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要求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坚持自愿选择的原则
(三)坚持公益惠民的原则
(四)坚持内涵发展的原则
四、服务时间
五、服务内容
(一)合理安排自习辅导
(二)鼓励开展特色服务
(三)积极开展体育锻炼
(四)组织劳动教育活动
六、服务队伍
(一)发挥学校教师主体作用
(二)用好各级各类社会志愿者
(三)探索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七、组织方式
八、工作措施
(一)明确费用测算标准
(二)强化经费来源保障
(三)加强经费收支管理
(四)明确实施执行时间
(五)做好免费线上学习服务
(六)强化安全管理责任
九、组织保障
(一)强化监测力度
(二)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三)严格规范管理
(四)加强督导考核
(五)广泛宣传引导
XX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X〔2021〕X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2017〕X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X〔2020〕X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广部分地方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的通知》(X〔2021〕X号)、《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X〔2020〕X号)和《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2022〕X号)精神,现结合XX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做好课后服务作为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统筹和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为主、家长自愿、公益普惠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育人主渠道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总体要求
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将课后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作为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的重要途径,作为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责、家长支持、社会参与”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到2022年底,全区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管理机制、经费和人员保障机制、引入第三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补充机制;到2024年底,形成有特色、高质量的课后服务体系,全面育人水平明显提高,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校外培训负担、家庭经济负担和家长精力负担明显减轻。
三、基本原则
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是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举措,学生课后服务实施主体为各中小学校,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遵循“自主参与、校内实施、公益导向、安全第一”的原则,主动承担和实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
(一)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科学合理制定学校工作方案,方案需提交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各学校要将午间服务(含午餐、午休或午自习)、下午放学后服务和晚自习时间统一纳入课后服务管理,确保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要在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的内容、方式等,并以家长会、校内公示栏、学校公众号、班级家长群的形式主动向家长公开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费用标准、经费收支等事项,主动接受家长、学校、区教育体育局的监督。
(二)坚持自愿选择的原则。各学校严禁强制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要遵循学生及家长“自主参加、自愿选择课时及服务项目”的原则,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三)坚持公益惠民的原则。学生课后服务所需成本,由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共同承担,各学校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通过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接受区教育体育局、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四)坚持内涵发展的原则。各学校课后服务原则上以学年为周期进行安排部署,遵循教育规律,结合学校所能,根据学生所需,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不断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尽量吸引有需求的学生每周5天都参加课后服务,寄宿制学校的课后服务可从星期天下午返校开始。
四、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在学校上课日正常教学结束后开展,合理安排服务时间,学校原则上每周5天开展课后服务。下午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且合理需求的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寄宿制学校可将周五晚自习调整到周日晚上;非寄宿制初中可在教学日开设晚自习。严格落实睡眠管理要求,开设晚自习的学校,学生作业原则上不带回家或宿舍;寄宿制初中晚自习不超过21:30,其他学校晚自习不超过21:00。
五、服务内容
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能力。寄宿制学校比照非寄宿制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有条件的非寄宿制学校可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课后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一)合理安排自习辅导。各学校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以陪伴学生自主完成作业、阅读等为主,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推动实现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目标。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
(二)鼓励开展特色服务。各学校统筹好各方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科普、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最大程度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培养兴趣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积极开展体育锻炼。对于当天没有体育课或体育锻炼活动时间未满1个小时的学生,学校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安排必要的体育锻炼活动,确保活动时间达标。
(四)组织劳动教育活动。学校结合劳动教育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安排劳动专题教育等其他有益活动,活动安排要体现实践性、体验性、自主性。
六、服务队伍
(一)发挥学校教师主体作用。全区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的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身体健康的退休教师,主要开展必要的体育锻炼、自主学习和辅导,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创造性,开发设置多种课后服务项目,创造条件开展兴趣活动。鼓励和组织辖区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可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二)用好各级各类社会志愿者。各学校要利用好、发挥好区内少年宫、青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