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分类分级
1.4工作原则
1.5应急预案体系
1.6适用范围
2.组织体系和职责
2.1领导机构
2.1.1县人民政府是XX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
2.1.2县人民政府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
2.2办事机构
2.3工作机构
2.4乡镇(街道)机构
2.5专家组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3.1.1预测与预警系统
3.1.2预警级别
3.1.3预警信息发布
3.1.4预警预防行动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和通报
3.2.2先期处置
3.2.3应急响应
3.2.4指挥与协调
3.2.5现场应急基本措施
3.2.6应急结束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3.3.2调查与评估
3.3.3恢复重建
3.4信息发布
4.应急保障
4.1人力资源
4.2财力保障
4.3物资保障
4.4基本生活保障
4.5医疗卫生保障
4.6交通运输保障
4.7治安维护
4.8人员防护
4.9通信保障
4.10社会动员
4.11公共设施
4.12技术储备与保障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5.2宣教和培训
5.3责任与奖惩
6.附则
6.1预案管理
XX自治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XX提供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XX省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暴雨、洪涝、干旱、浓雾、冰雹、雪凝、雷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场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工矿商贸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及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通信、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剧毒有害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大面积停电事件、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和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重特大刑事案件,以及其他危害社会正常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相互交叉和关联,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耦合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具体级别标准见本预案“附录”。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耦合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5应急预案体系
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自治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县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县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县人民政府应对本县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和行动指南,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单位制订应急预案的参考文本,由县应急局牵头负责编制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报送市人民政府及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同时抄送市应急管理局。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单位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订的涉及多个单位职责的应急预案,由县有关单位制订,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报送市人民政府及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同时抄送市应急管理局。
(3)突发公共事件单位应急预案。单位应急预案是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根据县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单位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订的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制定行文,报县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县应急局。
(4)乡镇(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具体包括: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订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单位应急预案;各村(社区)制订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乡镇(街道)总体应急预案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县总体应急预案,为应对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制订的整体计划和规范程序,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指南。乡镇(街道)总体应急预案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订发布。乡镇(街道)总体应急预案报县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县应急局。
(5)企事业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是企事业单位、高危行业重点单位等根据有关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为应对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制订的工作计划、保障方案和操作规程。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各企事业单位制订并行文,报县主管单位和县应急局备案。
(6)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举办大型庆典、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承办单位负责制定,报批准举办活动的政府单位审定和县应急局备案。
各类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订单位及时修订并报县应急局备案;各类应急预案构成种类应不断补充、完善。
1.6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各类特别重大、重大或者需要由县人民政府处置的跨乡镇(街道)的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县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2.组织体系和职责
2.1领导机构
2.1.1县人民政府是XX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在县长的领导下,通过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和部署本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副县长和县人民政府其他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和在县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构中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县人民政府工作组指导工作。
2.1.2县人民政府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设立XX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指挥部,作为XX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综合性议事、协调、领导机构。县应急总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总指挥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总指挥长,副县长、人武部部长任副总指挥长,县纪委县监委、县政府办、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信访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扶贫办、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警大队、武警执勤四大队XX中队、县大数据中心、XX供电局、中国电信XX分公司、中国移动XX分公司、中国联通XX分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承担和履行政府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职责,决定启动和终止县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决定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编制和修订县总体应急预案。
2.2办事机构
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局,由县应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县人民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承办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指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编制、修订县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县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日常事务工作。
2.3工作机构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和类型,分别组成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具体工作。
(1)县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
负责全县消防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及演练,消防安全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和预案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牵头做好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一般及以上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做好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查明火灾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确定应急处置与灭火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和县安委会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县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并由其制定应急预案。
(2)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应急指挥部。
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及演练,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和预案体系建设等相关应急管理工作;牵头做好一般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较大及重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查明原因,确定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局,并由其制定应急预案。
(3)县抗震救灾(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
负责县级抗震救灾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及演练,全县抗震救灾方面重大风险隐患调查登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和预案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分析研判地震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县人武部、武警执勤四大队XX中队及县消防救援大队帮助参与抢险救灾;协调县外救援队伍的救援行动;指挥县内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救灾;必要时,建议县人民政府请求市政府实施跨县(市)交通或无线电管制等紧急应急措施;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县抗震救灾(防震减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局,并由其制定应急预案。
(4)县应急救援队伍调度指挥部。
负责协调调度县人武部、武警执勤四大队XX中队、县消防救援队伍、红十字会等县内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援;衔接协调县外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抢险救援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救援队伍指挥调度工作;研究确定应急救援队伍调度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县应急救援队伍调度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局,并由其制定调度方案。
(5)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
负责全县防汛抗旱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及演练,全县防汛抗旱风险隐患调查登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和预案体系建设等相关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一般及以上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做好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强降水防范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督促指导城市防洪工作;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并由其制定应急预案。
