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三、工作步骤
(一)摸清底数(2022年3月—2022年6月)
(二)集中整治(2022年7月—2023年12月)
(三)总结推广(2022年12月—2023年12月)
四、工作措施
(一)撂荒认定
(二)劝耕复耕
(三)流转利用
(四)分类处置
(五)动态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宣传引导
(三)加强督查考核
xx县农村撂荒耕地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及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坚决纠正和逐步解决农村承包耕地管理中出现弃耕撂荒等现象,保障耕地有人种,稳定农村生产经营,增强粮食生产能力。
二、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提高耕地利用率,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全县力争用两年的时间,全面遏制耕地撂荒发展态势,有效解决耕地撂荒问题,切实发挥耕地使用效率,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现象,确保全县粮食种植面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三、工作步骤
(一)摸清底数(2022年3月—2022年6月)。各乡镇(街道)组织力量,抓紧摸清撂荒耕地的具体地点、面积、原因等详细情况,以村(社区)为单位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账,开展全面排查。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要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工作,正确识别撂荒地。按照村民组长调查——村(社区)核查并公示——乡镇(街道)复查——县抽查的程序进行核实,经农户、村民组长、村(社区)委员会主任、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分别签字认可后(全家外出的由村民组长与承包人沟通确认),将统计表册于2022年6月30日前汇总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
(二)集中整治(2022年7月—2023年12月)。要认真分析耕地撂荒实际,分类施策,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的具体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对水源充足地、优质农用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做到应种尽种,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对山旱撂荒地,要根据土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支持发展粮油、辣椒、烤烟、金银花、茶叶、中药材、优质牧草、特色水果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对季节性撂荒地,要支持和引导群众进行复种,确需季节性“留白”的,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2023年12月底前整治工作基本完成。
(三)总结推广(2022年12月—2023年12月)。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要总结耕地撂荒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巩固整治工作成果,防止复耕耕地再次撂荒和产生新的耕地撂荒。县土地撂荒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抽查验收,并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四、工作措施
坚持把握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创新方式、统筹推进原则进行,进一步提升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