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三、评估对象
四、评估内容
五、评估方式
(一)自查自评
(二)抽取样本
(三)座谈访谈
(四)入户调查
(五)实地核查
(六)数据分析
六、评估指标核查操作
(一)县级党委和政府责任落实情况
1.将巩固脱贫成果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体部署
2.落实“四个不摘”要求
3.确保辖区内不出现规模性返贫风险
(二)乡镇党委和政府责任落实情况
1.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
2.熟悉本乡镇巩固脱贫成果情况
(三)村级组织责任落实情况
(四)教育保障情况
(五)基本医疗及养老保障情况
1.监测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
2.合规慢性特殊疾病门诊、住院报销比例全部达到规定标准
3.脱贫户及时足额领取养老补贴
(六)住房保障情况
(七)饮水安全保障情况
(八)兜底保障救助情况
(九)政策调整、衔接情况
(十)产业帮扶情况
(十一)就业帮扶情况
1.除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外
2.统计有就业意愿的第三类评估对象
3.继续落实就业激励奖补政策并发放到位
(十二)消费帮扶情况
(十三)扶贫资产管理
1.扶贫项目资产底数清晰、确权登记有序推进
2.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责任明确
3.收益分配使用规范
(十四)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情况
1.落实定期排查机制
2.落实监测对象审核机制
3.落实分类帮扶机制
(十五)与乡村振兴工作衔接情况
1.各级驻镇帮镇扶村有关政策文件落实情况
2.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扎实开展
3.历年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十六)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情况
(十七)巩固脱贫成果认可度
(十八)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有关情况
(十九)其他专项工作完成情况
七、评估结果运用
八、工作要求
九、联系方式
XX市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及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要求,以及《2022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操作规程》《XX省2023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要点》《XX市2023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要点》有关文件规定,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实施分类评估;聚焦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和巩固衔接,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确保“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巩固提升,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组织机构
在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由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残联等部门组成市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XX市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
三、评估对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共XX省委实施〈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办法》《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XX市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对象为:全市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涉农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
四、评估内容
聚焦“四个不摘”要求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特别是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等方面重点工作任务,从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巩固衔接四个方面开展,共涉及1X项评估指标(附件1)。
五、评估方式
(一)自查自评。各县(市、区)及其辖区内所有的涉农乡镇(街道)要对照后评估内容形成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年度自评报告,以党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名义于2023年X月X日前报送市乡村振兴局(镇级年度自评报告由县级负责收集整理后报送)。各县(市、区)、涉农乡镇(街道)在年度自评报告中要总结提炼3-X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典型案例和改革创新性做法,典型案例要总结举例若干个乡镇(街道)、行政村、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致富带头人等创新性做法。
典型案例做法参考方向:①防止返贫监测;②特色产业帮扶;③消费帮扶;④就业帮扶;⑤教育帮扶;⑥社会帮扶;⑦保障性帮扶;⑧扶智扶志;⑨资金使用和管理;⑩扶贫资产管理;⑪驻镇工作队管理;⑫党建引领;⑬致富带头人培育等。
(二)抽取样本。以县(市、区)为单位,随机抽取四类评估对象(农户),全市共抽查约XXX户。其中:第一类评估对象为有劳动能力稳定脱贫户,按2022年底有劳动能力稳定脱贫户总数1%抽取,全市抽查约X0X户;第二类评估对象为无劳动能力稳定脱贫户,按2022年底无劳动能力稳定脱贫户总数1‰抽取,全市抽查约XX户;第三类评估对象为纳入“XX省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监测的有劳动能力户(包括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下同),按纳入系统监测的有劳动能力户总数XX%抽取,全市抽查约2XX户;第四类评估对象为纳入系统监测的无劳动能力户,按纳入系统监测的无劳动能力户总数20%抽取,全市抽查约XX户。
(三)座谈访谈。集体座谈和个别访谈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四个层次人员。一是县级领导干部,即县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二是巩固脱贫成果重要政策、工作和项目涉及相关部门(如“三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三是承担驻镇帮镇扶村工作任务的工作队队长、队员(第一书记)。四是镇、村主要负责同志,监测联系人等。(干部访谈提纲见附件3)
在抽取样本所在县(市、区)开展座谈访谈,每县(市、区)不少于两个乡镇(街道),每乡镇(街道)不少于两个行政村。
(四)入户调查。以进村入户的方式了解评估对象经济收入变化情况(附件X)、持续得到产业和就业帮扶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以及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真正消除等,并以调查问卷的形式了解评估对象对工作的认可度、对政策的知晓度、突出问题是否及时解决、帮扶举措是否到位、脱贫是否稳定等(调查问卷见附件X)。
(五)实地核查。结合查阅资料,随机抽取相关项目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核查政策落实、项目巩固、扶贫资产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成效等方面情况,并与座谈访谈、入户调查情况进行比对,掌握真实情况。
(六)数据分析。评估组根据现场走访和调查了解到的数据、情况进行系统测算和统计学分析,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寻找规律性、趋势性变化,并进行整体评估研判。
六、评估指标核查操作
(一)县级党委和政府责任落实情况
1.将巩固脱贫成果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体部署。
评估操作:通过查阅台账资料,核查①是否召开会议学习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成果工作的相关决策部署(如党的XX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XX省2022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要点》等会议和文件的相关部署要求等文件);②是否结合当地实际,将巩固脱贫成果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行一体部署,并作出具体安排。此项指标2分,完成一项得1分,均未完成不得分。
2.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衔接工作。
评估操作: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入户调查等,核查①有无明确本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巩固脱贫成果方面的责任分工;②有无及时制定出台本地区巩固拓展衔接有关政策文件;③按“四个不摘”要求,针对衔接、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解决方案。此项指标3分,完成一项得1分,均未完成不得分。
3.确保辖区内不出现规模性返贫风险。
评估操作:通过实地调查评估对象经济收入情况和查阅台账资料,核查①有无及时指导、培训和组织基层干部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政策学习和排查工作;②有无定期组织对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开展返贫风险研判;③对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帮扶或救助措施。④核查当地返贫致贫风险情况及其数量。此项指标8分,①②③每完成一项得2分;第④项指标2分,地级市返贫风险比例超过全省评估核查平均值的扣2分。
X.不因辖区内出现返贫风险而发生重大上访事件或引发较大的负面舆情。
评估操作:通过有关方面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梳理。此项指标2分,不存在此类问题得2分,存在此类问题不得分。
(二)乡镇党委和政府责任落实情况
1.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定期研究和积极推进本镇域巩固脱贫成果工作。
评估操作:通过查阅台账资料,核查①是否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成果的相关决策部署;②是否研究和推进本镇域巩固脱贫成果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举措,取得工作实效。此项指标2分,完成一项得1分,均未完成不得分。
2.熟悉本乡镇巩固脱贫成果情况。
评估操作: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