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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调研考察报告汇编(16篇)VIP专享

人大代表调研考察报告汇编(16篇)

目录

1

.关于提高人大代表履职水平和成效的调研报告 3

2.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11

3.关于乡镇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 18

4.火星街道人大工作调研报告 25

5.基层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调研报告 30

6.基层人大调研报告 38

7.牧野区人大代表乡村振兴调研报告 44

8.青山桥镇人大乡村振兴调研报告 48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调研组关于珍惜粮食、反对浪费情况的调研报告 54

10.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工作的调研报告‍ 73

11.人大代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报告 79

12.人大代表2020年视察调研报告 82

13.市人大代表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88

14.县(市、区)人大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96

15.根植群众解民意‍依法履职善作为‍ 105

16.镇人大代表调研教育的调研报告 119

关于提高人大代表履职水平和成效的调研报告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肩负着崇高的政治使命和巨大的历史重任。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强弱直接反应了一个地区人大机关工作的基本情况,更体现了该地区法制化、民主化建设的整体水平。因此如何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水平和成效,一直都是各级人大十分关注、重视的焦点。本人从区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工委从业新手的视野和角度,浅谈一下关于提高代表履职水平和成效的几点思考。

当前,人大工作在各级党委的重视和关心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推动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从人大代表这方面来看,代表的思想意识很强烈,纷纷为自己能成为一位人大代表感到光荣和自豪,纷纷对能为地方发展贡献力量感到鼓舞和振奋;代表的年龄结构更加优化,学历层次不断提高,经历背景十分丰富;代表的履职热情普遍较高,认真参与每次人代会,积极参加大会和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走访,提出了很多建议良策,可以说,正是由于人大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使人大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升华,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虽然,人大代表履职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面对人大自身发展的要求、时代前进的需求、广大群众的诉求,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要正取处理好本职工作和代表工作的关系。人大代表不脱离各自的生产和工作,既承担日常本职工作,又要履职。对其而言,如何正确处理好两者间的关系和冲突,并不是件易事;二是代表综合素质仍有待提高,有些代表对宏观政策、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对人大代表的法律、职责了解不够,对闭会期间履职所需的知识也比较陌生;三是监督机制不完善,对不参加代表活动、不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代表实施有效监督不到位,代表干好干坏一个样,挫伤了代表工作的积极性;四是服务保障配套尚需加强,代表之家等履职载体的标准化建设和覆盖面都需强化,人代联工委以及基层人大工作人员年轻化程度有待提高。‍

滨湖区在人大代表履职方面这些年已经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创新的做法,因此,应进一步施展这些好经验、好做法,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适当有益的提升、创新和探索,以更好地适应当前不断变化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

一、强化自身建设,夯实履职基础‍

加强对人大代表自身综合能力和素质的提高建设,是开展代表履职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一)要加强思想重视程度。加强代表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客观需要。要进一步强化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主体、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等方面的意识,增强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端正人大代表对政治职务和政治身份的态度和认识,树立起全心全意为国家、人民服务的意识,排除一切私心杂念。‍

(二)要加强业务钻研深度。加强对业务知识的持之以恒地学习充电是开展代表履职的基础条件。广大代表要自觉加强对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预算法的学习;要积极加强对江苏省、无锡市出台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的了解和熟悉;要主动学习与地区发展紧密相关的经济领域方面的基本常识;要热心关注民生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要积极参与针对代表的各类培训活动,提升在思考、表达、撰写方面的综合能力。‍

(三)要加强代表互动热度。代表互动是代表履职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代表迅速进入角色、融入工作的捷径之一。要建立新老代表互联互动机制,广大新代表要提高工作的参与意识,积极利用各种方式向老代表、卸任代表虚心请教有关履职、调研、接待选民、建议意见提出等方面的业务;广大老代表和卸任代表要向新代表耐心传授经验做法和工作体会,在新老代表间建立起融洽的合作氛围和工作环境。‍

二、主动沉下身子,捕捉履职信息‍

通过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社情民意的挖掘和了解,为履职工作提供充足的信息源和信息量。‍

(一)深入基层集社情。基层公共场所是最能集中体现和反映社情的地方,是广大群众释放吐露心声的重要场所。人大代表要加大对这些场所的关注度,尤其是要关注“双公双场双市”,即:公铁、公园、商场、菜场、超市、集市,平时经常深入这些地方,多听多看多记多想,将群众闲谈间反映的问题研判归纳为全局性、宏观性、区域性的共性问题,为形成高质量、有建设性的议案和建议奠定扎实基础。‍

(二)借助网络汇民意。网络是人民群众抒发内心想法、表达现实诉求的另一大主阵地,其影响和作用值得高度重视。广大代表要充分认识重要性,加大对东林书院注目无锡、二泉网无锡论坛、百度贴吧无锡贴吧等热点网站论坛的关注力度,并通过QQQ、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捕捉、收集、获取与本地区、本行业相关的各类信息,为了解即时社情民意和履职素材积累打开另一扇方便之门。‍

(三)联系群众解难题。联络群众是代表履职工作的规定动作,也是做好代表工作一大法宝。广大代表要充分利用“定向联系群众制度”,通过定期接待、上门走访、电话询问等形式,加大对联系群众的走访频次;要充分重视“代表之家”等载体的作用,提高对老人、困难群众、低收入者等群体的关注度;要充分结合基层的“广场活动”,设立现场接待群众的代表服务台;要充分借助“人大网络”,紧密与年轻人、高知群体的网上互动交流。‍

