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党的建设和法治建设
(一)加强党的建设
(二)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三)做好民生政策创制
二、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四)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五)加强基本生活救助
(六)强化专项社会救助
(七)发展服务类救助
三、完善养老服务保障
(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九)加强基本养老服务
(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
(十一)发展老年助老服务
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十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十三)加强城乡社区治理
(十四)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十五)加强社会工作
(十六)加强志愿服务
五、优化社会服务
(十七)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
(十八)加强残疾人福利
(十九)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二十)加强殡葬服务
(二十一)加强婚姻管理
六、加强民政基础工作
(二十二)加强民政资金管理
(二十三)加强民政统计管理
(二十四)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
(二十五)加强民政基层能力建设
2025年民政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关键一年,做好2025年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养老服务保障,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优化社会服务,加强民政基础工作,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一、加强党的建设和法治建设
(一)加强党的建设。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切实把党的XX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二)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加快民政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等立法工作,加快推进《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加强民政标准化建设,加快构建结构合理、科学适用、协调配套的民政标准体系。
(三)做好民生政策创制。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组织开展民政领域重大政策理论研究。加强民生政策综合评估,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社会组织、慈善事业、殡葬改革等政策评估。做好民政领域“十四五”规划实施工作,推动规划目标任务落实。
二、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四)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完善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加强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加大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重病重残人员、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遇困人员等困难群体救助力度。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
(五)加强基本生活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低保审核确认办法,优化低保审核确认程序,提高低保标准。完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临时救助,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优化临时救助程序,提高临时救助标准。完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六)强化专项社会救助。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医疗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完善教育救助制度,完善教育救助对象认定办法,提高教育救助标准。完善住房救助制度,完善住房救助对象认定办法,提高住房救助标准。完善就业救助制度,完善就业救助对象认定办法,提高就业救助标准。完善受灾人员救助制度,完善受灾人员救助对象认定办法,提高受灾人员救助标准。
(七)发展服务类救助。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加强社会救助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共享。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
三、完善养老服务保障
(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协调发展。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和职业技能提升。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管,推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
(九)加强基本养老服务。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建立健全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推进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化。完善老年人照顾服务制度,建立健全老年人照顾服务清单,推进老年人照顾服务均等化。完善老年人优待制度,建立健全老年人优待政策,推进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
(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完善养老服务发展政策,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发展政策体系,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政策,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政策体系,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政策,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政策体系,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政策,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政策体系,推进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完善养老服务质量监管政策,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质量监管政策体系,推进养老服务质量监管。
(十一)发展老年助老服务。完善老年助老服务政策,建立健全老年助老服务政策体系,推进老年助老服务发展。完善老年助老服务设施建设政策,建立健全老年助老服务设施建设政策体系,推进老年助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老年助老服务机构建设政策,建立健全老年助老服务机构建设政策体系,推进老年助老服务机构建设。完善老年助老服务人才培养政策,建立健全老年助老服务人才培养政策体系,推进老年助老服务人才培养。完善老年助老服务质量监管政策,建立健全老年助老服务质量监管政策体系,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