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伟
(2020年4月24日)
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伟
(2020年4月24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全国人大、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两项法规和一项法规性决定,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顺利完成了各项议程。下面,我简要做个小结。
会议表决通过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因应疫情防控需要,加快立法工作进度,使这项中央有要求、市委有部署、人民有需要的法规,仅用两个月时间就表决通过。条例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及相关文件要求, 立足北京实际,重塑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理念,把阻断病毒跨物种传播作为着力点,为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食用和交易、防范公共卫生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了及时法治支撑。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抓紧出台配套政策,尽快细化野生动物保护名录、重要栖息地保护等制度,健全监管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宣传阐释,切实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
会议表决通过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关于修改《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决定。这是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巩固深化首都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的重要立法实践。同步修改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主要目的是提高对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乱倒垃圾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使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与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衔接相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