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4
磨政字〔2020〕124号
2020-10-16
奉节住建委发〔2020〕195号
2020-09-23
2020-09-27
2020-09-24
磨政字〔2020〕124号
2020-09-18
2020年9月30日
2020-09-29
南安委办〔2020〕87号
2020-09-18
沅安办发〔2020〕30号
云建质安〔2020〕77号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汇编(共25篇)
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4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8
淀山湖镇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13
淀山湖镇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19
奉节县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5
古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30
杭州市临安区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36
关于做好国庆节和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41
黑龙江省关于做好2020年中秋节 国庆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45
霍山县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47
金寨县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51
鸠江区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全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58
九江市关于切实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61
乐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65
临湘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70
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76
南通市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83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90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94
十堰市关于认真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97
宿迁市市水利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100
藤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103
沅江市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109
云浮市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114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118
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0-09-24
磨政字〔2020〕124号
各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为切实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县各级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责任落实
今年“中秋国庆”两节叠加,假期时间长,人员出行、旅游及各类节庆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进入高峰期,各类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活动和建设工程施工等进入旺季,安全风险和不稳定因素增大,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各村、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前期我县及周边县区事故教训,切实提高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进一步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分管人员具体抓,各部门密切配合工作。并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领域,深入排查治理隐患
各村、各单位要把握节日期间群众密集出行、大型活动较多、秋季各类生产经管建设活动繁忙等特点,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道路(水上交通)方面:要突出“两客一危”、采砂船、农民自备船等安全监管,加强对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旅游方面:要加强旅游场所安全管理,节前要对景区游船、栈道等各类旅游设备设施开展全面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和使用,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要加强景区天气、游客数量等旅游信息的发布工作,合理控制好高峰时段游客总量,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消防方面:要强化文物建筑和餐饮娱乐、宾馆民宿、商场超市、节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等重点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风险防控力度,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要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环节以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销售活动的安全检查,加强储存场所等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森林防火方面:要加强重点火险区域的检查和巡查,实行重点防范;安排专人设卡检查,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认真落实相关防范措施,杜绝违章用火。防灾减灾方面:要密切注意秋季持续多雨特点,加强对自然灾害预警预测,强化危房旧房、灾后重建房屋、临时设施等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事故。公共安全方面:要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强化公用管线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巡查与维护,确保节日期间供水、供电系统安全运行。群众性活动方面:要加强两节期间庆祝活动、节日民俗活动等安全监管,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保障措施。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提高职工安全管理意识。学校、特种设备、农业、水利、民政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扎实深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三、强化监督检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村、各单位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及时交办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严密监控并落实好安全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务必停产停业整改。要充分利用多媒体平台,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大力宣传交通运输、旅游、消防及用电用气用油等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切实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国庆节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一旦发生事故,要按照应急预案和程序要求科学研判,果断处置,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020年9月24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中秋、国庆将至,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旺盛,人民群众出行出游增多,安全风险隐患增大。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有序、祥和、稳定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中秋、国庆历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段。各县区、各开发区、各部门、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安全责任,全力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各县区、各开发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负直接责任、具体抓。各部门、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监管、严防死守,落实落细措施,确保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不出问题。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
各县区、各开发区、各部门、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足实际,把握中秋、国庆节假日安全生产规律特点,以“有效防范事故、保障节日安全”为目标,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强安全监管。要落实人员,立即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各项工作。