三、拓宽工作方式,提高履职能力‍

突出主动性和创新性,强化多元机制和监督机制,全面提升代表代表履职的水平和履职的成效。‍

(一)在提件和办件上求提升。提出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履职内容的基础组成部分,也是代表履职的基本要求。在提出内容上,针对区一级人大没有立法权,广大代表应将所提议案建议的方向重点瞄准企业发展、百姓民生、现实问题等具体的微观领域上,并建议提出合理化解决方案,或者提出地方立法的具体建议;在具体操作上,要尝试将区人大代表提出的部分议案建议同时转交驻区的市人大代表,以促成更广泛的关注和更有力的解决;在督办管理上,要逐渐将办件满意率转变为办件办成率,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加大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网上公开力度,要尝试引入考核机制,对议案列入区人大大会议案的,每件议案领衔人所在板块给予两文明考核加分。‍

(二)在视察和调研上求创新。开展视察、调研、走访活动是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履职的重要方式。要重视代表意志,在每年年底人大会议召开前,向代表征询集中视察、调研的方向和重点,在此基础上排定下年度活动计划;要发挥基层作用,充分调动镇、街道人大机构,以及代表小组的积极性,结合自身实际开展集中走访和调研;要注重多边联系,区人大、基层镇、街道人大在开展本区域内集中视察调研的同时,应积极开展与无锡其他兄弟区域、层级间的跨区域代表走访活动;要引入通报机制,对长期不参加活动、缺勤率高的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进行通报批评。‍

(三)在参政和监督上求突破。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参政和监督权力,为地区发展保驾护航。要优化人大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制度,将每年区人大常委会会期、内容提前发至每位代表,在征求代表兴趣和意愿的基础上,邀请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要完善代表述职制度,除每年安排代表开展定期述职的同时,尝试通过邀请媒体参加述职会议,并将代表述职报告在人大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加大载体建设,构建履职平台‍

着力提高对代表履职载体平台的建设和配套水平,为代表履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一)建好“三个平台”。“代表之家”、“代表工作室”、“代表联络点”是代表履职最重要的场所。要提升“家、室、点”的建设水平,丰富载体功能,制定代表活动载体建设意见,明确“家、室、点”全覆盖,规范布置、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和标准;突出载体信息前置,鼓励设置“家、室、点”的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在一楼大厅醒目处置设立代表履职场所相关提示信息,以便人民群众更好地关注、了解和使用。‍

(二)办好“两个小组”。代表组及专业组是代表开展履职活动的基础平台和重要抓手。要切实增强代表组的工作前瞻性、主动性、高效性,选派年富力强、精明能干、熟悉面上情况的同志担任组长,超前谋划代表组年度各项工作,密切关注代表履职的需求和感兴趣的焦点,主动联系区人大相关机构,了解区情区况;要积极发挥专业组特殊作用,组织专业代表开展定向调研视察,重点针对微观领域,撰写一批可操作性的调研报告,提出一批高质量的议案。‍

(三)记好“一本日记”。人手一本的代表日记在一些地区的人大工作中已有过先例,在时下网络无纸化流行愈演愈烈的情况下,该项有利于激发思考、专注于心的优良传统应值得保留。要为每位人大代表发放一本代表日记,引导代表将一年的履职工作计划、实绩、心得、体会,以编年体或纪传体方式详细记录下来;区人大每年对代表日记进行抽查,在代表述职时作为参考依据,代表任期届满后交由区人大常委会永久存档,作为每届人大代表工作的重要史料。‍

五、注重基础建设,完善履职保障‍

注重各级人大机构自身的基础建设,为代表更好履职提供更加细致周到的服务保障。‍

(一)工作队伍年轻化。随着人大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和社会各界对人大期望值的提高,人工机构工作人员年轻化问题亟待重视。一方面,要进一步充实壮大人大工作机构,特别是特别是镇、街道人大机构的年轻队伍力量,进一步提升人大内部的工作活力和工作效力;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快对年轻同志在交际、协调等方面的锻炼和培养,让广大年轻同志面对人大代表,特别是领导干部、企业家、高工、部队代表时不怕羞、不胆怯。‍

(二)工作水平专业化。在当前形势下,只有不断提升专业化工作水平,才能成为人大系统中的行家里手。一方面,要进一步强化对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的学习、熟记和领会,练就更加专业的职业素养和业务本领;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人大人代联机构,以及各镇、街道人大工作人员的稳定性,确保其至少都要经历一个完整的五年人大任期,以此熟练掌握各项工作流程和操作细则,促进人大机构新老同志工作上的无缝续接。‍

(三)工作方式信息化。在延续传统方式开展服务代表履职的同时,加大电子信息化模式运用将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要完善好人大门户网站,结合实际公开人大代表基本信息,增强人大代表信息透明度;要建好用好人大微信公众号,时时发布有关咨询、会议信息、活动报道,为代表提供一个畅所欲言的舞台;要利用好代表微信群、代表履职系统等平台,推送一些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区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等即时新闻,显著提高微信群的活跃度。‍

六、突出宣传攻势,造浓履职氛围‍

酒香也怕巷子深”,只有加大宣传力度,才能在全社会构筑起共同关注代表履职工作的强大舆论空间。‍

(一)重中之重宣传代表履职。人大代表是广大选民投票选出的,其为人民服务履职的过程理应受到群众的关注和监督。要针对代表如何履职、如何为群众和企业帮困解难、如何具体解决问题等,挖掘典型人物和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要将代表在履职中撰写的优秀调研报告,向区级、市级、省级媒体进行广泛推荐,积极扩大代表履职工作的影响力;要在传统媒体固有人大专栏节目基础上,在今日头条、智慧无锡等热门网媒上加强宣传力度。‍

