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1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2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2.3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
2.4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2.5专家组
3.1避难场所准备
3.2物资准备
3.3队伍准备
3.4宣传、培训与演练
3.5社会动员
4.1预警级别
4.1.1Ⅰ级预警
4.1.2Ⅱ级预警
4.1.3Ⅲ级预警
4.1.4Ⅳ级预警
4.2预警发布
4.3预警响应
5.1灾情报告责任和评估单位
5.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5.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6.1Ⅳ级响应
6.1.1启动条件
6.1.2启动程序
6.1.3响应行动
6.1.4响应终止
6.2Ⅲ级响应
6.2.1启动条件
6.2.2启动程序
6.2.3响应行动
6.2.4响应终止
6.3Ⅱ级响应
6.3.1启动条件
6.3.2启动程序
6.3.3响应行动
6.3.4响应终止
6.4Ⅰ级响应
6.4.1启动条件
6.4.2启动程序
6.4.3响应行动
6.4.4响应终止
6.5启动条件调整
8.1善后处置
8.2社会援助
8.3调查与评估
8.4恢复重建
9.1人员保障
9.2财力保障
9.3物资保障
9.4基本生活保障
9.5交通运输保障
9.6通信保障
10.1表彰奖励
10.2责任追究
11.1预案管理
11.2预案解释
11.3预案实施
xx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以更加有力有效措施提高我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xx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xx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xx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x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xx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县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以及相邻县(区)发生的,对我县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各级党委、政府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对灾情统计上报,分析研判,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科学快速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3)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密切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确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
(4)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级党委、政府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根据形势研判或灾情发展,由县政府决定成立xx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常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相关副主任、县人武部负责同志和县应急局、县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为: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人武部、县应急局、县气象局、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教育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县卫健委、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红十字会、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督查考核中心、县融媒体中心等。
县应急指挥部根据灾情发展,决定增加其他成员单位。
县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指示;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灾害防御及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并视情况请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驻阜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给予支持;建议或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为县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兼任。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协调制订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负责提请县政府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2.3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
(1)县应急局:负责组织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展态势进行会商和综合研判,加强监测预警,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
(2)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和组织中央和省、市、县内主流媒体及时对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3)县委网信办:组织开展涉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研究,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工作建议;负责指导协调涉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过程中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及时分析网络舆情态势,协助开展网络应急处置工作。
(4)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积极争取上级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指导做好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等工作;指导和督促开展灾区价格监测,保障灾后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督促电力公司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全力保障电网安全运行和生产生活用电。按照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令紧急采购救灾物品,按照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计划调运救灾物资;负责向灾区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粮油的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充足;根据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5)县人武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协调部队(民兵预备役)参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
(6)县经信局:负责组织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用通信正常运行;指导灾后公用通信网的恢复重建工作。
(7)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灾区公共安全;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协助提供部分道路信息;遇有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视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8)县民政局: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时,加大街头流动救助巡查力度,劝导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管理机构的救助服务;对老年公寓、福利院等服务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将符合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
(9)县财政局(县国资委):配合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核查、评估和上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灾资金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财政、应急部门申请救助补助资金;督促指导县属企业按照县应急指挥部要求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和应急物资的生产、调度工作。
(10)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因积雪融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并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提出应急防治措施建议;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县住建局:负责指导保障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指导供水、供气等受损设施的抢修;指导灾区开展灾后供水、供气基础设施建设。
