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二、重点举措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1.各乡镇乡镇长
2.驻长三角“双招双引”服务中心和驻珠三角“双招双引”服务中心(各5人组成)
3.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招商局(招商一局)、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招商局(招商二局)、柳木文化产业招商局(招商三局)、纺织服装产业招商局(招商四局)、绿色食品产业招商局(招商五局)、文化旅游和数字创意产业招商局(招商六局)、生命健康产业招商局(招商七局)
(二)明确工作任务及主职主责
1.宣传推介xx
2.开展专业招商
3.收集招商信息
(三)强化工作调度及项目跟进机制
1.加强调度
2.强化跟进
3.顶格推进
(四)建立健全后勤保障及日常管理
1.经费使用原则
2.经费使用要求
3.外出驻点制度
4.请销假制度
5.工作汇报制度
三、奖惩容错
1.兑现奖惩
2.容错免责机制
一、考核对象
1.各乡镇长
2.驻长三角“双招双引”服务中心和驻珠三角“双招双引”服务中心
3.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招商局(招商一局)、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招商局(招商二局)、柳木文化产业招商局(招商三局)、纺织服装产业招商局(招商四局)、绿色食品产业招商局(招商五局)、文化旅游和数字创意产业招商局(招商六局)、生命健康产业招商局(招商七局)
二、考核内容
1.日常工作:县7个产业招商局、2个驻外机构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2.招商引资工作绩效:项目签约落地、开工建设推进情况
3.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和高端研发机构工作实绩:拜访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及团队
4.遵守纪律:遵守考勤制度情况
三、考核组织实施
四、考核方式及相关要求
五、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每季度反馈到县委组织部
2.每年在产业招商局和驻外机构中评出一、二、三等奖
3.对考核排名靠前乡镇长实施奖励
4.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的人员
六、附则
1.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xx县“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xx县“双招双引”工作开展情况报表
xx县“双招双引”工作推进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双招双引”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聚焦“双招双引”工作,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推进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强化机制创新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双招双引”工作实效,为打造xx省“三地一区”贡献xx力量。
二、重点举措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根据“双招双引”工作需要,顶格成立“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下设招商信息科、项目研判科、综合服务科各2人,从招商中心选调4人、组织部选调1人、人社局选调1人组成。
县专业“双招双引”工作人员如下:
1.各乡镇乡镇长;
2.驻长三角“双招双引”服务中心和驻珠三角“双招双引”服务中心(各5人组成);
3.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招商局(招商一局)、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招商局(招商二局)、柳木文化产业招商局(招商三局)、纺织服装产业招商局(招商四局)、绿色食品产业招商局(招商五局)、文化旅游和数字创意产业招商局(招商六局)、生命健康产业招商局(招商七局)。其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招商局成员5人,由牵头单位2人和面向全县范围选调3人组成,其他6个产业招商局成员3人,由牵头单位抽调2人和全面向县范围选调1人。
(二)明确工作任务及主职主责
围绕xx市十大特色产业细分领域,结合我县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全力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引进符合我县发展的特色产业、高层次人才(团队)和高端研发机构签约落户为重点工作目标。各驻外机构和产业招商局每年签订项目金额不少于3亿元。各乡镇长驻外机构和产业招商局日常开展如下工作:
1.宣传推介xx。全面学习国家、省、市、县产业政策及招商政策,熟悉xx县情和发展优势,积极宣传推介xx,严格落实“亲情服务法”和“六零服务法”,营造良好的招商、安商、服务客商的外部环境,当好勤务员。
2.开展专业招商。驻长三角“双招双引”服务中心在上海进行驻点招商、驻珠三角“双招双引”服务中心在xx进行驻点招商,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会协会、商会、xx籍在外成功人士沟通联系,建立老乡、客商等资源信息库,健全招商网络。产业招商局要紧盯产业规模较大、转移愿望明显的头部企业,全力开展“双招双引”工作。