(一)交通运输领域。要加强对重点路段、旅游公路沿线和道路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营运客车、旅游包车、重型货车、挂车、工程运输车等车辆和游船、渡船、采金采砂船的安全管控。严厉查处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旅游领域。要严格落实各类景区景点、旅游项目、旅游设施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旅游交通运载工具、大型游乐设施等高风险环节的安全检查。督促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部位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游乐园、农家乐、旅游景区的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督促运营使用单位做好节假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中秋、国庆期间举办的各类庆祝、游乐等大型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制定详实安保方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三)消防领域。要切实加大对休闲场所、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网吧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要严格落实火灾事故防范措施,切实消除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隐患,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四)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强对建筑设备、施工工地、市政工程、市政管网维护及其孔桩井下作业安全检查,严厉打击违章违规作业。要切实防范深基坑、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高空坠落等事故发生。
(五)其他重点领域。要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特种设备、城市燃气、供水供电、学校、通信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行业领域和危化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民爆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确保节假日期间安全。同时,要做好汛期安全防范、秋季森林防火等工作,落实防治责任,严防洪涝灾害、泥石流和地质灾害引发和衍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严明纪律,加强应急处置
各县区、各开发区、各部门、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深入细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排查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问题,要逐一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立即停产停业整顿,落实监控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切实把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做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方可生产”。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从快从重追究责任。对发生一次性死亡2人的一般事故和较大及其以上事故,一律实行提级调查、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要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预警监测,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救援预案。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严格事故信息报送。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和响应联动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赶赴现场,启动应急预案,全方位开展应急救援,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
淀山湖镇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2020年中秋、国庆假期即将到来,假期间将迎来客流高峰和各类庆祝纪念活动,人流、物流、车流集中,公众聚集场所事故风险加大,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全镇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稳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就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超前谋划、及早部署,狠抓落实。特别是要针对当前和重大节日安全生产特点,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27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小组要结合分管领域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督促本行业领域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条规定,认真排查问题隐患,有效识别管控风险,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聚焦重点领域,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针对节日特点,聚焦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持续加大监管力度。要制定严密的安全检查方案和防范措施,将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业领域作为重点,全面强化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改,确保节日期间人身财产安全。
危险化学品领域: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持续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等各环节监管,加强停产停业化工企业排查,督促企业清理危险废物,指导节日生产企业做好备料储存管理,加强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强化节日期间检维修作业环节、受限空间和动火作业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回头看”工作,深化违法违规“小字头”“停产停业”企业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交通运输领域: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着力抓好中秋国庆假期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力度,开展“两客一危”、货车、校车、公交车等重点交通工具以及车站、桥梁等重点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恶劣天气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连环碰撞和群死群伤事故。
建筑施工领域。加大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力度,重点加强小型工程、起重机械、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施工电梯和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严禁恶劣天气违规强行施工,严防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强化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凡进入坑、池、罐、沟以及地下受限空间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通风,再作业”制度,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强制通风、空气检测、佩戴专用防护用具等安全措施,严防中毒事故发生。
旅游领域。节前对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和使用。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景区天气、游客数量、周边交通等信息发布,严密制定安全管控措施,合理控制好高峰时段游客总量,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对重点单位、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排除旅游安全隐患。抓好旅游景区的防火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领域。深入开展既有建筑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性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证房屋结构安全、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加强高层建筑、“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群租房)、电动自行车和“9+1”场所消防安全治理,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聚集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批把关,妥善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节日期间,冶金工贸、特种设备、城镇燃气、电力、邮政等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各自实际,紧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强化风险防控,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加大执法力度,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统筹推进“一年小灶”与“三年大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强化风险管控,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突出重点,继续保持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和凌厉攻势,大力开展“四不两直”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下达整改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做到隐患应查尽查,问题应改尽改,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惩。要密切配合,切实形成联合检查工作合力,坚决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顶格处罚、联合惩戒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全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自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把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推进、向多领域拓展,进一步深化各类违法违规“小字头”和“停产停业”企业专项整治,严防重大节日期间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酿成事故。
