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化沿海口岸布局。
(二)优化边境口岸布局。
(三)优化航空和内河口岸布局。
(四)协同优化口岸立体通道网络。
(五)强化口岸准入退出动态管理。
(一)整体改造升级口岸基础设施。
(二)重点加强边境口岸建设维护。
(三)推进智慧口岸建设。
(四)推进绿色口岸建设。
(五)加强设施设备集约共享。
(一)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二)强化智慧口岸跨境协同。
(三)深化边境口岸通关协作。
(四)加强口岸机制化国际合作。
(五)加强与港澳地区口岸合作。
(一)带动加工制造产业发展。
(二)促进口岸服务创新发展。
(三)推动口岸与开放平台融合发展。
(四)助力边境地区开放发展。
(一)凝聚口岸安全防控合力。
(二)强化口岸重点领域安全管控。
(一)完善口岸管理制度规范。
(二)建立健全口岸标准规则。
(三)深化口岸协同治理。
(四)打造一流口岸营商环境。
口岸现代化“十五五”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落实“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理念,聚焦新时代口岸现代化发展目标,深入打造平安、效能、智慧、法治、绿色“五型”口岸,着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现代化口岸,拓展国际循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助力“一带一路”建设,落实区域重大战略,促进外贸提质增效,助推区域协调发展,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高水平安全,以口岸现代化助推中国式现代化。
到2030年,口岸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空间布局更加优化,基础设施进一步升级完善,智慧口岸建设全面推进,口岸绿色发展模式初步形成,跨境互联更加高效,服务发展提质升级,安全防控精准有效,口岸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法治体系更加完备。到2035年,中国式现代化口岸基本建成,为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二、优化口岸开放布局
(一)优化沿海口岸布局。
持续巩固和提升沿海水运口岸对外开放先导和经贸交流合作主通道作用。提升沿海重点枢纽口岸的集聚辐射效能,拓展现代物流、商贸服务功能,强化对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的核心保障地位。增强沿海区域节点口岸的战略补充能力,进一步提升与内陆地区的互联互通水平,有针对性提升重点商品通关、储运能力,促进区域内产业协调发展。推动沿海口岸全面对接物流大通道,推进实现口岸内不同港区功能转化、互补,强化不同层级口岸间运行协同,整体提升沿海口岸衔接转运能力。
(二)优化边境口岸布局。
强化边境口岸作为区域发展外向连接节点和国门安全陆路前沿防线的重要作用。加快边境重点枢纽口岸建设,提升现代物流配套能力和多式联运等复合功能,实现辐射能力直达内陆腹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推动边境区域节点口岸建设,提升集疏运能力,与邻近重点枢纽口岸良性协作、相互补充,服务区域发展战略。强化口岸通过能力和跨境通道互联互通水平,围绕优化产业布局,提升边境地区重要战略物资通关储运能力。
(三)优化航空和内河口岸布局。
统筹推进航空口岸客货运能力协同发展,探索航空口岸按客运、货运分功能开放。合理优化核心资源供给和配置,加快完善区域运输服务、运行协同、联程联运等政策措施。提升门户航空口岸的洲际连接能力和全球辐射能力,进一步加快提升国内国际互转、国际转国际中转能力。推动节点航空口岸提升辐射区域、连接国内航空运输网络与相关国际航空运输通道能力,构建具有区位优势的国际航线网络。积极拓展支点航空口岸面向特定区域的国际航空运输网络,加强特定方向航空运输通道建设。推动长江、西江沿线内河口岸与重点海运口岸的高效联动、融合发展,加快江海联运枢纽设施建设,进一步强化跨境要素向腹地延伸。
(四)协同优化口岸立体通道网络。
推动水陆空各类型口岸集疏运体系与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相融合,加快口岸与跨区域跨流域大通道的连接,密切口岸与物流节点、资源物流通道的联动。推进沿海、沿边口岸城市与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内陆港”高效联动,强化口岸与中欧班列集结中心、西部陆海新通道节点和“内陆港”互联互通。强化口岸与我国海外流通设施衔接联动,协同构建多元化、韧性强的国际运输通道体系,结合跨境铁路建设,同步规划口岸设施。
(五)强化口岸准入退出动态管理。
完善口岸准入、退出管理制度,按照口岸类型科学设定准入标准和退出条件,健全相关配套政策。边境口岸退出应做好与相关毗邻国家工作衔接。结合口岸综合绩效评估结果等因素,加强不达标口岸预警通报、整改监督。加快推进水运口岸向“一城一口岸”方向整合。综合考虑原二类口岸运营现状、基础设施、区域分布等情况,分类实施“关、停、并、转”,“十五五”期间力争原二类口岸清理整顿率达到100%。
三、推进口岸设施提质升级
(一)整体改造升级口岸基础设施。
按照“补齐短板、重点突破、整体跃升”的原则,全面加强枢纽和节点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完善口岸查验以及国境卫生检疫、反走私信息采集及技防管控设施设备,增强口岸监管和服务能力。完善口岸接卸、储备设施与中转分拨通道网络。支持符合条件的专业口岸申建综合性指定监管场地。按照多式联运设施建设标准,推进口岸换装转运设施扩能改造,协同打造多式联运集装箱转运系统。促进联运转运换装设备共通和装备集成通用,提升不同运输方式装备兼容性。
(二)重点加强边境口岸建设维护。
加快推进边境口岸老旧基础设施改造,改善远离城镇或通勤不便的口岸必要配套生活设施,加强高原高寒等艰苦地区口岸防寒、制氧等设施设备保障。推进跨境公路、铁路、界河桥、索道、管道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并加强养护。提升口岸冷链物流通关接运能力。支持口岸内部交通线路及周边集疏运网络优化,提升连接口岸公路等级,补强口岸后方铁路通道能力。优化中央投资支持的边境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测算标准,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做好边境口岸运转经费保障。
(三)推进智慧口岸建设。
分级分类推进智慧口岸建设。推动智慧口岸与智慧海关、智慧边检、智慧交通、智慧应急等深度融合,支持智慧应用成果在具备条件的口岸推广融合应用。加大“人工智能+”在口岸运行管理、服务保障、通关监管等各业务场景深度运用,以人工智能引领口岸运行和管理模式变革。推进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建设,深化大数据应用服务,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数据联通共享,为智慧口岸建设提供大数据分析支撑和人工智能(AI)算力支撑。健全智慧口岸科学评价体系,完善智慧口岸成熟度模型,推出更多智慧口岸建设典型案例。
(四)推进绿色口岸建设。
推广节能、低碳技术在口岸领域应用,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现有口岸设施节能改造。完善口岸新能源清洁能源补能设施,提升充(换)电站、氢氨醇补给、岸电等覆盖面。推进口岸交通设施绿色低碳转型,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与能源融合发展,因地制宜推广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就地开发利用,建立清洁的集疏运体系,加快新能源重卡、机械等绿色运输装备推广应用,鼓励口岸内新增或更新的作业车辆、机械新能源化。进一步推动口岸资源循环利用和废弃物减量化管理,口岸建设应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尽量避开其他生态环境敏感区,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升口岸清洁运输比例,试点建设零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