(二)刻不容缓宣传履职载体。代表之家、人大门户网站、人大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均是人民群众联系代表的重要途径。要利用现有资源,对广大群众进一步加大人大代表履职载体的宣传推广力度,确保让人民群众在有需要的时候,能有意识地想到并轻松地找到人大代表履职的实体和虚拟平台,以便迅速及时地反映社情民意。‍

(三)持之以恒宣传人大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实现形式。要持之以恒、一以贯之地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好人大制度、人大代表制度,以及代表履职制度,不断提升群众对人大法律基本常识的认识和了解,提升人大及人大代表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影响,提升群众参与人大及代表工作的热情。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927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在易敏副主任带领下,到桑柘、诸佛实地查看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农村场镇治理、农村公路建设等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并听取了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现就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建议和十七届人大一次、三次会议跨年度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交办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241件,加上议案转建议、批评和意见7件,共248件。经审查,1件不符合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要求,不予办理;10件转有关部门作工作参考;应交办237件。其中,转县人民政府办理236件,转县人民法院办理1件。

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结转的B类代表建议共2件、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结转的B类代表建议16件,由县人民政府继续办理。

(二)办理情况

1.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办理的237件代表建议已全部答复代表。经逐件清理核查,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86件(A类件),占78.48%;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16件(B类件),占6.75%;暂时无法办理留作参考并作解释说明的35件(C类件),占14.77%。办结率100%,办成率78.90%。代表对承办部门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和对代表建议办理结果的满意率(以下简称“两次评价”满意率)均为100%。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领导重点督办建议25件,办成23件,办成率92%,“两次评价”满意率均为100%

2.跨年度建议办理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三次会议结转的跨年度继续办理的代表建议共18件,已全部办结。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6件(BA),占88.89%;继续办理2件,占11.11%。“两次评价”满意率均为100%

二、办理工作的主要特点

调研组认为,本届人大代表建议在各方面的高度重视下,办理工作力度大,办理成效明显,得到代表的理解认可,代表较为满意。呈现出以下四个主要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办理责任得到落实。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主任会议、专题会就代表建议的交办、督办工作进行研究,常委会领导分别牵头督办2件重点建议,通过亲自督查督办,促进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县人民政府坚持常务副县长主管、政府办统筹和督查、业务部门承办的工作机制,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分别牵头督办1-2件重点建议,将建议办理与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通过适时召开专题会、组织现场调研等方式,加大督办催办力度。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科室具体办的工作机制,责任到人、限期办结。县人民法院收到代表建议后高度重视,落实分管领导,明确专门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工作机制,办理工作逐步规范。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坚持代表小组会前视察建议初审、会中建议现场办理、会后重点建议督办、跨年度跟踪督办等制度,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严把“交办、协调关、答复、督查”关,强化责任落实、规范程序、明确时限,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

(三)加强沟通协调,办理态度得到认可。一是县人大常委会主动加强与“一府一院”的沟通联系,邀请相关工作人员参与议案建议审查分类工作,会后及时加强沟通,确保交办到位。二是县政府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行预交办制度,在交办前责成县政府办充分征求各承办部门的建议意见,尽量做到交办准确不出差错;交办后与各承办部门密切保持联系,全面掌握办理进度。三是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之间、承办部门内部科室之间加强了沟通联系,有效减少了各自为阵、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四是各承办单位注重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了解代表真实意图,及时汇报办理情况,通过电话沟通、召开座谈会、上门与代表面对面交流,让代表感受到被尊重和受重视,较大提高了办理质量和满意率。

(四)加强督查督办,办理质量得到提升。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分管联系委室通过电话沟通、调查走访、专题研究等方式对部分代表建议进行重点催办、督办。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彭水府办发〔201947号),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承办单位年度目标综合考评,由政府办专门负责督查督办工作。通过电话催办、书面督办、回访问效等多种形式全程跟踪,积极推动代表建议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成。通过加强督查督办,使代表建议办理力度不减、办理质量得以保证。

三、存在问题

尽管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少数建议质量不高。尽管推行了会前视察和各代表小组初审把关工作机制,但从收到的建议质量看,少数代表建议的质量仍然不高。有的建议过于宏观,缺乏针对性;有的建议文本过于简单,建议背景和具体要求交代不清,操作性不强;有的建议事项超前,与当前的法规政策不符或超出了我县经济发展所能承受范围;有的建议“一事多议”,涉及多个部门,给交办工作带来不便。鉴于上述原因,十七届四次会议期间收到的代表建议,有12件不符合要求,未予交办。

(二)个别建议分类不够准确。一是对建议本身类别把握不准,对承办部门的职能职责不清或职能职责有交叉打架的情况,交办的不准确影响了办理进度;二是对建议办理结果分类不准确,有的承办部门把列入计划拟解决的归为A类或C类,有的承办部门把短期类不能解决可作为工作参考的归为了A类。

(三)个别建议复函文本不规范。一是个别代表建议办理的复函不够规范,甚至存在文不对题、答非所问的情况(现已整改)。二是个别承办部门存在模式化回复的情况,针对性有待增强。