四、强化值班值守,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加强同交通、旅游、水务等有关部门的研判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落实应急准备措施,储备必要的应急抢险物资,确保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淀山湖镇党政办
2020年9月29日
淀山湖镇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0-10-16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2020年中秋、国庆假期即将到来,假期间将迎来客流高峰和各类庆祝纪念活动,人流、物流、车流集中,公众聚集场所事故风险加大,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全镇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稳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就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超前谋划、及早部署,狠抓落实。特别是要针对当前和重大节日安全生产特点,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27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小组要结合分管领域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督促本行业领域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条规定,认真排查问题隐患,有效识别管控风险,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聚焦重点领域,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针对节日特点,聚焦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持续加大监管力度。要制定严密的安全检查方案和防范措施,将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业领域作为重点,全面强化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改,确保节日期间人身财产安全。
危险化学品领域: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持续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等各环节监管,加强停产停业化工企业排查,督促企业清理危险废物,指导节日生产企业做好备料储存管理,加强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强化节日期间检维修作业环节、受限空间和动火作业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回头看”工作,深化违法违规“小字头”“停产停业”企业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交通运输领域: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着力抓好中秋国庆假期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力度,开展“两客一危”、货车、校车、公交车等重点交通工具以及车站、桥梁等重点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恶劣天气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连环碰撞和群死群伤事故。
建筑施工领域。加大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力度,重点加强小型工程、起重机械、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施工电梯和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严禁恶劣天气违规强行施工,严防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强化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凡进入坑、池、罐、沟以及地下受限空间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通风,再作业”制度,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强制通风、空气检测、佩戴专用防护用具等安全措施,严防中毒事故发生。
旅游领域。节前对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和使用。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景区天气、游客数量、周边交通等信息发布,严密制定安全管控措施,合理控制好高峰时段游客总量,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对重点单位、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排除旅游安全隐患。抓好旅游景区的防火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领域。深入开展既有建筑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性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证房屋结构安全、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加强高层建筑、“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群租房)、电动自行车和“9+1”场所消防安全治理,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聚集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批把关,妥善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节日期间,冶金工贸、特种设备、城镇燃气、电力、邮政等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各自实际,紧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强化风险防控,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加大执法力度,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统筹推进“一年小灶”与“三年大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强化风险管控,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突出重点,继续保持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和凌厉攻势,大力开展“四不两直”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下达整改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做到隐患应查尽查,问题应改尽改,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惩。要密切配合,切实形成联合检查工作合力,坚决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顶格处罚、联合惩戒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全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自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把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推进、向多领域拓展,进一步深化各类违法违规“小字头”和“停产停业”企业专项整治,严防重大节日期间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酿成事故。
四、强化值班值守,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加强同交通、旅游、水务等有关部门的研判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落实应急准备措施,储备必要的应急抢险物资,确保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淀山湖镇党政办
2020年9月29日
奉节县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奉节住建委发〔2020〕195号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有关单位:
中秋、国庆(以下简称“两节”)将至,放假时间长,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多,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在岗工作人员思想容易松懈,安全生产压力增大,安全生产任务艰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全国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减灾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20〕85号)、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松藻煤矿“9·2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安办〔2020〕87号)、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2020〕34号)和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减灾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奉节安委办发〔2020〕38号)等文件要求,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和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精心部署。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深刻吸取国内其他省市以及我市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要对安全防范工作再部署、再落实,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研判,紧盯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事故多发频发的区域和企业,加大检查执法力度,扎实推进防控措施落地,坚决防范“两节”期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安全整治,进一步抓好重点领域监管工作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和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要继续深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两节”期间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一)抓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
