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二、对象及范围
(一)对象:居住在本乡范围内的辖区居民和农村群众(含流入人口)
(二)范围:禁止除操办结婚酒、丧事酒以外的其他酒席
(三)不可以办理酒席
三、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
1.召开全乡治理城乡滥办酒席工作动员会
2.各村在人口聚集地张贴《禁止违规操办酒席告知书》并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宣传
(二)规范申办程序及规模
1.婚事酒宴办理:事主须在15天前凭结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向所在地村进行申报
2.丧葬酒申报备案程序:事主应在逝者死亡后立即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3.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含国有企业职工)办理婚嫁、丧葬酒事宜申报程序:一般党员干部应当向所在单位申报
四、强化管理
五、综合治理
(一)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驻村领导督促指导、乡直相关单位按责监督、村总支书记亲自抓、包组干部具体负责”的工作模式
(二)乡风文明办公室负责现场指导工作
(三)乡安监站要加强全乡自办酒席的安全管理
(四)乡综治办要及时对治理滥办酒席中产生的矛盾纠纷进行处理
(五)乡综合执法局要积极参与治理滥办酒席工作
(六)安监站、乡水务所要积极配合治理滥办酒席工作
(七)乡派出所要积极参与治理滥办酒席工作
(八)乡中心学校要切实组织学校师生已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为载体
(九)乡纪委将各村各单位治理滥办酒席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督导
六、有关要求
(一)凡不按规定申报自行操办酒席
(二)广大群众要坚决抵制不符合要求操办的酒席
(三)严格实行酒席申报制度
(四)严禁分批次、分地点
(五)严禁以电话、信息、传话等方式邀请他人吃酒
(六)加强党员干部职工酒席办理的监督管理
1.科级干部(含职级晋升干部)一律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2.一般干部职工一律先停职检查
3.临聘人员一律解聘
4.农村党员按党员管理要求一律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
5.对违规办酒的干部职工一律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和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绩效奖励
6.对党员干部职工违规办理或滥办酒席管理责任落实不力
7.凡打击报复举报人
8.全乡党员要模范带头
9.全乡干部、职工参与滥办酒席活动的
10.国家工作人员违规办酒或者是前往送礼吃酒的
XX乡规范辖区居民酒席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块负责的原则;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封建迷信活动的原则。将酒席办理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重点内容,明确酒席范围、规模、彩礼随礼上限等,倡导“车不过十,礼不过百,彩礼不过万”,桌数不超过5桌,人数不超50人。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规,引导群众推进移风易俗,做好思想工作,宣传新事新办、厚养薄葬典型事迹,制止封建迷信活动,监督管理酒席办理情况。
二、对象及范围
(一)对象:居住在本乡范围内的辖区居民和农村群众(含流入人口)。
(二)范围:禁止除操办结婚酒、丧事酒以外的其他酒席。婚嫁酒在2日内办完,接送车辆不超过10辆,婚礼应文明举行,严禁低俗婚闹。丧事酒办理时要文明节俭,不铺张浪费,不得超过3天(72小时以内),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除必要的运送物资车辆外,倡导接送车辆不超过5辆。
(三)不可以办理酒席。不属于婚嫁和丧葬范围的其他酒席,均视为违规酒席,一律严禁办理。
三、组织实施
各村负责抓好本辖区违规滥办酒席工作。乡有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强化执法服务,全力配合各村开展好此项工作。
(一)宣传动员,纳入《村规民约》
1.召开全乡治理城乡滥办酒席工作动员会,各村在广泛征求民意和思想宣传的基础上,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完成《村规民约》的修订,将治理范围、申办条件、申办程序、处罚规定等纳入《村规民约》,规范酒席办理。
2.各村在人口聚集地张贴《禁止违规操办酒席告知书》并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宣传。
(二)规范申办程序及规模
1.婚事酒宴办理:事主须在15天前凭结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向所在地村进行申报,村3日内作出审批,并签定《抵制低俗婚闹承诺书》,签收《酒席安全文明告知书》。
2.丧葬酒申报备案程序:事主应在逝者死亡后立即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在办理火化手续时同步办理备案,并签收《酒席安全文明告知书》。
3.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含国有企业职工)办理婚嫁、丧葬酒事宜申报程序:一般党员干部应当向所在单位申报,同时向所在地村报备;副科级以上干部(含职级晋升干部)应当如实填报,并经所在单位审批后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
四、强化管理
根据《村规民约》,申报地有流行病传染等情况的,禁止举办宴席。对符合规定的酒席,在接到办理人申报后,由乡风文明办公室派专人到现场指导。对不符合《村规民约》界定的酒席或不按程序申报备案的酒席,村民委员会依照《村规民约》、对办理人予以相应的教育和处罚。
五、综合治理
(一)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驻村领导督促指导、乡直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