(四)部分建议办理深度不够。一是因资金、政策等原因,完善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议解决较为困难,一时无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通过承办部门的沟通解释,代表“被满意”的情况客观存在。二是有的承办部门认为只要做通代表工作让代表回复“满意”了就算办完了,没有进一步跟踪落实。因为政策、资金以及其他客观原因,有的建议虽已列入计划但迟迟未能实施,或虽已实施但迟迟未能完工,年年提、年年不能解决的现象客观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政府的公信力。

四、工作建议

代表建议是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力的重要形式,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有关机关、组织的法定职责。为此,在下一步工作中,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法律赋予代表的神圣职责,也是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市县“两会”精神,深刻认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举措,努力使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成为国家机关转变作风、联系群众、改进工作的过程。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一是坚持领办、督办机制。坚持县领导领衔督办重点建议制度,继续推进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分类督办,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职能,形成强大督办合力。二是进一步完善部门会商联办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建议,要加强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提高办理效率。三是加强建议办理业务培训。针对个别承办单位人员变动频繁、具体经办人员业务不熟的现状,建议在每年的交办会之后举办专题培训会,提升具体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四是加强跟踪促落实。继续对已办结但未彻底落实的A类建议跟踪问效和B类建议跨年度督办,促进代表建议落实落地,真正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

(三)推动建议公开,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透明度。坚持印发代表目录,公开代表建议提出及审核情况。探索代表建议网上公开制度。公开建议人、建议内容、承办单位及办理结果,进一步增强建议办理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群众关切。

(四)严把建议源头,提高建议质量。严格执行代表建议提出、审核程序,切实提高代表建议的针对性和可行性。一是严把建议提出关。代表工作机构要加强代表培训,引导代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各代表小组要认真组织会前视察,引导代表深入了解政情社情民情,提前酝酿提出建议。二是把好建议审核关,各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要按照要求对代表建议进行会前初审;会中议案建议组、大会主席团要严格审查把关,并邀请部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参与审核分类。三是严把建议交办关,对不符合政策和法律规定的建议一律不予交办。

关于乡镇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

刘积龙

按照乡党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安排,本人根据乡党委的统一安排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撰述如下:

一、基本情况

洪水泉回族乡地处平安区西南面,距县城30公里,总面积75.2平方公里,总耕地6.5万亩,平均海拔2600米,均为浅山旱地,农作物以小麦、豌豆、青稞、马铃薯、油菜为主。全乡辖15个行政村,共有户籍人口23988133人,截止201910月底,常住人口4361720人,仅占全乡总人口的19%,全乡个行政村当中常住户不足10户的就有5个村,不足20户的有9个村,常住本乡的436户村民当中在县城或其他地方自购或自建有住房的户数约为300户左右,“空心村”比例高达60%。全乡共有出席区人代会代表9名、乡十八届人代会代表48名。其中,农民代表37人,常年不在本乡居住的代表为32人,占代表总数的67%,占农村代表总数的86%

二、乡镇人大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洪水泉乡人大主席团现有主席团成员7名,其中专职人大主席1名,无副主席和专职人大干部。全乡48名人大代表按照就近、灵活、方便的原则,划分为7个代表小组,2019年共召开人代会1次,开展代表视察2次,开展代表小组活动4次,代表走访选民143人次,征求到代表意见建议6条,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2条,民生保障方面的意见建议2条,生产发展方面的意见建议1条,生态环保方面的意见建议1条,截止目前,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2条,已全部办理完毕;生产发展方面的意见建议1条,已全部办理完毕;生态环保方面的意见建议1条,已全部办理完毕;民生保障方面的意见建议2条,已办理完毕1条,剩余1条正在与上级有关部门协调之中,较往年相比,意见建议办理质量和数量得到明显提升

从工作实际来看,由于受制度层面和现实层面等诸多原因制约,乡镇人大功能不够健全,作用难以发挥,与充分发挥法定职能还有差距,不能够完全适应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机构设置不合理。

机构改革后,实行人大主席负责制。平安区八个乡镇中,均只设立一名专职人大主席,乡镇配备一名人大秘书,不少工作只是“一人争取,一人决定,一人解决”,在具体分工中,人大主席往往还分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等党委和政府工作,同时还要包村包片,负责村级事务监督管理,配备的工作人员也基本上都是兼职,致使人大干部忙于党务、疲于政务,没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人大工作中,从而出现了专职人员顾不上,兼职人员顾不了的问题。同时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一般担任其他社会职务,很少参与主席团事务,人大主席在闭会期间孤掌难鸣,很难依法履行职责,究其原因,在于乡镇人大工作机制不规范,监督法仅适用于各级人大常委会,无法适用于乡镇人大主席团,严重阻滞了乡镇人大监督工作的开展。

2.农村代表作用发挥不明显。

就拿洪水泉乡人大代表来说,由于受到文化素质及参政议政意识不高等因素的制约,现有的人大代表结构偏于老龄化、低学历,很多农村人大代表不知发言,不会议事,甘当“举手代表”,履职热情不足,能力不强,政治责任意识不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代表权力的正常行使。究其原因在于:一方面,关于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与培训制度过于笼统和抽象,缺乏可操作性,致使代表素质提升的方式方法较为单一和落后。另一方面代表履职监督、保障、责任追究等制度设计不够健全,代表意见建议听取环节经常被忽视,即使有代表提出意见建议,但由于缺乏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量化考核或监督机制,导致代表意见建议无法及时办理反馈,代表权利得不到保障。

