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二、整治范围
(二)未经许可
(三)私自建设旅游设施
(四)无证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
(五)虚假宣传、欺客宰客
(六)私自改变土地用途
(七)其他违规提供旅游服务的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
(二)开展清理整治
(三)严格执法惩处
(四)加强督促检查
(五)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二)压实各方责任
(三)强化工作统筹
(四)加强宣传引导
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期,一些地方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的私设“景点”,违规为游客提供游览服务、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游客权益,文化和旅游部定于2022年9月至11月开展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坚决开展私设“景点”清理整治,构建长效工作机制,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范围
私设“景点”整治的对象为未经相关部门许可,在一定的场所或区域,违规为游客提供游览服务、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行为,主要包括:
无照经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
(二)未经许可,擅自收取门票费用的;
(三)私自建设旅游设施,破坏生态环境的;
(四)无证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存在旅游安全隐患的;
(五)虚假宣传、欺客宰客,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
(六)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开展旅游经营的;
(七)其他违规提供旅游服务的。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各地要对照整治范围,对辖区内私设“景点”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摸清、情况摸准、问题摸透。9月12日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立即开展行动。9月20日前,排查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