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二、整治对象
三、整治重点内容
1.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
2.气瓶间、液化石油气用气场所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等违规存储用气行为
3.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
4.使用气液两相瓶、储存钢瓶重量超过100kg
5.使用非标减压阀
6.使用橡胶软管、软管穿墙未加套管、长度超过2m、老化、私接“三通”
7.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与钢瓶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
8.使用两种以上燃料
四、工作安排
(一)排查摸底(即日起至7月底)
(二)整改落实(2022年8-9月)
(三)巩固提升(2022年10月)
五、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2.各学校要严格落实燃气使用安全主体责任
xx县中小学幼儿园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我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有效防范化解校园燃气重大安全风险,保障校园和师生安全,根据《xx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xx〔2022〕xx号)要求,结合我县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标本兼治,深刻吸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紧盯关键环节、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学校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对象
全县使用燃气(含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石油气等)的中小学、幼儿园(含看护点)、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农村小学的教学点如使用燃气,纳入所属小学统一进行排查整治。
三、整治重点内容
1.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
2.气瓶间、液化石油气用气场所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等违规存储用气行为;
3.不安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