3.‍人大会议流于形式,代表视察活动开展不正常。

现在的乡镇人大会议一方面存在仅为完成选举任务而召开人民代表会议,而且因为会期过短、套开会议、人大经费不充裕等原因,会议议程仅限于听取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告、代表意见建议征集等议程能减就减,会议流于形式。另一方面代表视察调查检查活动中,也经常是“转一转,走一走,听一听”,目的性针对性不强,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的现象比较严重。同时由于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有限,加之我乡近70%的人大代表常年不在本乡居住,多数代表已搬迁到县城或其他地方长期居住,在参加会议和代表活动时,由于本乡长期没有开通班线客运车辆,致使代表参加活动的交通成本大幅上扬,这也为进一步提高代表的参会率增加难度。

4.换届选举不同步。在外面现行的法律框架内,乡人大每5年换届一次,而村两委每3年久换届一次,一般情况下,在人大代表的选举中,能被选中的基本为换届选举时在任的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但随着每3年一次的村两委换届选举的进行,现任的人大代表往往不再担任村两委主要职务,且由于现行的村两委选举中的诸多不完善之处,导致部分新任村干部与现任人大代表之间出现不团结,不和睦的现象,这就为人大代表的履职,活动的开展带来一定的难度,从而造成人大代表想半点事实却办不了,村两委干部想提点建议却提不了的“怪圈”之中。

三、对策建议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乡镇人大工作是整个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对于加强基层政治建设,强化民主与法制,推动政府工作,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农村改革和经济建设的发展步伐,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实践上看,乡镇人大工作在基层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力的最具体、最生动的体现,是别的部门不能代替的。因此,乡镇人大工作必须加强。我认为,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主席团自身建设。

加强乡镇人大工作不仅需要顶层设计,还需要加强常设机构建设,健全自身体制机制,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处理好与同级党委、政府的关系。乡镇人大工作要服从服务于党委工作,既要支持政府中心工作,还要消除思想顾虑,认真开展监督,还不能“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要经常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要求,寻求理解和支持。要配备专职副主席和专职秘书。正如前文所说,乡镇人大干部忙于党务、疲于政务,没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人大工作中,要配实配强乡镇人大干部队伍,形成一支专业的、有战斗力的队伍,促进人大工作的开展。上级人大常委会应当会同党委、组织人事部门,严格规定人大主席和专职秘书兼任工作的数量,不得参与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民政等政府事务,严防出现“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现象。同时要在经费、时间上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要认真落实代表意见建议督办制度。人大代表在代表会议、视察活动、代表学习等场合提出意见建议,乡人大要逐条归纳,提出整改落实方案意见,经乡人大主席团审核后报乡党委研究办理方案,由政府主持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确定具体承办人员、责任领导、整改办理期限,并认真回函答复人大代表,乡人大主席团全程参与代表意见建议监督督办。通过督办,代表意见建议得以办理,代表权利得到保障,代表参与感、尊荣感进一步增强;另一方面,党委政府通过办理代表意见建议事项,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工作思路,解决了群众所需所盼,通过代表,增进了群众对党委政府工作理解、参与与支持。

2.落实制度要求,规范代表行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基础。目前,随着全省“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关于代表履职、代表会议、主席团工作等各方面制度都已经基本制定完成,但如何把这些规定和本乡镇实际联系起来,从而推动工作落实,将是目前最紧要的课题。乡镇人大的改革和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应当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循序渐进的进行,既需要宪法法律的有力支持,又需要系统的制度设计,在人大工作具体落实中还需要结合实际在微观层面上做到创新和改革。本人认为,应当将代表履职制度和探索人大代表考核机制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履职公示、奖惩等相应机制倒逼乡镇人大代表履职尽责,将代表联系选民、代表参会率代表参加小组活动、代表履职报告等情况纳入考核范围进行量化测评,与选民民主评议、主席团综合测评等方法相结合,对不作为代表、考核不合格代表开展教育、批评、劝诫,乃至启动相关程序罢免代表资格。

3、强化制度建设,逐步实现乡镇人大与村两委同步换届。

就目前的现状而言,五级人大关于换届选举的法律是健全而完备的,但村两委的换届选举办法却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农村工作的需要。从实践上看,在村一级大力推行书记村长一肩挑,将真正有能力的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选举成为村委会主任,并将任期与乡镇人大同步,对于人大代表履职和开展代表活动具有深远意义,就能非常有效的解决人大代表于村两委干部指尖相互掣肘,工作开展不顺的问题。

4.加强宣传工作,扩大乡镇人大工作影响面

缺乏权威和群众知晓度也是造成乡镇人大工作困境的一个主要原因。这就要求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使得群众、党委、政府各方了解乡镇人大工作职能和法律地位,自觉维护人大权威,支持人大工作。要充分宣传在乡镇人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代表典型、好的经验做法,结合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扎实践行“人大代表为人民”的服务宗旨,从而扩大乡镇人大的影响力,让人民群众明白乡镇人大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机关。

乡镇人大工作是我国人大工作中的重点,也是难点。从现代民主国家的政治实践来看,一个好的政治制度的发展进程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需要不断探索与实践。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顺利进行,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必将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等方面大放异彩。

火星街道人大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火星街道人大工委在芙蓉区人大和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牢牢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和街道中心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芙蓉区委全会精神,不忘初心,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全力以赴发挥人大职能,推动了辖区经济社会各项工作的有序发展。

