官不理旧账”突出问题的工作要求后,我单位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确保自查工作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听取各部门自查进展情况汇报,对存在问题逐项研究、逐项部署整改。
(二)全面排查,精准梳理。按照“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的要求,我单位组织各相关部门对2018年以来承诺事项进行全面系统梳理,重点围绕房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履约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历届领导班子作出的承诺事项等进行逐项对照检查。自查范围涵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项目等各类工程,共梳理排查涉及建设工程领域合同及承诺事项共计17项,其中已按期履约12项,存在不同程度履约不到位问题5项。
(三)对照标准,深入剖析。对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以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法规政策要求,我单位对每一项存在问题的承诺事项进行深入分析研判,逐项查清问题成因、厘清责任归属、评估风险隐患,为精准制定整改方案奠定基础。
二、存在问题的基本情况
经过认真自查,我单位在拖欠企业房屋建设账款方面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工程竣工结算款长期未予支付。我单位于2020年委托某建筑企业承建机关综合业务楼附属工程项目,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完成结算并支付尾款。该项目于2021年底竣工验收,但因历届负责人更迭、财政资金安排滞后等原因,尾款至今仍有约186万元未予支付,拖欠时间已超过3年。相关企业多次反映诉求,均以“资金紧张”“正在协调”等理由搪塞,承诺兑现工作严重滞后。
(二)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进度款拖欠未清。2019年,我单位在推进某公共服务用房改造项目过程中,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分批拨付进度款。受当时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影响,第三期、第四期进度款合计约97万元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拨付,虽于2022年完成部分清偿,但仍有约43万元挂账未清,形成历史遗留账款。
(三)工程变更增量款项认定及支付迟滞。2021年,我单位一处办公楼修缮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约21万元。因内部审批程序不畅、相关部门推诿扯皮,变更款项认定工作拖延近两年,至今仍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