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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2022年教职工适岗竞聘工作实施方案VIP专享

提纲:

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目标

三、人员范围及时间

四、竞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

  (二)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民主与集中、学校需求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分级竞聘的原则

五、实施办法和程序

  (一)核定编制

  (二)核定岗位

  (三)组织竞聘

1.宣传发动

2.组建机构

3.制定方案

4.个人申请

5.开展竞聘

  (四)有关人员

1.关于教辅、工勤技能人员

2.关于孕期产假期哺乳期人员

3.关于特重病人员

4.关于待岗人员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流动激励政策

  (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三)强化全面组织领导

  (四)本方案由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一、适用范围

  (一)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含自主评聘学校《单位》)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下列暂不列入考评范围:特重病人员(需要提供医学证明)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竞聘上岗”原则

  (二)坚持“奖优惩劣”原则

  (三)坚持“优绩优酬”原则

三、履职要求

  (一)基本要求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教育教学

3.爱岗敬业

4.锤炼专业能力

5.承担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6.终身学习

  (二)专业要求

1.正高级教师(正高级讲师)

2.高级教师(高级讲师)

3.一级教师(讲师)

4.二级教师(助理讲师)

  (三)负面清单

四、聘任考核实施

  (一)教育局成立xx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管理领导小组

  (二)教师职务聘期为3年

  (三)聘期考核包括年度聘期考核和聘期期满考核

  (四)中小学教师职务聘期考核(包括年度聘期考核和聘期期满考核

  (五)建立中小学教师职务聘期考核等次比例与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挂钩机制

  (六)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为不合格:

1.未能按规定正常履行基本的教学工作量要求

2.违反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3.一个聘期内出现两次基本合格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被确定为不合格情形

5.根据学校(单位)考核细则定为不合格

  (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1.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

2.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

3.根据《xx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第二十九、第三十条规定的符合解聘的情形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聘期考核结果运用

1.实行动态考绩管理制度

2.与奖金发放挂钩:聘期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目标绩效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

3.与岗位竞聘挂钩:考核优秀和良好的

4.与职务晋升、职称评聘、表彰奖励挂钩:考核优秀的

5.实施待岗教师库管理制度:考核不合格

  (二)各学校(单位)要根据本办法精神

六、其他事项

  (一)本办法实施后

  (二)本办法实施前已从教学岗位转至教辅后勤岗位的高级教师

  (三)教育系统内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

  (四)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高级教师

  (五)中职学校指导师序列和区域成技校、素质教育中心教师参照执行

  (六)本办法规定的教师担任中层干部、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少先队、心理健康教育、社团辅导等工作可视同班主任年限仅限聘后班主任年限管理

  (七)本办法未尽事宜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实施目标

二、实施范围

三、实施对象

四、实施条件

  (二)学校与竞聘上岗教师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三)新进教师在签订人事聘用合同时

  (四)本《细则》应通报、告知全体教职工

五、实施形式

六、实施内容

  (一)转岗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

2.实施转岗的教师

3.对转岗教师根据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实行分类管理

  (二)待岗培训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

2.实施待岗培训的教师

3.实施待岗培训的教师

4.待岗期满后

  (三)解聘

1.教师有下列情形的

  (四)辞聘

七、其他事项

  (一)教师退出教学岗位以聘期考核为基础

1.各学校完善教师考核测评办法

2.对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公办教职工

3.学校定期对教师进行师德量化考核

  (二)对转岗或待岗培训的教师

  (三)对解聘的教师

  (四)退出教学岗位教师对转岗、待岗培训、解聘有异议的

  (五)本《细则》由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一、列为待岗教师库的对象

  (一)未能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

  (二)聘期考核不合格的:

1.未能按规定正常履行基本的教学工作量要求

2.存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xx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情形

3.一个聘期内出现两次基本合格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被确定为不合格情形

5.根据学校(单位)考核细则定为不合格

  (三)其他应实行待岗的情形

二、待岗教师的管理

  (一)待岗教师由教育局统一管理

  (二)待岗教师由教育局统一安排集中学习培训

  (三)待岗教师集中学习培训结束后

  (四)待岗教师待岗期间须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教学理论

  (五)待岗教师须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六)待岗教师待岗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考勤纪律要求

  (七)待岗教师须根据上述1-6条待岗管理要求

  (八)教育局每半年组织待岗教师综合考核

三、待岗教师待遇

  (一)待岗当年不能参加高一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评优评先

  (二)待岗期间由上期聘用学校发放原基本工资待遇和基础性绩效工资

  (三)待岗教师考核合格后

xx2022年教职工适岗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顺利推进我市教师“市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根据《关于推进教师队伍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特制订2022年教职工适岗竞聘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适岗竞聘,完善学校教职工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实现学校教职工资源优化配置,达到人适其岗、人尽其才、人尽其用;通过民主推选、选岗竞聘、双向选择,树立教职工重师德、讲协作、乐奉献、勤工作、爱岗位、勇创业和主人翁意识,切实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和获得感,激发教师发展活力,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抓好试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不断完善”原则,规范、有序推行“市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不断激发队伍工作活力,努力推进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三、人员范围及时间

