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玉耀
(20xx年5月19日)
提高认识增强自律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翁玉耀
(20xx年5月19日)
今天我们召开厅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会,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贯彻全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全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精神
5月16日上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陈伦厅长主持会议,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梁绮萍同志亲自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她深刻阐述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意义,强调了推进专项治理工作需要把握的几个重要关系,并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把握大局,保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领导,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成效。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刘德章同志作工作部署,他结合学习贯彻4月29日全国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精神,对我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进一步动员和部署。建设厅、财政厅、国土厅、卫生厅、国资委、工商局、厦门市等7个单位作了发言,交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经验作法。会议主要精神:
(一)会议认真贯彻全国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党中央、国务院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非常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六项重点任务之一,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要求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政府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切实抓出成效。4月29日全国召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这次会议是根据吴官正同志的指示并经温家宝总理批准召开的,吴官正、何勇和华建敏等领导到会都作了重要讲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卢展工书记、黄小晶省长对贯彻全国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会议指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掌握精神实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明确要建立“一个体制”,即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各司其职,群众积极参与,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做到“三个结合”,即专项治理工作与贯彻落实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相结合、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结合、与强化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相结合。要注意处理好“四个关系”,即要严厉惩治,又要注重预防,建立长效机制;即要立足国情,又要拓宽视野,有效借鉴国外经验;即要整体推进,又要突出重点,务求取得明显成效;即要坚决治理商业贿赂,又要注意严格把握政策,正确区分正常的商业活动和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会议明确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要着力抓好三项工作,即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和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二)会议提出要强化措施,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序开展。要求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强化措施,扎实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务求实效。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大力营造治理商业贿赂的环境和氛围。通过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法规政策、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弘扬先进人物事迹等方式,加大宣传教育活动,使抵制商业贿赂成为社会各界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二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整体合力。各级各部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执纪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工作的整体合力。要有效组织,明确分工,系统动作,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对各阶段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三要加强监督检查。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治理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要定期报告专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四要加强调研,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通过建立联系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规律,分析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在政策、法律和工作三层面上研究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
二、认真开展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我省建设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关键是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要抓好落实,走在前面、做好表率。大家要从政治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严格按照厅党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一)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蔓延,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妨碍公平竞争,毒化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特别是腐蚀党员、干部,成为滋生腐败和经济犯罪的温床。从全国来看,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解决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建设行业来看,建设行业是一个竞争激烈的行业,也是商业贿赂“事故多发地段”,违法乱纪和腐败案件时有发生。一些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干预和插手招投标,干涉和影响工程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运作;有的通过受贿受礼甚至索贿等违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公平竞争和房地产市场的公平交易。近年来我省建设工程领域都发生了违法违纪案件,20xx-20xx年111件,20xx年48件,20xx年67件,涉及党员194人,占85.8%,涉及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27人,科级干部104人,涉及经济问题的有177人,属贪污受贿性质的144人,占81.%,涉案人员大部分是建设单位的领导、具体的工程负责人,或是担任政府工程项目负责人的领导等。商业贿赂问题在建设行业仍然比较突出。
厅党组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林坚飞厅长为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制定了《福建省建设厅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4月29日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明确了工作分工和工作要求,建立运作机制,确定了“厅党组统一领导,各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