要结合正在开展的2020年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建安”系列集中执法行动等,进一步深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必须依法依规采取果断措施加以处置。要强化“两节”期间检查督导,重点针对商圈、机场、车站等人员聚集区域周边的在建工程项目以及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和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加强关键部位、薄弱环节的安全检查,强化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施工作业的管控,抓好防坍塌、防物体打击等安全预防工作,强化工地门禁管理,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二)抓好房屋主体使用安全管理
要统筹建立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四级”网格化(县级、乡镇街道管委会、社区或物业管理单位、监测人员)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管委会)、社区、物业管理单位作用,督促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重要围护结构构件,确保管理范围覆盖所有既有城镇房屋。要加强对住用人数较多、威胁公共安全的老旧房屋、危房和聚集场所的排查巡查力度,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组织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对鉴定为危房的要设置警示标识并督促房屋产权人及时进行治理,隐患消除前乡镇(街道、管委会)要采用“人防+技防”的方式落实监测人员做好城镇危房动态监测,强化风险管控。
(三)抓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范管理
各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市住房城乡建委制定的《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试行)》(渝建质安〔2020〕33号)等文件要求,强化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严格落实扬尘、噪声控制措施,加大清洁维护力度,科学组织施工,有效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城市运行和市民生活等的不良影响,营造良好节日氛围。
三、强化应急值守,进一步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和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两节”期间灾害性天气信息,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提前做好避险和停工、停产等准备工作。要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等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严格执行应急处置各项规定,落实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妥善应对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影响和损失。
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9月29日
古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0-09-23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2020年中秋、国庆(以下简称“两节”)将至,请各部门立即开展新一轮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查缺补漏为主线,采取“回头看”形式,制定专项方案,做到对标对表,认真开展节前检查,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现就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两节”期间是生产和旅游旺季,人员流动量大,交通运输繁忙,也是事故的易发期。各村(社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超前谋划、及早部署,狠抓各项安全措施落实,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隐患排查整改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针对节日特点,结合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严密的安全检查方案和防范措施,要将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交通运输、游乐设施、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以及车站、旅游景点等行业领域作为重点,全面强化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改,确保“两节”期间人身财产安全。
道路交通:要认真分析两节期间群众出行大量增加的实际情况,及早做好预案,合理安排,及时疏导,科学应对,确保群众出行安全。要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各地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的教训,切实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切实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对危险路段要切实整治到位,一时无法整治的要设置警示标志,严禁超载超限,确保安全;公安部门要加大路面警力投入,严格路面巡查执法,严厉打击超载、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无证非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严格车站安全检查,坚决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要严格对车辆技术性能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运输危险品车辆的安全监管。(牵头部门:交管站、道安办、派出所)
人员密集场所:针对节日特点,要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巡查,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节日期间举办各种节庆和大型公众聚集活动责任制,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造成群死群伤事故。要加强对各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做好游乐设施、设备和旅游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搞好日常维护和检修,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各旅游单位要合理安排游览活动,采取措施,有效控制旅游高峰时段游客总量,合理疏导人流,确保人员疏散通道的安全畅通,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牵头部门:消防站、旅游办、商务办)
非煤矿山:一是要强化落实节日期间停工停产的安全,加强值班值守,对重大安全隐患和重点危险源要派专人监控。二是要防止和杜绝节日期间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三是加强对矿山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严控流量,严格出入库手续,严防流入社会。(牵头部门:安监站)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要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全面查找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环节事故隐患,切实防范翻车泄漏、爆炸、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严防在运输过程中泄漏、丢失。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加强危险作业管理,对动火等作业提级审批,节假日期间由主要负责人审批。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窝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牵头部门:安监站、派出所)
建筑施工: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交通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现场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建设施工安全条件标准和操作规程,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保障措施。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深基坑、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安全帽和安全带使用以及安全管理的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重点工程项目业主安全责任制,防范建设项目赶工期、抢进度,急于竣工验收,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强化重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有效遏制事故。(牵头部门:村建站、项目办)
此外,要全面抓好农业机械、水利、电力、学校、工业卫生、特种设备、粉尘涉爆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以问题为导向,注重隐患排查整治实效
各村(社区)、各部门一要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的实际情况,以问题为导向,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杜绝习惯性违章,防范事故发生,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二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发挥部门联合检查执法的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和隐患整治的社会氛围。三要巩固前一阶段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成果,组织力量“回头看”,防止隐患排查走过程,督促企业形成隐患排查工作长效机制。