一、基本情况

火星街道共有15名人大代表,其中职务代表3人,分别是芙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芙蓉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孟乾,火星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吴正华,火星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李泰辉;工人代表5人,分别是火星街道月桂社区社保专干付永红,火星街道兴和社区书记曹灿,火星街道凌霄社区书记陈伟,火星街道兴和社区社保专干喻宇,火星街道新合村经济合作社理事长曾治国;专技代表4人,分别是长沙市血液中心主任医师李咏梅,火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书记、主任盛小芳,湘一芙蓉第二中学副校长史芳,芙蓉区教育局东岸锦城幼儿园园长杨亮;非公企业代表2人,分别是湖南省意家节能门窗有限公司董事长向志辉,湖南正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湘伟;国企负责人代表1人,国药集团湖南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凯利。

二、主要做法

1、突出重要地位,着力夯实人大工作基础。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依托“日学周访月评”基层党建品牌,火星人大工委推出“每日一学”学习机制,通过学习强国等线上平台和书籍报刊等线下载体,采取“自主学+相互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读“两会”最新精神、《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守则》;针对部分代表履职经验不够丰富的情况,开展“学习调研月”活动组织代表每季集中学习一次,内容包括《宪法》《选举法》《代表法》,以及市、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有关知识,进一步明确代表职责,全面提高代表的思想认识、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二是夯实阵地建设。严格对标市、区要求,修建了26平方米的人大代表活动室,添置了智能投屏电视、文件柜、桌椅等设施,并将火星地区人大代表联络地图及各项制度、标语、图片张贴上墙,方便代表们前来学习查阅或开展活动。此外,街道人大工委在6个社区分别设立“代表民情接待站”,并在6个社区联系点设立“人大代表联系社区公示栏”,将人大代表的姓名、照片、联系电话等信息予以公开,并印制“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服务卡”,设立“代表信箱”,创建了“知民情、排民忧、聚民智”的微信群。三是依法选举代表。按照选举法规定和上级要求,认真做好选民登记,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等工作,引导选民对候选人进行酝酿、讨论,通过无记名投票依法选举产生街道人大代表。

2、突出创新方法,全力发挥代表积极作用。一是打通“线上+线下”双渠道。一方面利用每月15日的人大代表接待日、“每周一访”和“连心”走访,面对面接触选民,与选民沟通交流;另一方面结合“芙蓉群工”APP联系选民,通过网络更及时、更有效地了解选民的困难与诉求。同时人大代表对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及时进行回访,使“代表民情接待站”真正成为群众反映民情民意的交流窗口和平台。二是解决问题在一线。通过“民情接待站”保障服务制度的深化,推动问题在第一时间得到协调处理。各个接待站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就辖区居民普遍关心的公众安全感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文明创建等重点工作和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深入地调研考察,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比如人大工委多次呼吁街道开展马王堆海鲜市场环境整治、陶瓷汽配城小歌厅治理等工作,督促职能部门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根据群众反映较多的僵尸车问题,人大代表联合提出了《关于规范僵尸车管理立法的建议》;组织人大代表调研街道提质提档工作,现场视察社区提质改造成果,并对街道提质提档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诸多意见,积极发挥了代表们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三是深入一线听取选民心声。开展形式多样的联系选民活动,并为代表配备《民情日记》,要求代表将联系选民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双联”活动开展以来,所有活动情况均填入“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情况登记表”。在联系选民过程中,代表们结合芙蓉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项目建设、产业转型发展、民生工程建设等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并重点对广大选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收集整理,在此基础上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提出意见建议。目前,各项建议均得到了有效落实。

3、突出民生改善,倾力推进为民排忧解难。一是困难群众帮扶到户。辖区人大代表从社区发展角度出发,发挥各自智力特点和人才优势,积极开展项目支持、结对济困等几大类帮扶活动,每年定期开展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慰问活动,参加“重阳节·慰老助老”走访帮扶活动,积极参与对口帮扶地农产品消费扶贫活动,比如,为促进消费扶贫,火星地区人大代表杨湘伟购买对口帮扶地龙山县靛房镇价值7000元的羊肚菌。二是企业单位连心到位。组织地区人大代表走访调研辖区企业,比如,组织地区人大代表走访调研了国药集团湖南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新南天置业有限公司,在实地摸底与座谈调研的过程中,人大代表们更清楚地了解了企业发展的难点与痛点,为其立足实际建言献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选区选民走访到人。按区“双联”方案要求,制作火星地区人大代表责任地图,安排地区人大代表对点走访选区选民,收集群众关于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存在问题

1、组织学习有待加强。部分代表文化程度偏低,对人大相关的法律法规不熟悉,对人大代表职责、权利和义务了解得不够透彻,政治觉悟、法律知识、文化素养等水平与人大职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2、联系群众有待加紧。部分代表与群众联系沟通比较被动,对联系群众的热情不高,缺乏主动性、自觉性,只是在参加会议、集体调研和视察活动时联系群众,了解一些信息,没有做到“常态化”“日常化”。

3、监督检查有待加严。部分监督只注重了形式的庄重和程序的合法,很难有效解决一些深层次、实质性的问题,特别是对一些事关全局的重大敏感问题和社会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常因缺乏深层次地了解和相关处置措施而泛泛略过,使监督体现不出应有的力度和实效。

