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二、整治范围
三、整治重点
1.建筑合法合规
2.火源管理
3.电源管理
4.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
5.安全疏散条件
6.防火分隔
7.消防设施设备
8.管理责任落实
9.初期火灾处置
四、整治措施
(一)逐级明确一次消防安全责任
(二)全面开展一次排查检查
(三)对标整治一批突出风险
(四)持续推进一轮宣传培训
(五)推动建设一批应急处置队伍
五、职责分工
(一)镇政府是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六、步骤阶段
(一)动员部署(8月25日前)
(二)基层排查整改(8月25日至9月20日)
(三)部门联合检查(9月21日至12月20日)
(四)总结提高(12月21日至31日)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强化统筹推进
(三)强化督导检查
XX镇“园中园”“厂中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3年4月17日,浙江省武义县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厂房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1人死亡;2023年8月5日,我市经开区XX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事故,造成2人死亡,多人受伤;这2起事故均发生在分租、转租形成的“厂中厂”中,教训十分深刻。此类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混乱、隐患问题多,火灾易发多发,且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全力防范遏制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X〔2023〕X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园中园”“厂中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园中园”“厂中厂”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园中园”“厂中厂”风险隐患底数,强力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全力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整治范围
分租、转租形成的“园中园”“厂中厂”。
三、整治重点
1.建筑合法合规。场所违规改建(改变原有格局、内部装修)、扩建或改变使用性质(车间改为仓库、宿舍、办公等),未依法报有关部门审批;使用情况与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备案时的情况不相符;建筑结构存在安全隐患。
2.火源管理。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违规动火动焊作业;电气焊作业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场所中的其他单位;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3.电源管理。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
4.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违规在冷库使用易燃、可燃保温隔热材料;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违规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5.安全疏散条件。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
6.防火分隔。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分隔厂房、仓库;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7.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无法正常使用;未使用合格消防产品。
8.管理责任落实。未建立用火安全管理制度;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未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出租人和承租人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未明确责任单位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进行统一管理。
9.初期火灾处置。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保安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四、整治措施
(一)逐级明确一次消防安全责任。组织所有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