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党建责任落实
二、强化党员教育管理
三、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四、坚持谈心谈话制度
五、规范党组织换届选举
六、规范党建信息资料管理
七、建立“主题党日”制度
八、建立“党建工作提醒”制度
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党建相关工作的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夯实机关党建责任,推动机关党建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全面规范,切实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一般化”“庸俗化”“边缘化”问题,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存在的“宽松软”等“灯下黑”问题,经区委党建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进一步规范机关党建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党建责任落实。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每年不少于2次。党组(党委)书记是党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党建工作负总责;机关党组织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督导。部门党组(党委)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重视党务干部的配备,机关直属党组织书记原则上由党员实职处级领导干部担任,下属支部书记一般由科室党员负责人担任,党员50人以上的单位原则上配备1名专职党务工作者;重视党务干部的培养使用,把机关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重要平台。
二、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党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让党员在经常性的参加“三会一课”、交纳党费过程中,不断强化党员身份、党性观念,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四个合格”。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员思想状况调研,认真分析研判,有针对性的制定教育计划;丰富学习形式,保证学习质量,提升学习效果,机关党员全年累计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每年至少组织1次党的知识集中测试,以考促学。
三、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委会和党小组会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未设党小组的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党课每季度1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其中,主要领导讲1次廉政党课),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