4、调查研究有待加深。部分代表下基层调查之前,没有弄清需要解决哪些问题,没有制定调研计划和列出调研提纲,就盲目下到基层。调研方式单调,缺乏多样性,部分代表在基层调研时,不是深入到群众之中问计于民,而是习惯于听汇报看材料,仅仅凭一些支离破碎的材料东拼西凑一份调查报告应付了事。在日常工作中,往往只重视调查研究,而忽视调研成果的转化,使调研工作未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

四、下步打算

1、在组织学习上下功夫。加强机关同志的经常性学习,尤其是党的重要指导思想、新颁布法律、经济发展政策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促进人大机关同志增强人大意识、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继续结合“日学周访月评”党建品牌,深入开展每日一学、每周走访、每月集中学习培训活动,进一步做好人大宣传、调研、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与区人大的联系与交流,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2、在联系群众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深入走访辖区群众,通过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民情、倾听民声、解决民忧。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热情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做好信访登记,加大对重要信访件的调研、交办和督办力度,坚持公开、公正、效益原则,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在监督检查上下功夫。深入贯彻学习《监督法》,不断完善监督机制,综合利用法定形式,大力开展辖区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环境综合治理、老旧小区提质提档等工作的视察和执法检查,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建议,依法做出决议、决定。并把人大监督与党纪及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

4、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围绕区人大工作要求和街道中心工作,通过深入实际调研、座谈、调查问卷等方式,以及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政务服务等工作专题汇报,为区人大决定重大事项、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街道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翔实的依据,如招商引资、就业医疗、城市建设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努力发挥职能当好参谋。

基层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调研报告

基层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调研报告‍建立和完善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机制,强化对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的管理监督,是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职能和人大代表作用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新时期中央对县乡人大工作新要求的必然选择。

(一)我县县乡人大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探索。近年来,我县县乡两级人大在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方面也做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是完善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建立健全县级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对各代表小组的学习宣传、活动组织、联系选民等情况作出规定,并开展创建先进代表小组活动;

二是开展代表分类考察活动。根据代表的职业、行业特点分期分批开展代表活动,如组织农业类别的人大代表考察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等;

三是开展代表小组定向联系职能部门试点活动。组织葛坑镇和龙门滩镇人大代表小组分别联系县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

四是建立代表述职制度。试行县、乡镇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制度,每年选择X—X名市、县、乡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或选区选民代表报告履职情况。

五是深入创建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X个乡镇均按规定设立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安排代表联系选民,并根据德化大部分群众进城的实际情况,在X设立活动室联络点,安排代表进驻值班。

六是试行劝辞制度。对于一些已不适宜再担任代表职务的人大代表,劝其主动辞去人大代表职务。我县十七、十八届人大代表中,经做工作辞去人大代表职务的有X人。

二、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反思。(一)问题。X、法律规定不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都是通过直接选举产生的,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受原选区选民的监督,也就是说,监督县乡人大代表的主体是原选区选民。但原选区选民如何监督、怎样实施监督、具体由谁来启动监督程序等等规定均过于原则或没有规定,再加上选民、代表认识的不到位,该规定流于形式,可操作性不强。而县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根据现有规定,只负有组织代表活动的职责,对代表履职能否实施管理监督仍存在较大争议,这也使得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疏于对代表的管理和监督。对于代表可以做、有权做,而消极对待或不作为的,缺乏约束规定,如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少甚至没有的情况,以及代表活动不积极甚至不参加等缺少管理监督的规定。代表法对于代表辞职、罢免和闭会期间代表不履行职责等机制的规定较为原则化。选举法对罢免的条件、流程、启动机制等规定也不够明确,造成选民手中的监督“利器”发挥不了作用。

X、监督抓手不实。针对人大代表不尽责履职、联系原选区选民不到位、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等情况,为避免代表履职处于“自由放任”、“干好干坏都一样”的现象,各地人大不断加强履职载体和平台建设,为代表履职和选民监督代表创造条件。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在操作上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实效不佳。一些制度缺乏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机制,往往“轰轰烈烈启动,马马虎虎收场”,程序过简,走过场,忽视质量。

X、监督机制不全。相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制度建设而言,对代表的管理监督制度还远远没有形成体系,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方式、内容和程序等方面还不够具体规范、可操作性不强,还有许多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真正有效的管理监督还缺少经验、做法和完善的机制。法律对加强人大代表的管理监督仅仅是一些原则性、笼统化的规定,对如何监督、监督程序和结果运用等问题,缺乏硬性规定和可操作性。比如,代表的退出机制方面,有停止执行代表职务、代表资格终止和罢免等方面的规定,但实践中,停止执行代表职务和罢免一般都是在代表有非常严重的履职不当甚至违法犯罪行为时才适用,甚至于罢免几乎没有适用过。而代表资格终止一般是在辞职、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等一些特殊情况下适用。对于代表履行职责消极应付、利用代表职务谋取个人私利等行为,却缺乏有效制约措施。

三、加强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的思考。(一)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排障”。尽管宪法和法律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和要求比较笼统、零散,没有完整、系统的表述,也没有提出具体措施。法律地位的模糊与相应制度的缺失成为影响代表履职管理监督体系完善的法律障碍。因此,相关法律应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进行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明确规定,对监督管理的内容、实施程序、结果应用等作出具体要求,用法律来保障代表履职管理监督体系的合法性。

尤其要在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中,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进行明确和细化,把整个管理监督体系贯穿于整个代表的选举、履职过程中,并作为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重要手段和依据。要明确和细化原选区选民对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进行监督的事项,并就监督方式、手段进行规定和列举。要明确规定县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负有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组织原选区选民进行监督的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至少省级人大常委会应抓紧制定出台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指导性意见或办法,指导基层人大开展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工作,为基层人大开展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排除制度上的障碍。