四、强化安全监管执法,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各村(社区)、各部门务必要高度警觉,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持之以恒,持续深入开展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各自领域各类单位(场所)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安全服务,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零容忍”,敢于动真碰硬,依法采取“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停产的要停产、该关闭的要关闭,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单位,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加大企业一线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力度,严格落实一线员工“五个清单”,确保全员覆盖、人人过关。
五、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保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组织各类应急队伍做好应急准备,并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场所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置。
上杭县古田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7日
杭州市临安区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科技城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2020年中秋、国庆双节假期将至,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关于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杭安委办〔2020〕21 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狠抓责任落实
今年国庆节、中秋节叠加,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集中,安全生产压力较往年增大。抓好这一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既是当前重要的工作任务,更是重要的政治任务。各镇街(科技城)、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我区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福建泉州“3·7”坍塌、临汾“8·29”坍塌和“6·13”槽罐车爆炸等事故教训,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担当,切实增强做好假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牢牢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传递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和管控措施,确保全区生产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二、突出节日特点,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镇街(科技城),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分析、预判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密集的情况,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强化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建筑施工方面:要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以防范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为重点,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开展100%风险隐患,牵头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根据市里要求,要对全区所有在建建筑进行全流程审批情况核查,对发现违法建设和违规审批问题,要严格依法整改并整改到位,确保建筑领域事故逐月下降;道路交通方面:要紧盯客车、旅游车、危险品运输车、电动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危险化学品企业集中地区周边道路要加强动态检查,必要时采取限时、禁行、停运、停业整顿等管控措施,坚持遏制危化运输领域事故发生;危化品安全方面:要持续推进各项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危化品使用企业“十个一律整治措施”100%落实,实现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控。加强“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坚决防止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旅游安全方面:要加强对各类景点、游乐场所和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节前对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备)要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落实有效安全管控措施,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坚决采取封闭、禁用或停止运营等措施。要严格落实旅游包车安全规定,规范旅游客运交通秩序,强化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地铁站点等高密度人群的安全管理,严密制定安全管控措施,合理控制、及时疏导密集人流,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特种设备方面:以车站、商场、医院、办公区域、宾馆酒店等区域使用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为重点,强化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消防安全方面:加强餐饮娱乐、大型商场超市、宾馆、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严肃查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要持续加大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根据市里要求,在年底前,要全面摸清高层建筑底数,建立 2 张清单(问题隐患清单和事故责任清单),倒排时间,提升五率(消防设施完好率、重大隐患整改率、消防通道畅通率、消防规范管理率、四个能力达标率);城市运行安全方面: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城市各类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燃气经营使用的管理,针对建设施工可能导致地下管线损坏的情况进行分析,建立巡查监督机制,对管线保护区范围内发生的违法占压和第三方破坏做好执法查处工作,要强化城乡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对全区既有建筑开展全流程审批情况核查,对未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擅自变动房屋建设主体和承重结构的,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变型拖拉机的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和动态管理,严把年检关、对改装车辆未及时恢复原状的情况不律不予年检,根据年度专项整治目标,在年底前,全面淘汰变型拖拉机。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即日起至9月30日前,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将分组带队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节前大检查。各镇街(科技城),各有关单位也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要求,组织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集中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深入生产、经营、建设一线,紧盯建设施工、道路交通运输、危化品、消防、旅游、燃气管线、房屋建筑等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堵漏洞,强势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地,有效治理制约我区发展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各镇街(科技城),各有关部门、单位请于9月30日前将大检查总结及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报送至区安委办,邮箱:xxx。
四、落实值班值守,切实加强事故应急防控
各镇街(科技城),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庆、中秋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信息畅通、措施有力、应对得当。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方式,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切实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要密切关注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动态,加强分析监控,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区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xxx。
杭州市临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
关于做好国庆节和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系统各单位、局机关各科站:
国庆和中秋节(以下简称“双节”)将至,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林水系统“双节”期间安全形势稳定,确保大家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主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双节”处于旅游旺季,人员流动性大,交通运输繁忙,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时段。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开展一次安全检查督查,对“双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重点研究和部署,组织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抓细、抓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二、积极推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面广量大、时间紧、任务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为有效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成立局“双节”期间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蒋伟琦任组长,副局长舒贤龙、沈勤忠、戴岳军、张云超、方忠明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主要牵头科室负责人组成。局安全办为牵头科室,具体负责部署推进,落实归口指导、协调管理和检查督查评估等工作。