(6)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
负责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及演练,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调查登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和预案体系建设等相关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查明火灾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确定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报送相关情况;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总指挥部指安排的其他工作。县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并由其制定应急预案。
(7)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负责全县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及演练,全县气象灾害风险隐患调查登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和预案体系建设等相关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一般及以上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做好一般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查明影响范围等情况,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和县减灾委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气象局,并由其制定应急预案。
(8)县农业农村安全应急指挥部。
负责农业农村安全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及演练,全县农业农村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调查登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和预案体系建设等相关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一般级别农业农村安全隐患应急处置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确定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县农业农村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并由其制定应急预案。
(9)县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
负责县级煤矿生产安全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及演练,全县煤矿生产方面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和预案体系建设等相关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一般及以上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涉煤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做好一般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查明原因,确定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县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经贸局,并由其制定应急预案。
(10)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
负责县级工贸行业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及演练,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和预案体系建设等相关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工贸行业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做好一般级别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人员伤亡等情况,确定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经贸局,并由其制定应急预案。
(11)县综合交通运输安全应急指挥部。
负责县级综合交通运输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及演练,全县除道路交通(主要包括水上、邮政《含快递》)的其他综合交通运输重大风险隐患普查登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和预案体系建设等相关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一般及以上级别综合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做好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确定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县交通运输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并由其制定应急预案。
(12)县油气安全应急指挥部。
负责全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市燃气管网、油(气)存储销售、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方面的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及演练,全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市燃气管网、油(气)存储销售、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风险隐患调查登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和预案体系建设等相关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一般及以上油气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做好一般级别油气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县油气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经贸局,并由其制定应急预案。
(13)县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
负责城区大面积停电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及演练,全县供电风险隐患调查登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和预案体系建设等相关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城区较大及以上停电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做停电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事故灾害应急处置供电障工作;向总指挥部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县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XX供电局,并由其制定应急预案。
(14)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
负责县级应急抢险救援处置通信保障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及演练,全县通信保障安全风险隐患调查登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和预案体系建设等相关应急管理工作;做好一般及以上应急抢险救援处置通信保障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做好一般级别应急抢险救援处置通信保障工作;查明原因,确定通信保障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大数据中心,并由其制定应急预案。
(15)县工业领域安全应急指挥部。
负责县级工业领域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及演练,工业园区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和预案体系建设等相关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工业领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做好一般级别工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人员伤亡等情况,确定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县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工业园区管委会,并由其制定应急预案。
(16)县大数据安全应急指挥部。
负责县级大数据安全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及演练,县大数据安全风险隐患调查登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和预案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一般及以上大数据安全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做好辖区大数据安全风险应急处置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查明事件原因,确定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县大数据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大数据中心,并由其制定应急预案;
(17)县文体旅游和文物场馆安全应急指挥部。
负责县级文化文物场馆以及旅游安全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及演练,县级文化文物场馆、旅游行业安全风险隐患调查登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和预案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一般及以上文化文物场馆和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做好一般文物场馆及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确定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方案;提出队伍需求计划;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县文体旅游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文体旅游局,并由其制定应急预案。
(18)县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
负责县级公共卫生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及演练,全县公共卫生方面风险调查登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和预案体系建设等相关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一般及以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做好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查明事件原因,确定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县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并由其制定应急预案。
(19)县教育安全应急指挥部。
负责全县教育安全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及演练,全县教育安全风险隐患调查登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和预案体系建设等相关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一般及以上教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做好教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确定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县教育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并由其制定应急预案。
(20)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部。
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及演练,全县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调查登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和预案体系建设等相关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一般及以上公共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查明事件原因,确定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并由其制定应急预案。
(21)县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指挥部。
负责县级生态环境安全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及演练,县生态环境风险隐患调查登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和预案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较大及以上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做好生态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确定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县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并由其制定应急预案。
(22)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
负责县级非煤矿山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及演练,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和预案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