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二、强化组织保障
三、明确整治重点
(一)拆除防盗窗
(二)砌墙分隔
(三)安装报警器
(四)清理“违规住人”
(五)电气线路整治
(六)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整治
(七)易燃易爆危险品整治
(八)强化消防安全宣传
四、整治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7月27日前)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7月28日至8月16日前)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8月16日至9月30日)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0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强化业务培训
(三)强化问题整改
(四)强化舆情引导
(五)强化督导问责
村(居)民自建房、经营性门店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我区“x·xx”民房火灾亡人教训,从源头上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100天的监管领域村(居)民自建房、经营性门店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力提升消防治理能力和水平,有效控制小火亡人,坚决预防较大及重特大火灾,确保全区监管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党的大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强化组织保障
为切实推进本次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成立xx区应急管理局监管领域村(居)民自建房、经营性门店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危化烟花爆竹暨综合监管股,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安排、责任分解、督促调度、信息汇总等工作。
三、明确整治重点
(一)拆除防盗窗。对监管领域村(居)民自建房、经营性门店内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防盗窗、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的,要一律拆除或开设逃生口(开口确保能让成人通过)。
(二)砌墙分隔。对监管领域生产经营区域与居住区域未进行防火分隔的自建房或经营性门店,要采取砌墙、安装防火门的方式进行防火分隔,对于疏散走道从经营门店穿堂而过的自建房,要采取加装室外楼梯的方式另设逃生通道。
(三)安装报警器。在监管领域村(居)民自建房和经营性门店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每户安装到位,确保火灾发生时能起到预警作用。
(四)清理“违规住人”。对监管领域经营性门店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违规住人情况,采取劝离、强制措施进行清理。对确实难以清理的,要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将生产经营区域与居住区域分隔,并开设逃生门、逃生窗,且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对违规住宿3人以上且拒绝搬离的经营性门店,要联合消防、公安、市场监管、供电、供水等部门采取劝告、联合执法等措施督促人员搬离,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采取断电、停水等限制公共服务措施,确保违规住宿人员全部搬离。要加强日常检查、巡查,防止违规住宿人员“回流”。
(五)电气线路整治。对监管领域村(居)民自建房和经营性门店电气线路存在私拉乱接、老化现象严重、一排多插、弱线带强电、电动车飞线充电或在室内及通道违规充电、铜铝电线替换保险丝、电线未穿管保护、使用假冒伪劣插线板问题的,要责令业主(户主)限期整改。如拒绝配合整改的,将名单定期报送区工经局,由区工经局函告供电部门采取断电整改措施。对农村木质结构自建房要重点核查用火用电及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等隐患,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对留守群体实施重点监管。
(六)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整治。对监管领域使用易燃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