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重要决策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公司工作部署和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公司专题会、工作会、例会以及公司其他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各部门(含子公司)工作计划中列明的事项
(五)根据工作需要其它确需督查、督办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督查事项立项:督查立项由工作督查督办负责
(二)公司领导批示:工作督查督办对需要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
(三)承办: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接到督查任务后
(四)延期处理:对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督查事项
(五)督办:督办事项由工作督查督办按照职责和公司领导的要求进行
(六)反馈:承办部门要及时、准确的向工作督查督办反馈承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
(七)审核:承办事项办结后
(八)归档:工作督查督办要建立工作督办台帐
(一)督查督办工作要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
(二)督办检查是一种领导职能
(三)所有督办检查事项都要及时办理
1.对督办检查事项的办理
2.对领导批示需要查办落实的事项
3.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
4.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
(四)凡立项督查的事项
(五)根据督查事项内容
2022年国企工作跟进督办制度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各项决策、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
第三条工作督办对象:
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以及各类项工作承办责任人。
第四条督办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分工协作、适时督办的原则。
第五条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
(一)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重要决策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公司工作部署和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公司专题会、工作会、例会以及公司其他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各部门(含子公司)工作计划中列明的事项;
(五)根据工作需要其它确需督查、督办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组织领导
成立公司工作督查督办部门直接对总经理负责。成员由公司各部门抽调。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领导要求,落实各项督查督办的工作。
第八条督查督办部以督办通知的形式进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九条督查督办工作程序:
督查督办工作包括:督查立项、领导批示、承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退办、归档等程序。
(一)督查事项立项:督查立项由工作督查督办负责,督查事项立项的主要范围与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内容基本一致。
(二)公司领导批示:工作督查督办对需要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在《督办通知》中列明督查事项的内容、拟定完成期限、责任部门等,报领导批准后,下发承办部门实施。
(三)承办: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接到督查任务后,应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同时向工作督查督办以书面形式反馈办理结果。办理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结论准确、完整,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须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督查事项形成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接受督查督办事项的部门或子公司承办完成时限为《督办通知》或公司领导批示中指定的时间,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