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一把手要亲自排定管理范围的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严查安全隐患,严管违法行为,堵塞监管漏洞,要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重点要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最大限度地防范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三、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具体措施
1.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监管。要加强对林水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脚手架、深基坑、高支模、临边防护、施工用电、起重机械、施工机具、消防等方面的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建设项目赶工期、抢进度,急于竣工验收,降低安全生产标准的行为。严厉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2.加强旅游景点防火管控。节日期间各类景区景点旅游人员增多,要督促相关单位加强森林火灾管控,增派护林人员,增加巡查密度,严查违规用火。特别是近年来新建的森林古道、骨干林道等项目,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加之节日期间上山游客容易造成拥堵,更加要严密防范,有效疏导,确保景区安全。
3.确保水利工程运行安全。要以山塘水库、小水电、泵闸站等水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和巡检为重点,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水库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查水库山塘工程面貌及坝区管理、水库山塘巡查员、水电站安全责任人履职到位等情况和病险水库的限制蓄水措施、泵闸站运管维养落实到位情况。
4.加强办公场所消防安全。要切实加强对办公楼、出租物业、仓库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针对“双节”期间管理人员较少,应急措施相对滞后的特点,全面检查用电用火、消防设施、易燃易爆品等安全设施设备情况,排除各类隐患。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四、强化值守,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畅通
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双节”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值班人员到位,应急措施到位,确保遇有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
2020年9月18日
黑龙江省关于做好2020年中秋节 国庆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0-09-27
中心机关各部门、各分中心:
2020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全中心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各分中心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两节”安全生产工作,要从思想上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本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在重点部位重点监控,实地踏查,积极部署,提前做好各项安防工作。
二、要加大排查力度,及时整改隐患
各分中心要从一线岗位和部门抓起,把节假日“三防”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逐一排查火源、电源和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对重点部位重点检查,要制定和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建立隐患整改台账,避免同一隐患再次产生。
三、保证信息畅通,反馈及时准确
各分中心班子成员、各养护中心负责人节日期间要保持手机通讯24小时畅通,遇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及时上报,杜绝谎报、瞒报、漏报、迟报,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最新通知,及时反馈落实结果。
四、加强值班值宿和公务用车管理
各单位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宿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确保反应迅速,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安全问题。
节日期间,公务用车一律入库封存。各分中心确因工作需要,须请示分中心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启用。未经批准动用公务用车,一律按照公车私用严肃处理。养护、巡查车辆严禁驶离巡查路线。
霍山县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0-09-24
磨政字〔2020〕124号
各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为切实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县各级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责任落实
今年“中秋国庆”两节叠加,假期时间长,人员出行、旅游及各类节庆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进入高峰期,各类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活动和建设工程施工等进入旺季,安全风险和不稳定因素增大,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各村、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前期我县及周边县区事故教训,切实提高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进一步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分管人员具体抓,各部门密切配合工作。并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领域,深入排查治理隐患
各村、各单位要把握节日期间群众密集出行、大型活动较多、秋季各类生产经管建设活动繁忙等特点,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道路(水上交通)方面:要突出“两客一危”、采砂船、农民自备船等安全监管,加强对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旅游方面:要加强旅游场所安全管理,节前要对景区游船、栈道等各类旅游设备设施开展全面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和使用,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要加强景区天气、游客数量等旅游信息的发布工作,合理控制好高峰时段游客总量,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消防方面:要强化文物建筑和餐饮娱乐、宾馆民宿、商场超市、节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等重点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风险防控力度,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要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环节以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销售活动的安全检查,加强储存场所等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森林防火方面:要加强重点火险区域的检查和巡查,实行重点防范;安排专人设卡检查,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认真落实相关防范措施,杜绝违章用火。防灾减灾方面:要密切注意秋季持续多雨特点,加强对自然灾害预警预测,强化危房旧房、灾后重建房屋、临时设施等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事故。公共安全方面:要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强化公用管线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巡查与维护,确保节日期间供水、供电系统安全运行。群众性活动方面:要加强两节期间庆祝活动、节日民俗活动等安全监管,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保障措施。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提高职工安全管理意识。学校、特种设备、农业、水利、民政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扎实深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三、强化监督检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村、各单位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及时交办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严密监控并落实好安全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务必停产停业整改。要充分利用多媒体平台,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大力宣传交通运输、旅游、消防及用电用气用油等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切实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国庆节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应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