(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规范”。X、建立代表宣誓制度。宪法已经明确规定了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县乡人大代表虽然大部分非国家工作人员,但其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树立国家意识、宪法意识、为人民服务意识是其应有的责任和义务。而通过宣誓这一看得见的仪式,可以让代表认真对待责任和职责,强化对自己的约束,认真履职并且在履职过程中时刻提醒自己应该履行誓言。

X、建立履职承诺制度和履职档案制度。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用清单模式列出代表应履行的职责,内容应该包括代表在大会期间的工作、闭会期间的活动、联系选民的情况、为民办实事的情况、发挥模范作用提高综合素质和其它应予登记的属于代表履职范围的工作和活动等方面,在此基础上统一制定代表任期承诺和年度承诺方案,承诺方案应当包括固定承诺和自定承诺,自定承诺可以从基层人大制定的承诺方案中选择,也可以由代表根据工作实际自己拟定后报基层人大审定。同时,根据代表承诺的内容,对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建档或建立电子化档案信息平台,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提供依据。

X、建立分类管理制度。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其履职水平必然有着较大的差异,再加上代表工作原因、基层人大组织的原因,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如果采用同一标准,那么必会失之公平。因此,必须建立代表分类管理制度,除法律规定代表必须履行的职责外,分门别类组织、管理、监督代表履职。根据县乡人大代表的构成,可以将代表分为农业类、企业类、国家工作人员类、技术人员类等,大类别里还可细分小类,根据分类组成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坚持公平的原则进行管理监督。

X、建立量化考核制度。可以参照X区的履职积分制度,把代表在大会期间、闭会期间的活动以及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等事项纳入积分范围,每项履职内容都设置相应的分值,同时设置加减分的方式建立量化考核制度,其中对于代表履职承诺的内容应作为重点考核内容设置相应的分值。同时,要注意在量化指标的同时,要从质量上完善指标的科学性,可制定科学的筛选机制,通过设置最高分、分级定分等方式,提高量化考核的科学性。综合评定时,可采取代表自评和组织评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先由人大代表如实进行自我评价,自己评分,再由各代表团或代表小组评分,由基层人大确定最后的积分。为了提高量化考核制度的作用,笔者以为,每季度应进行相应的积分公示,提醒代表及时积极履职。

X、建立公开制度。可采取在原选区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设立代表公示牌和代表议政履职公开栏、印发代表联系卡、建立代表接访日制度等方式,公开代表信息和代表的履职承诺、代表的履职情况等等,基层人大还应把本级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情况,及时向代表的原选举单位反馈,方便群众监督。

(三)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护航”。X、建立代表述职评议制度。开展代表述职评议,让代表接受选民的监督,既有法律规定,又有现实需要。年度结束后,组织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报告履行代表职务的情况;

选民或选举单位对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意见,并要求代表制订整改计划和措施,在一定的时间内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报告整改情况。述职评议的程序可设定为代表述职—通报积分情况、履职承诺落实情况—提问—测评—整改—通报等程序。

X、建立服务保障机制。一要构建优质履职平台。充分营造代表积极履职的氛围,不断拓宽代表履职渠道,丰富代表履职内容。基层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考察调研等监督工作中,注重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要加强现有载体的建设,高标准创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代表之家等。要创新平台建设,多创新代表活动的形式,做到代表学习培训有场所、联系选民有通道、履行职责有阵地,为代表履职提供必要的载体。

二要强化代表履职保障措施。由于县乡人大代表大部分是兼职代表,履职肯定会占用其工作时间,因此要加大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力度,同时要在政治上、制度上充分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有效履职。

X、建立代表履职惩诫机制。要建立代表评价的奖惩制度和不履职不称职代表的约束机制,加强代表履职承诺、履职积分、述职评议、综合评价等管理监督结果的实际运用,对履职不作为、不称职、群众不满意或违法乱纪等“问题代表”,坚持从法律规范和法理要求出发,针对不同情形细化明确处理处置的办法和措施,规范相关操作程序,真正让不能履职、不愿履职的人大代表及时退出代表队伍。目前,法律对于人大代表处罚的方式仅有罢免一种方式,适用很难且严厉,要探索建立层层递进的惩诫方法。一是约谈。对于消极履职、积分较低、述职评议结果较差的人大代表,由基层人大进行约谈,能够起到一定的鞭策作用。二是劝辞。对于履职不力或怠于履职,经约谈后不整改的代表,或有其他情形,不适宜继续担任代表职务的代表,劝其主动辞去代表职务。三是罢免。不适宜继续担任代表职务且不主动辞职的、因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问题性质严重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坚决启动法定程序罢免其代表职务,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X、建立履职评价应用体系。基层人大成立代表履职考评组,综合代表履职承诺、履职积分、述职评议的情况,综合进行考核评定,考评可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同时,注重评价结果的运用,坚持把评价结果作为代表评优评先、连选连任和推荐为上一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必要条件。对评价结果定格为优秀的人大代表进行表彰奖励,积极宣传典型事迹,通过典型引领激发代表履职热情。特别是对是人大代表的国家工作人员,要把履职评价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是人大代表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加重对其担任人大代表期间履职情况的考察,充分尊重和参考履职评价结果。

基层人大调研报告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以下是小编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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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调研考察报告汇编(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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