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场所布置
1.名称标识:乡镇(街道)建立的便民服务机构名称统一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2.场地环境:便民服务中心宜建立在辖区内位置适中、交通便利、方便群众办事、容易疏散的地点
3.功能布局:大厅按照服务功能相对集中、内部办公和外部服务适度分离的原则进行合理分区
4.设施设备:大厅应接入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电话通信等信息系统设施
二、统一窗口人员设置
5.窗口设置:根据便民高效的原则
6.窗口布置:窗口在空间上宜与后台审批区对应连接
7.窗口标识:窗口应设置窗口名称牌、工作人员牌等服务标识
8.人员配备:根据窗口工作需要和信息化建设要求
9.人员管理:便民服务中心由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负责
三、统一进驻事项
10.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和“三集中三到位”要求
11.对进驻事项实行清单制管理
12.应用信息化平台进行事项办理
四、统一办事流程
13.对进驻事项实行“一事一标准”
14.按照“一事一码”要求制作便民服务卡
五、统一服务要求
15.按照”四个一“要求规范镇村便民服务工作
16.以“四办”形式高效、便捷处理便民服务业务
17.实行线上线下融合办事
18.推进清廉大厅建设
XX县乡镇(街道)“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决策部署,构建县乡村一体、线上线下融合的政务服务体系,更好方便群众办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攸县实际,按照“五个统一”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一、统一场所布置
1.名称标识:乡镇(街道)建立的便民服务机构名称统一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性质是镇级人民政府设立,为企业和群众集中提供政务服务的场所。便民服务中心标识牌统一按照白底黑字、宋体字制作,在大厅大门左边显著位置竖排固定。
2.场地环境:便民服务中心宜建立在辖区内位置适中、交通便利、方便群众办事、容易疏散的地点;大厅规模宜为100m2以上(远期目标200m2以上);主体建筑外观应保持简洁大方、亲民便民,内部装饰力求简洁、淡雅、稳重,符合开放式、柜台式办公需求,水电、消防等设施配置达标;内部要保持干净整洁,营造安静舒适环境。
3.功能布局:大厅按照服务功能相对集中、内部办公和外部服务适度分离的原则进行合理分区,至少包括窗口服务区、咨询(帮办)服务区、政务公开区、休息等候区。
4.设施设备:大厅应接入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电话通信等信息系统设施,配备满足工作的办公用具、桌椅、资料柜、计算机、打印机、高拍仪、电话、保险柜和咨询(帮办)服务台、等候休息座椅、意见评议箱、饮水机、手机充电设备等服务设施,配置存放常用突发性急救药物及其用品的急救医药箱,配备应急电源和消防器材。在政务公开区配置标识为“政务公开”的展示架,提供各类可公开的法律、政策、文件、公报和办事指南;为方便群众自助填表,应摆放规范的申请表单、申请材料示范文本与错误示例和必要文具。
二、统一窗口人员设置
5.窗口设置:根据便民高效的原则,整合设置综合服务、社会保障、民政残联、卫生健康和退役军人(可选,如农业农村、政策兑现)等至少五个窗口,分别承担梳理出来的政务服务事项。综合服务窗口应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进行改革,建立综合服务窗口与事项主管部门间的分办、转办、协办机制。
6.窗口布置:窗口在空间上宜与后台审批区对应连接。窗台尺寸、样式、物品摆放等均应统一,工作台面的高度宜为75cm左右,宽为75cm至100cm左右;窗口前应设置一米线,引导服务对象文明排队。
7.窗口标识:窗口应设置窗口名称牌、工作人员牌等服务标识,并做到标识清晰,易于查找。有条件的可使用电子显示屏显示窗口名称牌,工作人员牌的规格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