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二)工作目标
二、评估范围
(一)公共政策
(二)重大工程和项目
三、评估管理
(一)责任主体
(二)执行主体
(三)运行机制
(四)评估内容
(五)专家委员会
(六)评估应用
(七)监测评估
四、实施步骤
(一)试点启动推广阶段(2022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2030年)
五、保障机制
(一)建立工作机制
(二)加强评估建设
(三)建立评估激励机制
(四)加强宣传力度
XX县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健康中国·XX行动,进一步提升全县人民健康生活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XX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健康XX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函》》和《XX市健康影响评估指导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县对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政策要求,对拟定的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发挥公共政策对公众健康的导向作用,切实维护全县人民健康权益,加快健康县城建设。
(二)工作目标。2022年,基本形成并逐步完善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估政策体系、制度规范、实现路径和运行保障机制;探索将重大工程项目的健康影响评估纳入环境影响评估体系,初步建立实施路径、技术评估方法,逐步明确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制定有关实施方案。完善评估运行体系和工作机制,对部分重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工程项目进行评估,不断提高评估比例。2023年,评估运行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评估试点工作提质扩面,对所有重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工程项目进行评估。
二、评估范围
(一)公共政策。以县政府名义和县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不含卫生健康部门)名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或者其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公文。县政府内设机构及所属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发布的公文,以及转发上级政府或部门的文件,不属于评估的对象。
(二)重大工程和项目。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由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和项目。
三、评估管理
(一)责任主体。县政府是健康影响评估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我县健康影响评估制度,保障健康影响评估工作实施,保证评估实施经费落实。
(二)执行主体。县级健康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健康办)是健康影响评估的执行主体,承担健康影响评估日常工作,完善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阶段性目标任务。
(三)运行机制。以县政府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文件起草部门委托县健康办开展健康影响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