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王红卫
发挥职能优势 提升治理效能
——为“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王红卫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并作出决定。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对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治理能力和水平作出重要部署。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坚持以落实党的领导制度为首要和统领,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为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1、在坚持党的领导上坚决有力,完善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绝对领导的工作体系
坚持以四中全会最新理论成果为指引,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制度化常态化。坚决执行“两个维护”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积极构建政治引领、党建先行、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司法行政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2、在深化全面依法治市实践上坚决有力,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体系
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x-2020年)》要求,高质量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治理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制度,及时把成熟的经验做法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法规规章,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