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一)聚焦学习贯彻
(二)聚焦宣传培训
(三)聚焦警示教育
二、坚持固本强基上下贯通一体应对
(四)完善防范体制
(五)健全工作机制
三、坚持全面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六)强化党政领导责任
(七)强化行业监管责任
(八)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九)强化全员安全责任
(十)提升综合协调能力
(十一)依法严格追责问责
四、坚持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
(十二)深化行业专项整治
(十三)强力推进各项行动
五、坚持大力实施科技赋能提升工程
(十四)实施科技赋能提升工程
(十五)实施重大安全风险工程治理行动
六、坚持提升应急救援体系能力建设
(十六)组织修订应急预案
(十七)提升应急救援力量
(十八)优化配备救援装备
(十九)强化应急物资保障
七、坚持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实战演练
(二十)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实战演练
(二十一)全面开展职工安全技能竞赛
(二十二)积极开展安全监管人员执法比武
X县关于做好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X届X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X届X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县委X届X次全体会议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严、紧、深、细、实”、“五不为过五个必须”,保持坚定信心的精神状态,扛起勇挑大梁的责任担当,注重守正创新,锲而不舍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
一、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一)聚焦学习贯彻
认真学习贯彻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宜宾市筠连县山体滑坡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及时重温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专题学习,将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议题及时传达学习,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树牢事故可防可控的理念,严格工作措施,建立落实清单,加强跟踪问效。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实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三大主业,努力以X一域之安全为全省之安全尽责。(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以下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不再一一列出)
(二)聚焦宣传培训
将安全生产纳入县乡党委宣传计划,深化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化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月等活动,策划推送系列安全科普产品。在电视媒体设置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专栏,强化重要节点、重要事项、重要政策的宣传和新闻发布。注重安全意识从娃娃抓起,督促各类学校上好安全教育课,指导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应急逃生和自救互救演练。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加强群监员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开展家庭安全寄语等活动,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三)聚焦警示教育
把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用好事故案例、调查报告、现身说法等引导手段,分析存在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对重大问题久拖不决、重大隐患久整不治、重大任务不予落实的,在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真正让事故产生警示作用,真正把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会同属地乡镇政府组织召开现场警示会;牵头负责事故调查的部门制作发放警示教育片,并由各单位组织集中观看,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处有隐患、全县受警示”。(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坚持固本强基上下贯通一体应对,持续推进应急管理能力提升
(四)完善防范体制
聚焦汛期、干旱等灾害特点,加强防汛、抗旱、山洪等自然灾害防范。持续健全工作体制,完善承担防灾减灾救灾职能机构工作制度。提升防范应对能力,用好灾种专项指挥部,开展重大基础设施涉灾风险隐患排查,突出提升断电、断路、断网“三断”等极端条件下的应急保障能力,强化预警“叫应”和响应联动,为转移受威胁群众留出充足“窗口期”。编制防汛抗旱工作规程,健全完善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五)健全工作机制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严控入企检查人员数量,限定入企次数,设定“企业安静期”,严格规范入企监督检查、考核巡查、指导帮扶、调查研究等活动。建立健全审批与监管部门联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自然灾害巨灾保险、跨部门灾害防范应对等协调机制,完善“挂牌督办、警示约谈、督导巡查、调度通报”等重点工作推进机制。发挥13个专业委员会职能作用,针对汛期、重要时间节点等,及时召开分析研判会议,分析形势、查找问题、明确要求。强化各行业领域和相关部门的联通互动与协同治理机制,对存在较大安全风险、重点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分别送达《隐患问题交办函》《隐患问题督办函》,对各个时间节点风险隐患较大的乡镇及部门送达《重点任务提醒函》。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三、坚持全面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大力推动提升综合统筹能力
(六)强化党政领导责任
落实省市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巡查规范性和权威性。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履职标准,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落实定期述职报告制度。县乡党委政府建立安全生产办实事、解难题清单,针对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监管职责、执法力量、经费保障、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事项,至少研究解决10项具体问题。乡镇政府负责人带头落实包保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发挥专家智库、专业机构等作用,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能力。(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七)强化行业监管责任
将“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到各行业部门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和岗位,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业务管理等方面压实责任。动态厘清低空经济、平台经济、仓储物流、特种设备目录外游乐设施等新兴业态安全监管职责和公路、铁路沿线灾害防治责任。建立新型行业领域基础台账、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清单。明晰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边界,健全协同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八)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坚持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承诺制度。健全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制度,落实《晋中市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履职能力十六条措施》规定。强化行业自律,因地制宜采取专家入企指导帮扶、企业结对互学互助和引入专业性行业协会、安全评价机构、保险机构等第三方机构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式,提高企业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质效。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对安全投入保障情况的检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依法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九)强化全员安全责任
深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安全管理体系,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加强监督指导。持续深化反“三违”行动,建立企业人员“三违”行为惩戒办法,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对违反承诺事项的,根据“三违”频次和程度,逐步加大培训考核和惩戒力度,落实岗位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指导督促落实)
(十)提升综合协调能力
优化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组织架构及运行机制。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完善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强化典型经验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十一)依法严格追责问责
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约谈问责。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瞒报迟报自然灾害灾情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约谈问责。对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等行业企业关闭、破坏监控报警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无证非法生产经营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主观故意实施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依法进行责任倒查追究,不仅追究企业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责任,而且追究属地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生同类型较大事故的,约谈属地政府。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3个月之内发生2起以上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