3.收集招商信息。各乡镇长、驻外机构和产业招商局要积极挖掘,寻找项目投资信息,每月要提供不少于2条有价值的“双招双引”工作信息(信息内容包括:拟投资项目名称、具体内容、投资规模、投资商基本情况、需求等),及时汇总到县“双招双引”办公室。
(三)强化工作调度及项目跟进机制
1.加强调度。各乡镇长、驻外机构和产业招商局每半月报送一次“双招双引”开展情况,包括本地接待客商信息、外出考察企业情况、洽谈项目情况、签约项目跟进情况等。县“双招双引”办公室每半月对乡镇长“双招双引”进展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县分管领导每月对乡镇长“双招双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县主要领导每两个月听取一次乡镇长“双招双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强化跟进。对捕捉到的“双招双引”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分析、筛选招商信息,确定有价值的项目信息进行跟踪,制订跟踪方案和对策。对重大招商项目实行一套班子,一抓到底,避免多头跟进,提高招商项目成功率。
3.顶格推进。四大班子领导对分管和联系单位的“双招双引”项目全面负责、全程推进。
(四)建立健全后勤保障及日常管理
县财政局足额保障驻外机构和产业招商局工作经费,拨付至招商中心,由招商中心统一管理。
1.经费使用原则。本着保障工作、勤俭节约、控制总额的标准,按照xx县财政局《关于转发〈xx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62号)和《关于调整xx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住宿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行〔2017〕66号)执行。
2.经费使用要求。驻点招商人员生活和交通补助需凭往返车票和房屋租赁合同进行报销;其余专业人员外出招商产生费用及生活补助等需由产业招商局负责人签字报招商中心审核,按照出差的相关报销规定执行,由招商中心统一安排报销。招商期间确需招待客商用餐或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开支的,须提前向招商中心报告,经同意后方可报销。经费支出时间、内容必须与外出备案内容、月报报表相符,否则不予报销。招商推介会和重大招商活动费用另行拨付。
3.外出驻点制度。驻外人员2人一组,每2个月实行压茬循环轮换,未轮换到的驻点人员和产业招商局抽调的专业招商人员在招商中心统一上班签到,需外出开展工作时按要求进行备案,对接客商、人才时应留存影像材料。
4.请销假制度。各专业招商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开展招商工作的,应向县“双招双引”办公室书面请假。
5.工作汇报制度。各专业招商机构按时准确报送符合要求的工作信息月报,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已接洽的重点招商项目和来阜考察方案等及时向县“双招双引”办公室报备。
三、奖惩容错
1.兑现奖惩。县委、县政府每年对专业招商机构“双招双引”活动情况及取得成效等进行考核,提高“双招双引”工作在全县综合考核中的分数比重,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坚持让干部在招商一线锻炼,在招商一线产生的用人机制,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优先提拔使用。对于工作被动消极的,予以全县通报,并对相应人员进行调整。
2.容错免责机制。对在“双招双引”工作中因不可控或不可预知因素,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一定损失的,给予容错免责。
xx县推进“双招双引”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大全县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以下简称“双招双引”)工作实绩考核奖励工作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重激励,严考核”的“双招双引”工作评价机制,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推进“双招双引”工作实绩考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xx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本着“变相马为赛马、让担当者更有为”的原则,注重结果导向,既重点考核“双招双引”信息报送、重点项目邀商、项目落地建设及高层次人才(团队)和高端研发机构引进等方面成效,又考核“双招双引”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德才表现,参照“选硬人、硬选人”标准,奖优罚劣,客观评价干部“双招双引”工作实绩。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全县各乡镇乡镇长,驻长三角双招双引服务中心、驻珠三角双招双引服务中心、7个产业招商局机构及工作人员。
第四条考核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具体实施。
第五条坚持实事求是,树立实绩结果为导向,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等,实现实绩考核规范化、制度化。考核设定为季度和年度考核,根据需要采取自查自评、部门考评赋分、抽调人员量化考评结合等方式。县“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双招双引”工作推进情况和考核工作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