全市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从202271日起开始实行。

四、竞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注重实绩、岗位适配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民主与集中、学校需求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分级竞聘的原则。

五、实施办法和程序

(一)核定编制

市教育局对各学校近几年在校生情况和今后几年在校生预测情况进行调研,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根据学校类别、地理位置、师资结构、在校生数和班级数等实际情况,在市委编办核定的编制总量内,科学核定试点学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市委编办备案。

(二)核定岗位

市人力社保局根据教育系统编制总量按照不同类别、不同学段核定教育系统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总量,市教育局在市人力社保局核定的岗位等级总量内按照编制数确定各学校各类岗位数量。同时,市教育局从核定的岗位数中划出一定数量,用于对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实行集中调控和管理,优先满足校长、骨干教师交流工作需要。

(三)组织竞聘

竞聘以学校为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采取分步推进,逐级竞聘方式进行。

1.宣传发动

学校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会议、活动要签到,确保政策知晓率100%。

2.组建机构

1)成立三个小组。学校成立“市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适岗竞聘工作小组和争议调解小组。工作小组组长由学校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级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行政提名、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小组人数视学校规模一般为5—11人,争议调解小组组长由校监会主任或工会主席担任,小组人数视学校规模一般为3—5人。上述各小组名单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2)明确各组别组长学校。普高、职高、初中、城区小学、乡镇小学分别设组,组内竞聘工作由组长学校牵头会商,各组别学校间要加强交流。

普高组:以xx一中为组长学校;

职高组:xx中职校单独成组,与普高组加强交流;

初中组:以xx三中为组长学校;

城区小学组:以实验小学为组长学校;

乡镇小学组:以八都镇小为组长学校,查田镇小、兰巨乡小为副组长学校。

3.制定方案

学校根据《xx2022年教职工适岗竞聘工作实施方案》和市教育局确定的岗位聘用指标,制定学校具体实施细则和岗位设置方案,明确每一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方案要征求教职工意见,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学校竞聘工作方案中可设置优先聘任条件和一票否决项目。坚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设置岗位时,要为临近退休、患病、孕期、产假期、哺乳期等不宜参与交流轮岗的人员设置适当的直聘岗位,降低岗位工作标准,合理减少岗位工作量,供他们选择或竞聘。

4.个人申请

各学校各类符合条件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分别向学校提交直接聘用申请、校内竞聘申请,填写《xx市教职工岗位竞聘申请表》。

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竞聘资格,自动放弃竞聘者直接列入待岗人员。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竞聘人竞聘资格。

5.开展竞聘

1)直接聘用

直接聘用对象指三年内退休人员,孕期、产假期、哺乳期人员,特重病人员及经市教育局批准的对象一般应在原聘用学校续聘,但须达到考核合格要求并服从工作安排,作出工作目标承诺。经组织选派参加交流的教师,到农村交流(支教)期满的骨干教师及经市级“市管校聘”管理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的不宜交流的对象等,可直接安排或竞聘学校设置的直聘岗位,报市级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公布,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

符合直接聘用规定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参加竞聘上岗,但不再保留原直聘岗位,空置的直聘岗位可进行调整。

2)校内竞聘

学校按实际分类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参与校内竞聘的教职工填写竞聘意向(除直接聘用,其余教职工均须参与校内竞聘),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竞聘会。规模较大、教职工较多的学校可组织多轮教职工竞聘。

考评方式由各校根据竞聘工作方案自行确定。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聘任。竞聘结果报市级“市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聘用。校内竞聘聘用人员不再参与跨校竞聘。

3)跨校竞聘

各学校空缺岗位由市级“市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公布,学校校内竞聘未上岗人员参加跨校岗位竞聘。跨校竞聘同类别学校的只限报一个学校,但可以申报多个岗位;原则上城区学校教师在城区学校之间流动,农村学校教师在相应层级的农村学校间流动。跨校竞聘由各校“市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要求,经考核,按需选定初步人选,报市级“市管校聘”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聘用。

各单位跨校竞聘岗位不得设置性别、年龄、荣誉称号等方面的限制,小学岗位原则上不限制专业;对岗位只有1人竞聘,竞聘人又符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聘任学校不得拒聘。

参加工作三年内的新教师参加跨校竞聘的,只能在同类别学校或薄弱学校中寻聘。

4)组织调剂

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已竞聘上岗人员可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确定或调整其具体岗位工作。

市级领导小组根据两轮竞聘结果和实际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对未聘用人员进行适当的组织调剂。

各轮竞聘未上岗的,未能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当年度起纳入待岗人员管理。

5)落实交流

继续实施教师校长交流工作,交流对象为各学校经校内竞聘上岗聘用教师,依据资格条件、任教学科、个人申请和学校推荐意见,按照程序、规定比例等确定校长、骨干教师交流(选调),具体交流学校服从市教育局安排,岗位服从交流学校安排。交流人员确定后,进行新教师分配。

