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
1.深化思想认识
2.深化学习贯彻
3.深化成果运用
二、努力克服疫情影响
4.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5.积极化解应对疫情影响
6.做好贫困劳动力返岗就业
7.加快扶贫产业项目复工复产
三、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8.聚焦年度目标任务
9.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10.注重提高脱贫质量
11.压紧压实攻坚责任
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12.推进基本产业发展
13.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14.完善基本公共服务
15.提升贫困户精神动力
16.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7.强化宣传总结
五、构建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
18.完善政策保障机制
19.健全社会扶贫机制
20.建立政策衔接机制
21.建立防贫保障机制
22.完善扶贫资产管理机制
23.健全监督监管机制
XX市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狠抓攻坚工作落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
1.深化思想认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迎难而上,主动担当,不断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高新区党委和政府)
2.深化学习贯彻。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及干部培训内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体会交流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不断提高学习成效。(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高新区党委和政府)
3.深化成果运用。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推动工作,在学深做实上下功夫,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推动脱贫攻坚的具体行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聚焦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集中优势、集聚资源、集结力量,持续在“四个切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七个聚焦”上用实劲、求实效,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地生根。(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高新区党委和政府)
二、努力克服疫情影响
4.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湖北省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疫情期间全力抓好疫情防控、监测排查、封闭管理、重点人群服务、生活物资保障、疫情数据统计等工作,确保贫困群众疫情防控不漏一人。(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高新区党委和政府)
5.积极化解应对疫情影响。全面摸排贫困户患新冠肺炎情况、因疫情导致农产品滞销、生产资料供应不足、无法外出务工而造成的收入损失情况和扶贫产业、项目建设、小额信贷受疫情影响情况以及“边缘户”因疫致贫情况,切实摸清底数。针对受疫情影响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户”、存在脱贫困难的贫困人口,以村为单位分类建立台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实施重点帮扶。疫情期间,着力加强对农村“三留守”人员的关心关爱和困难人员帮扶,落实落细各项医疗、教育、低保、五保等政策保障措施,最大限度防范因疫致贫和返贫风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人行XX分行、市扶贫办,各乡镇、街道,高新区党委和政府)
6.做好贫困劳动力返岗就业。在摸清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和发展生产需求的基础上,转变方式,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点对点”做好贫困劳动力供需对接,按照“分批有序错峰”的要求,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返岗返程和外出务工,对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落实好交通和生活补助。针对短期内没有外出务工需求的贫困劳动力,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开发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巡查值守、乡村公路养护等临时岗位和公益性岗位做好就近就业安置。支持和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落实贷款、贴息、财税等优惠政策,对因疫情影响无法如期还贷的贫困户,适当延长6个月的还款期限。加强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人行XX分行、市扶贫办,各乡镇、街道,高新区党委和政府)
7.加快扶贫产业项目复工复产。在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支持贫困户恢复生产,指导贫困户做好春耕备耕工作,开展生产自救。支持引导贫困户发展庭院经济,组织好扶贫产品产销对接,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切实解决好扶贫产品滞销卖难问题。2020年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80%用于贫困人口公益岗位的工资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劳务费用支出。创造条件优先支持带贫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加大对带贫主体政策资金支持,帮助扶贫主体迅速恢复生产,带动贫困户发展增收。针对疫情影响,结合实际,合理规划年度实施扶贫项目,做好项目库动态调整和项目前期规划。对具备开工条件的扶贫项目要及时开工建设。暂时不能开工的,要做好项目设计、评审等实施前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旅局,各乡镇、街道,高新区党委和政府)
三、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8.聚焦年度目标任务。坚持“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确保2019年新识别的X户X人如期实现脱贫。(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高新区党委和政府)
9.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坚持“四个不摘”,对已脱贫户和已出列的贫困村,在一定时期内保持扶贫政策不变、工作标准不降、工作要求不减,持续压实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建立健全返贫预警和防范机制,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加强返贫动态监测,对有返贫风险的人口和新发现贫困人口及时落实帮扶措施。探索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整合各类资源优先向脱贫村倾斜,接续改善脱贫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高新区党委和政府)
10.注重提高脱贫质量。坚持现行目标标准,严禁扩大范围、拔高标准。重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整合行业资源,优化政策供给,更多向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上半年全部完成住房和饮水安全扫尾工程任务。深入推进“控辍保学”,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县域综合医改,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强化危房改造,实现农村危房“应改尽改”。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机制,逐步实现良性可持续运行,确保贫困人口有水喝,饮水安全达到国家评价标准。严格执行退出标准和程序,确保脱真贫、真脱贫。狠抓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省扶贫开发成效考核、督查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做到一体推进,不留死角,堵住漏洞,标本兼治,以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