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一)严厉打击
(二)严查风险
(三)完善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案件查办工作
(二)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1、药品经营使用领域:重点聚焦药品网络销售企业
2、医疗机械领域:重点聚焦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不合格企业、不良事件监测提示可能存在风险企业、投诉举报频发的产品和企业等7大类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环节
3、化妆品领域:重点聚焦染发、祛斑美白、祛痘、面膜、儿童化妆品
(三)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1、构建部门协同联动机制
2、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3、建立许可检查稽查融合及执法联动新机制
4、完善风险管理工作机制
5、建立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协调机制
四、职责分工
五、整治措施
(一)拓宽线索来源
(二)强化协同联动
(三)加强风险排查
(四)完善监管机制
(五)强化督查督办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工作部署
(二)深入推进
(三)交流督导
(四)冲刺收官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三)加强能力建设
(四)加强考核评价
(五)加强宣传引导
XX县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称“两品一械”)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严查严防严控质量安全风险,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提升监管能力,切实维护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为党的大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环境。根据XX省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XX省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XX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XX市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工作要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导向,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药安为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现根据我县实际,结合药品监管综合改革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领导的批示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四个最严”要求,针对“两品一械”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严防严控质量安全风险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党的大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环境,为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提供坚实保障,为我县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二、工作目标
(一)严厉打击,形成震慑。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药品监管职能优势,主动作为,有案必查,查案必实。针对“两品一械”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生产中药饮片、网络非法销售为重点,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移送一批犯罪线索,保持对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
(二)严查风险,消除隐患。对“两品一械”流通、使用
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开展全面排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深挖带有区域性、系统性特点的安全隐患,重点突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以规范秩序、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为目标,消除一批风险隐患,提升全县“两品一械”安全治理水平。
(三)完善机制,提升能力。进一步理顺全县药品监管工作机制,构建指挥统一、横向协作、上下联动、严密高效的监管体系。提升“两品一械”执法水平,推动许可、检查、稽查全过程监管高效融合,形成各环节信息共享、标准一致、专业互补、协同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提升综合执法效能。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提升监管能力,切实维护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案件查办工作
针对“两品一械”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挖案源,聚焦无证生产经营“两品一械”,互联网违法销售“两品一械”,生产销售假劣药,从非法渠道购进使用药品或医疗器械,提供虚假资料等欺骗手段骗取许可或备案,从药品经营企业骗购套购国家管制药品,非法添加、使用禁用原料、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限用原料等生产化妆品,化妆品标签明示暗示医疗作用等十大违法行为,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利剑行动”、利用互联网违法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云剑行动”、儿童类、染发类等化妆品非法添加及擅自变更配方生产“亮剑行动”三大专项行动。
(二)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针对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开展药品经营使用、医疗器械、化妆品三大领域共八项风险隐患排查
(见附件)。
1、药品经营使用领域:重点聚焦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医疗机构,重点关注农村、城乡结合部的零售药店和个体诊所,重点排查三项风险。
2、医疗机械领域:重点聚焦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不合格企业、不良事件监测提示可能存在风险企业、投诉举报频发的产品和企业等7大类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排查二项风险。
3、化妆品领域:重点聚焦染发、祛斑美白、祛痘、面膜、儿童化妆品,以染发类、儿童类化妆品生产企业、城乡结合部经营企业、网络销售平台为重点对象,重点排查三项风险。
(三)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1、构建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构建市场监管、网信、公安、科工贸、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形成案件查办合力;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实现信息互通互享,针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共同研究,达成共识,强力推进,进一步增强监管工作的协调性和威慑力。
2、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完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证据转换、检验认定、信息共享、联合督办、信息发布等方面的行刑衔接机制。参照《XX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XX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类型及标准》,有效解决新药品监管体制中存在的跨级移送问题,明确新修订的两法两条例和刑法修正案体系下的移送标准,理顺长期以来存在行政处罚资格罚涉刑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全县药品“两法衔接”案件的办理效率。
3、建立许可检查稽查融合及执法联动新机制。加快推动许可、检查、稽查全过程监管高效融合,形成各环节信息共享、标准一致、专业互补、协同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参照《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指南》,规范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参照《省市县(区)化妆品监督检查、稽查执法三级联动工作制度》及《省药品监管局化妆品许可、检查、稽查融合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飞检联动。
4、完善风险管理工作机制。通过信息系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