6)办理手续

各类聘用人员在聘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人事调动和聘任手续,学校与上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书》,期限原则上为三年,实施对教师的评估和考核。聘用合同书可根据《xx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并结合本单位岗位工作实际,完善具体条款和内容,明确聘用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所有双向选择、竞聘上岗工作应于每年815日前完成。对未能落实聘用岗位又不服从调整岗位的,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杜绝发生“吃空饷”等违规违纪问题。

7)争议处置

教职工如对岗位竞聘有异议,由校争议调解小组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教育局提出申诉。

(四)有关人员

1.关于教辅、工勤技能人员

教辅、工勤技能人员是指在学校各处室工作的非中层行政教职员工(如实验、图书、电化教育、后勤保障服务等),从事教辅、工勤工作为主(不在一线上课或虽上课但课时量不足规定课时量一半)的教师不再晋升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2.关于孕期产假期哺乳期人员

孕期、产假期、哺乳期人员须提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有关诊断材料。

3.关于特重病人员

特重病人员指患有现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原则上按规定程序须连续请假6个月及以上且仍在治疗期的人员。特重病人员须提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检查、化验检查以及其他医疗仪器检查报告的医疗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收据原件、病历、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特重病人员须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市级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

4.关于待岗人员

待岗人员原则上在上期聘用学校跟岗学习,待岗期间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并由学校进行考核。

待岗期间由教育局安排跟岗学习培训,待岗期不超过12个月。待岗期间由上期聘用学校发放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考勤奖部分按实际发放)和年终基础考核奖。待岗期满考核合格后重新竞聘上岗,竞聘不成功的,经组织调整转岗,按新岗位执行相关薪酬待遇。对考核不合格的待岗人员,实行教师退出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流动激励政策

城区学校优秀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农村教师任教补助、职称评聘倾斜等政策,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城区学校发展型干部培养要有农村工作(支教)经历,评优评先在农村工作年限长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各学校结合实际,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学校不同岗位(教师岗位、教辅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的分类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适当拉开和体现学校不同岗位的绩效差距,并向教学一线倾斜。

(三)强化全面组织领导

适岗竞聘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学校稳定与发展,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全程留痕,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转。市教育局成立教师“市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做好适岗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人事科),人事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教育局领导联片指导责任制,各相关科室加强与联系学校的沟通联系。各组长学校为龙头,认真组织协调、定期会商、强化研判。各学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确保适岗竞聘顺利推行,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四)本方案由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xx市教育局“市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xx市教育局“市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机关纪委、教育科、计财科、安全科、行政许可科、督导室、校舍办、教育工会、教研培中心、教育会计核算中心、教育考试中心、学前教育指导中心、教育技术中心等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市管校聘”适岗竞聘工作政策解释、统筹协调、标准认定、劳动仲裁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

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不断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教师职务”)聘任制度,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中的作用,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xx2018xx号)、《xx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试行)》(xx2016xx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一)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含自主评聘学校《单位》)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下列暂不列入考评范围:特重病人员(需要提供医学证明);经教育局党委研究抽调参加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到机关单位挂职锻炼的干部,其挂职锻炼期间不纳入考评;退出校级领导岗位人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竞聘上岗”原则。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学校按需设岗、合同管理,教师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坚持岗位竞聘公开、公平、公正,向教学一线、班主任和骨干教师倾斜。推进教师职称与聘任相分离,对高级教师职称工资实行动态管理,按聘任岗位(职位)兑现职称工资。

(二)坚持“奖优惩劣”原则。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中向骨干教师和成绩显著的教师倾斜,对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予以重点倾斜,对考核达不到要求的纳入待岗教师库管理。

(三)坚持“优绩优酬”原则。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不劳不得”导向,依据实绩和贡献,在绩效工资分配中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班主任、一线教师和重点岗位倾斜。

三、履职要求

(一)基本要求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教育教学,积极传播有益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正能量。

3.爱岗敬业,具有教师职业理想,能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锤炼专业能力,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有机结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5.承担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扎实做好备课、上课、批改、辅导等教学常规工作。兼任行政管理工作的教师,须按规定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6.终身学习,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自觉主动参与教师全员培训,并完成规定的专业培训任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须按规定完成学校安排的行业企业实践任务。每年按人社部门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

(二)专业要求

1.正高级教师(正高级讲师)

1)坚持教育教学第一线且满工作量,认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

2)主持、指导教科研工作,聘期内完成下列科研项目之一:①撰写2篇及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在省级获奖(由教研部门或省一级教育学会组织),或在地(市)级教研部门或地(市)教育学会及以上刊物(学术会议)交流;②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1项地(市)级教研部门的教育教学课题研究;③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的教学成果地(市)级获奖。

3)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每学年在县(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和学科讲座(聘期内至少一次地市级),听本学科教师课20节及以上并做出教学情况分析点评,随时接受其他教师听课。

4)承担指导培养教师团队发展工作,聘期内至少指导5名教师在师德素养、教育教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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