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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VIP专享

提纲:

一、工作目标

二、整治重点

  (一)取缔无照无证的非法储存、经营成品油场所

  (二)取缔无照无证无牌的非法运输成品油的流动车辆、改装车辆

  (三)查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成品油经营证照的行为

  (四)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经营行为

三、组织领导

四、职责分工

五、工作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10月15日至10月21日)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22日至11月30日)

  (三)联合检查阶段(12月1日至12月8日)

  (四)总结阶段(12月11日至12月20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增强协作配合

  (三)严格依法行政

  (四)强化督促检查

  (五)注重宣传引导

XX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XX区成品油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成品油违法经营活动,切实规范成品油经营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我区决定从202210月开始,用两个月时间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打击扰乱市场秩序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法加油站、非法加油点、非法储油点、非法油罐车,严厉查处制售假劣成品油的违法犯罪案件,健全依法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对成品油市场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高压震慑态势,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二、整治重点

(一)取缔无照无证的非法储存、经营成品油场所。对未获得安全监管、工商、商务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只售柴油且闭杯闪点》60℃的除外)、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私设油罐、加油机,擅自储存、销售成品油的场所,一律予以取缔。

(二)取缔无照无证无牌的非法运输成品油的流动车辆、改装车辆。对未获得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物品《道路运输证》的流动销售成品油和非法运输危险品的流动车辆、改装车辆,一律予以取缔。

(三)查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成品油经营证照的行为。对已取得部分证照但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责令停止营业,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提请上级主管部门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对已被拆除的加油站,提请上级主管部门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许可,注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四)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经营行为。对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及掺杂造假、以次充好、价格违法等行为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严肃追究经营者刑事责任。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工信和交通局,办公室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成员单位中抽调。

四、职责分工

区工信和交通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区维稳办、生态环境局、各镇街派出所、市交警大队等部门按各自工作职责,负责我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各镇街人民政府及各有关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成品油市场监管主体责任,领导和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秩序开展专项整治:

区工信和交通局:牵头负责协调、督促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供电部门对被依法查处、拆除的非法加油站点、储油点依法进行停电。

负责加强对已核发成品油经营证书企业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购销台账、油品来源情况以及证照情况。负责经营汽油加油站和专门从事成品油仓储经营企业的经营安全管理,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而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汽油加油站及专门从事成品油仓储经营的企业。

区综治信访维稳办:负责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和指导对辖区内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调处,对出现社会稳定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管理查获收缴的假劣成品油的无害化处理,协调公安、工商、质监部门将查处的假劣车用燃油交由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处理,确保假劣燃油得到有效处置,避免二次污染;强化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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