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1.打击商标侵权及其他特殊标志侵权违法行为
2.严厉查处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
3.打击假冒专利及专利侵权违法行为
4.加大违法广告的查处打击力度
(二)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1.打击制售假劣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
2.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及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3.打击违法制售其它重点产品行为
三、整治重点
(一)制售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不按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无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
1.生产、销售的产品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未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
3.限期使用的产品
4.使用不当
(二)制售假烟假酒、过期产品、假牛羊肉等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1.伪造产品产地
2.掺杂、掺假
3.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
4.销售过期、失效、变质产品等行为
5.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等行为
(三)“山寨”饮料、“山寨”食品、“山寨”服装等实施市场混淆行为
1.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2.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3.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四)夸大产品功效、假借他人名义推销等虛假宣传行为
1.明示或暗示日用品、食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
2.假借健康讲座、免费检查、免费体检、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农村消费群体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3.假借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
(二)创新执法方式
(三)加强信息报送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
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以下简称“双打”),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按照省、市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应对当前“双打”执法工作新形势,强化重点市场、重点领域执法,严厉查处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1.打击商标侵权及其他特殊标志侵权违法行为。坚持疏堵结合、打防并举,强化对驰名商标、老字号商标、涉外商标的保护。针对食品、化妆品、农资、汽车配件、家用电器、装修装饰材料、服装、家具等重点商品,以批发市场、专营服务店、商品展销会、旅运站点等为重点场所,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商品生产流通、网络销售、商标印制等环节执法,重点查处假冒注册商标、违反禁用规定使用商标、违规印制注册商标标识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严重侵权、重复侵权、群体侵权等行为的惩处力度。
2.严厉查处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以地理标志产品和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为重点,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反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针对涉农产品、特色产品,以生产集中地、销售集散地为重点,加强线上线下执法,加大对地理标志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办力度,严厉查处擅自使用专用标志或近似标志,以及伪造、冒用或未按规定印制专用标志等行为,切实维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声誉和品牌价值。
3.打击假冒专利及专利侵权违法行为。聚焦食品药品、家用电器、日用品、环保产品、电子信息产品等重点产品,以商场、超市、专业市场、工业园区及网络交易平台等为重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查处假冒专利违法行为。
4.加大违法广告的查处打击力度。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养老、投资理财等行业为重点,加强互联网和各种渠道广告监管,严肃查处发布虚假广告及无照从事广告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
(二)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1.打击制售假劣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大型商超、集贸市场、网络交易平台为重点区域场所,以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及其他特定人群食品和食用油、熟肉制品等为重点产品,加大检查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