(12)县交通运输局:指导国省道路沿线乡镇政府做好道路积雪的清除工作,保证道路正常通行;统计、报告国省干道交通中断里程和公路、汽车站、服务区滞留人员数量;协助地方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向国省干道上被困车辆、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及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13)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突发性低温雨雪冰冻引发的农业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工作;会同应急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指导协调灾区做好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14)县水利局:负责指导、协调做好水利工程及水利部门管理的相关供水设施的防冻工作,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监测和维护管理,指导做好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保障水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15)县商务局:负责保障灾区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16)县文旅体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做好景区人员疏散和重点文物保护工作。
(17)县卫健委:负责做好医疗救灾工作准备,加强易发病的宣传,做好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组织协调医护人员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救援。
(18)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灾区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价格检查和市场巡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价格调控监督工作;负责组织灾区餐饮服务、食品、药品等物资的质量监管。
(19)县审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0)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区受灾地市政公用设施应急保障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城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城市道路积雪等清除工作。
(21)县教育局:负责部署、指导学校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知识宣传教育,根据避险需要,适时调整教学安排,保障在校师生生命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乡镇做好中小学校危房除险加固和因灾毁损校舍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校舍安全;指导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22)县医保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地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疗保障综合协调等工作。
(23)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对处置,协助县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遇险群众救助。
(24)县红十字会: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卫生健康知识;负责组织管理、调配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和救护员参与伤员救治、赈济救援、心理救援等工作;依法开展社会募捐,负责对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和管理。
(25)县督查考核中心: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落实。
(26)县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提供气象信息,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27)乡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县直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情况,并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为县应急指挥部组织应急救援提供保障。
2.4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启动本预案Ⅱ级(含)以上响应后,县应急指挥部即成立综合组、生活救助组、交通工作组、煤电油气保障组、物资保障组、医疗卫生救助组、宣传报道组7个工作组,处置较大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综合组: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安排、监测预警、信息报告、舆论引导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县应急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气象局为成员单位)
(2)生活救助组:负责灾情的查核与上报,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乡镇政府要组织力量对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进行转移,应急等部门要及时协调各有关部门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必要时利用学校、体育、文化等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各交通枢纽、景区人员大量滞留的,县直有关部门及乡镇政府要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县应急局牵头,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文旅体局、县卫健委、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红十字会、受灾地乡镇政府为成员单位)
(3)交通工作组:负责全县国省干线公路的除雪铲冰,保障客货运输工作;统计国省道中断里程和交通滞留人员数量;全力为道路上滞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指导受灾乡镇政府做好县乡道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做好城市公交系统的调度工作,确保城市公交系统正常运营。必要时协调沿线乡镇政府组织群众为公路滞留人员提供食物、饮水等保障。(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人武部、县城管执法局为成员单位)
(4)煤电油气保障组:负责煤、电、成品油、天然气的供需衔接和综合协调,组织重要物资的运输调度,全力做好保障工作。(县发改委牵头,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为成员单位)
(5)物资保障组:负责做好肉、蛋、菜、粮油等货源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县商务局牵头,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为成员单位)
(6)医疗卫生救助组:负责组织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灾区疫情疫病预防控制、救灾药品器械供应、因灾卫生监测报告等工作。(县卫健委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医保局为成员单位)
(7)宣传报道组:负责抗雪救灾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灾区广播系统设施的恢复。(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网信办、县应急局等为成员单位)
2.5专家组
县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组,对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提出咨询意见。
3应急准备
3.1避难场所准备
村(居)以上各级分别设立应急避难场所,设立标志,制定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确保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安全、有序、及时转移,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食品、饮用水、衣被、临时住所等。
3.2物资准备
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易发、多发、频发乡镇政府应当建立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制度。
3.3队伍准备
乡镇政府应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任务。县应急管理、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住建、农业农村、文旅体、卫健等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和实际需要,加强本行业(领域)的专业应急队伍建设。
3.4宣传、培训与演练
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应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普及教育。教育部门应指导中小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通过广播、网站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县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政府应当组织制定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5社会动员
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乡镇、村委会(社区)、村民组等应当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发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企事业单位应服从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根据需要,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社会力量应在当地政府统一指导下,适时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开展救灾救援工作。
必要时,应急指挥机构可以紧急征用灾害救援救助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场地。灾害救援救助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4预警级别与发布
4.1预警级别
按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影响范围,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4.1.1Ⅰ级预警
已启动Ⅱ级预警并持续2天,预计未来72小时内上述大部乡镇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低于-2℃。
4.1.2Ⅱ级预警
全县10个乡镇积雪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