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领导公司党风廉政建设
(二)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
(三)建设党政纪工团组织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协调工作机制
(四)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两级领导班子、领导人员目标管理
(五)扎实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
(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七)以党内监督为统领
(八)健全大宣教格局
(九)组织对所属党支部和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
(一)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
(三)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
(四)负责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权力行使和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
(五)负责对立案审查案件情况的监督
(六)负责对干部遵纪守法情况的监督
(七)负责对纪检队伍建设情况的监督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不力
(二)对上级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
(三)对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四)疏于监督管理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六)责任范围内出现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其他严重问题
(一)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
(二)在集体决策中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或者保留意见的
(三)在决策实施中已经履职尽责
(一)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二)积极配合问责调查工作
(三)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减轻情形
(一)对党中央、上级党组织三令五申的批示要求
(二)在接受问责调查和处理中
(三)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加重情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推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以及公司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领导班子及成员、纪委、工会、团委和各部门及所属党组织。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两个责任”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坚持挺纪在前、违纪必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保证公司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五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六条 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和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
党委书记、董事长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及所属各单位党支部书记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公司所属各单位董事长、执行董事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公司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及“三总师”副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主抓全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的纪委、工会、团委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协助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直接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本部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公司所属各单位党支部书记、总经理都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 党委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
(一)全面领导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改革发展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紧密结合实际,及时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任务落实。
(三)建设党政纪工团组织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协调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纳入企业治理的各环节,指导督促纪委、工会、共青团组织及职能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四)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两级领导班子、领导人员目标管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监督和管理,实施约谈、背书、定期报告、述廉议廉等措施,健全监督检查、倒查追究完整链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本单位、本部门、本业务系统的落实。
(五)扎实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纪检体制改革。
(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行为,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
(七)以党内监督为统领,统筹纪检、审计、财务等部门形成监督合力,切实加强对所属党支部、领导班子的监督,推进厂务公开、党务公开和职代会建设。
(八)健全大宣教格局,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职业道德教育范畴,积极开展廉洁文化建设。
(九)组织对所属党支部和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注重结果运用。
第八条 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持党委(常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及时学习传达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要求,研究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动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情况的督导,定期与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谈话;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准则以及领导人员履职待遇规定,带头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从严管好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在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倡导和弘扬“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良好风尚。
第九条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履行“一岗双责”,参与研究和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健全完善分管领域管理制度,组织和加强分管领域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的组织落实;加强分管领域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定期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谈话,发现违纪问题及时制止、纠正;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准则以及领导人员履职待遇规定,带头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从严管好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在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倡导和弘扬“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良好风尚。
第十条 纪委的监督责任
(一)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研究制定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指导监督职能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
(二)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
(三)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协助党委分解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督促所属单位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四)负责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权力行使和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督促班子成员遵守民主集中制和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定期与班子成员就落实“一岗双责”和廉洁从业情况沟通,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和上级纪委报告。
(五)负责对立案审查案件情况的监督,督促规范处置与管理反映问题线索,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认真落实查办案件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和“一案双查”制度,加强对纪委工作部审查调查案件工作的督导。
(六)负责对干部遵纪守法情况的监督,协助党委加强干部纪律教育、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履行职责和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
(七)负责对纪检队伍建设情况的监督,在党委领导下加强纪检组织建设,严格教育监督管理纪检干部。
纪委书记是监督“两个责任”落实的主要责任人,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