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思想认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三、创新宣传方式
四、坚持依法普查
在全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柳林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会议。参加今天会议的有镇全体领导干部、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以及各驻村帮扶工作队的队长和第一书记同志们。可以说,我们镇村两级负责“三农”工作、乡村振兴工作的骨干力量都到齐了。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近期国家、省、市关于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系列会议精神,特别是XX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暨农业统计业务培训会的具体要求,结合我们柳林镇的实际情况,对全镇的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深入的安排和部署。这既是一次思想统一会、任务部署会,更是一次责任落实会、战前动员会。
刚才,我们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条例》等重要内容。这些不仅是开展好普查工作的思想指引和根本遵循,更是我们必须严格遵守的法律法规红线。希望大家能将这些精神和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穿于普查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下面,我结合会议精神和全镇实际,讲四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深刻把握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这不仅是一项单纯的统计工作,更是一项关乎全局、影响深远的政治任务。我们必须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其特殊重要性。
首先,这是服务国家宏观决策的现实需要。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举措。通过这次普查,国家将系统掌握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最新家底,包括农业生产、土地利用、农村人口、乡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方面面的翔实数据。这些第一手资料,是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和完善“三农”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根本依据。我们柳林镇作为全国“三农”工作的一个缩影,我们提供的数据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层面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其次,这是推动我镇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我镇在脱贫攻坚、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农村发展还有短板。这次普查,对我们来说,就是一次对全镇“三农”工作的全面“体检”和系统“扫描”。普查获取的精准数据,将清晰地展示出我镇农业产业结构、资源禀赋、劳动力状况、农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真实图景。这对于我们下一步找准优势、补齐短板,科学谋划乡村产业布局,优化公共服务配置,制定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可以说,高质量的普查成果,就是赋能我镇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高质量发展的“数据金矿”和“决策宝典”。
最后,这是必须严格履行的法定职责。刚才我们学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农业普查的法律地位、组织实施、普查对象的义务以及各级政府的职责。依法普查、依法统计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全体参会同志,特别是各村的负责同志,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带头遵守普查法规,确保普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我们要让全社会都明白,参加农业普查是每个普查对象应尽的法定义务。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整个普查工作大致分为准备阶段、现场登记阶段、数据处理与发布阶段以及资料开发应用阶段。我们今天召开会议,正处于2025年至2026年的准备阶段这是决定整个普查工作成败的关键时期。开局即决战,起步即冲刺。我们必须从现在开始,就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各项准备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筑牢普查工作的坚实基础
农业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要圆满完成这项任务,必须建立起一个强有力、高效率的组织领导体系。
一是要健全工作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