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保密工作
二、什么是国家秘密
三、什么是定密权
四、保密是保哪些密
1.“保密”是一种社会行为
2.“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
3.“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
4.“工作秘密”是指各机关、单位在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中产生的
5.“内部资料”是指企业内部认为比较重要
6.“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知悉或公开的信息
五、机关单位常见的失泄密隐患及防范办法
一、日常文件管理
1.收文管理
2.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不能由个人私自保存和处理
3.大家在进行文件登记时
二、网络管理
1、不得将涉密计算机及网络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2、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优盘等移动存储介质
3、不得在连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4、不得在非涉密办公网络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5、不得使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
6、不得使用个人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7、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上的数据复制到涉密计算机及网络
8、不得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登载涉密信息
9、不得违规设置涉密计算机的口令
10、不得擅自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软件或复制他人文件
11、不得将无线外围设备用于涉密计算机
12、不得将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通过普通邮寄渠道寄运或违规交由他人使用、保管
13、不得擅自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及移动存储介质外出
14、不得擅自将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交由外部人员维修
15、不得将未经专业销密的涉密计算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出售、赠送、丢弃
16、不得将处理涉密信息的多功能一体机与普通电话线路连接
17、不得在涉密场所中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配备和安装视频
18、不得将手机带入重要涉密场所
19、不得将未经保密技术检测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用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20、不得使用普通传真机、电话机和手机传输或谈论涉密信息
专题保密教育科
一、什么是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就是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出发,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间内,防止被非法泄露和利用,使其自身价值得到充分有效地实现所采取的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简言之,是指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的保守国家秘密的一切活动。它包括保密立法,保密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研制、开发和应用先进的防窃密、泄密的技术设备,依法进行保密检查监督,追查处理泄密事件,以及开展保密工作的理论研究等活动等。
二、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的三个特征: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九条也有相关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三、什么是定密权,哪些机关有定密权
定密权是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的权力。获得定密权是机关单位对原始产生事项进行定密的前提。但是,获得了定密权并不意味着机关单位可以任意决定一个事项要不要定密、定哪个密级。定密权的行使有严格的边界和限制。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机关来说,定密权有不同密级的边界。根据保密法第十三条,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只能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级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的定密权也有不同密级的限制。这些机关无论是定密还是对外做出定密授权,都必须在自身定密权限范围内进行。
对有权授权的机关单位来说,定密权不仅有密级的限制,还有范围、期限的限制。根据保密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级机关可以根据保密工作需要或者有关机关单位的申请,在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内作出定密授权。《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确立了定密授权以行业授权为主的原则,明确中央国家机关可以在主管业务工作范围内作出授权;省级机关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可以在主管业务工作范围内或者本行政区域内作出授权。同时要求,定密授权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被授权机关单位的名称和具体定密权限、事项范围、授权期限。因此,被授权机关单位不是获得了定密授权就可以对产生的所有事项进行定密,只能在被授予的权限、规定的事项范围以及期限内进行定密。
四、保密是保哪些密
1.“保密”是一种社会行为,是人或社会组织在意识到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事项如果被他人知悉或对社会公开,可能会对自己造成某种损害,因而,对该事项所实施的一种保护行为。简言之,“保密”是指人们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人为地控制某些信息,使之不被扩散的行为。
2.“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4.“工作秘密”是指各机关、单位在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中产生的,在一定范围内不宜对外公开,一旦泄露会直接干扰机关、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影响正常行使管理职能的事项和信息。
5.“内部资料”是指企业内部认为比较重要,在一定时间内不宜公开,但是又不属于商业秘密的信息。
6.“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知悉或公开的信息。
高科技时代泄密更容易
随着信息化建设蓬勃发展和互联网广泛应用,高新技术在带给人们生活便利的同时,也使窃密者装上了“千里眼”、“顺风耳”。西方国家把激光遥感、太空卫星等高新技术,应用到窃密活动之中,几乎可以侦听到全世界的手机通话。
保密工作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位公民的法定义务。有保密就有窃密,保密与窃密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因为国家秘密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一旦泄露,影响和损失将难以估量。
并非所有的泄密事件,都有带着神秘色彩的间谍参与。保密工作其实离普通人并不遥远,泄密可能就发生在一次疏忽之间,信息时代高科技手段的广泛应用,让泄密变得更为容易。一个开放的国家里,秘密应该是越少越好,但该保守的秘密,一定要守口如瓶。
五、机关单位常见的失泄密隐患及防范办法
一、日常文件管理
1.收文管理。单位收取文件要严格登记,各类文件资料应详细填写收文日期、收文人、收文编号、密级、文件名称等基本信息。秘密文件资料应单独登记保管。
2.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不能由个人私自保存和处理,应在保密室集中妥善保存。保密室应配备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三铁一器”,即铁门、铁窗、铁柜和报警器。这里特别要提醒大家一个可能会遇到的情况,领导或同事开会带回来的文件资料往往有没及时交保密员登记管理。
3.大家在进行文件登记时,有的同志为了便捷在计算机上设计了表格进行文件的登记。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如果是在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开展此项工作时,注意涉密文件不能在上网的计算机上进行登记,如果要登记则只能登记收文序号及文号,不能登记密件标题。
办公室不是保险柜。诚然,办公室相对于其他外部区域,尤其是单位以外的区域而言,封闭性和安全性更强。但这种安全性和封闭性并不是绝对的,尤其是那些与外部人员经常接触的部门。一些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放松了保密弦,没有对涉密文件资料按照保密管理要求进行严格管理,使之处于失控状态。分析近年来发生在办公室内的窃密泄密案件,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部分涉密人员保密意识不强且存在不良工作习惯。一些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想当然地将办公室当做绝对安全的场所,视为涉密载体的“保险柜”,不采取任何防范措施,随意摆放涉密载体,导致涉密文件事实上处于失控状态。本案中,佟某离开办公室没有锁门,给上访人员窃取涉密文件以可乘之机。此后,涉密文件已经被杜某、谷某多次复印,泄密结果已经发生,但由于杜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