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牢固树立就业优先目标
(二)增强宏观政策就业协同性
(三)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
(四)适应人工智能发展促进就业创业
(五)稳定劳动密集型行业就业规模
(六)扩大服务业就业容量
(七)挖掘新兴领域吸纳就业潜能
(八)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岗
(九)提升区域协调发展就业承载力
(十)提高教育供给与人才需求匹配度
(十一)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十二)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十三)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十四)切实做好青年群体就业工作
(十五)强化择业和用人观念引导
(十六)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
(十七)加强退役军人就业支持保障
(十八)强化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帮扶
(十九)拓宽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发展渠道
(二十)强化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共服务
(二十一)维护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十二)健全精准高效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二十三)完善创业服务体系
(二十四)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优质高效发展
(二十五)保障平等就业权利
(二十六)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二十七)完善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
(二十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二十九)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三十)强化就业失业统计监测
(三十一)提升就业形势科学研判分析能力
(三十二)加强就业风险应对处置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聚焦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围绕就业领域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的主要矛盾,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基础,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为抓手,以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为着力点,以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为底线,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强化择业和用人观念引导,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十五五”时期,就业保持总体稳定,高质量充分就业取得新进展。就业机会更加充分。城镇就业稳定增长,失业水平有效控制,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就业环境更加公平。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进一步健全,促进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得到有效治理。就业结构更加优化。服务业吸纳就业作用进一步发挥,城镇就业占全部就业比重稳步提高,区域就业结构更趋合理,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人岗匹配更加高效。现代化人力资源加快塑造,学科专业布局更加合理,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公共服务更加精准高效,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力资源服务扩能提质,劳动力供给与产业发展需求匹配度显著提高。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劳动就业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劳动用工更加规范,劳动报酬合理增长,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二、强化宏观调控就业优先导向
(一)牢固树立就业优先目标。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使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成为就业提质扩容的过程。健全系统集成、协调联动、数字赋能、管理科学、法治保障的就业工作体系,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重视就业、支持就业的良好氛围。开展全国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地区和单位创建,建立高质量充分就业评价体系。
(二)增强宏观政策就业协同性。把握好宏观政策力度和节奏,根据经济和就业形势变化,强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强财政、货币、产业、消费、投资、贸易、区域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调联动、同向发力。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对吸纳就业多的行业企业持续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投资于人力度,注重支持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劳动增收、社会保障。
(三)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慎重出台对就业有明显收缩效应的政策。强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对就业影响的评估,将吸纳就业情况作为投资项目建设的重要参考。加强事中事后监测评估,跟踪监测分析用工变化、岗位增减、失业风险等情况,动态优化调整实施中的政策和项目。
(四)适应人工智能发展促进就业创业。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动形成更多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创新、技术成果转化等创业项目,探索人机协同的新型工作形态,强化人工智能的就业创造效应。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积极用好人工智能发展红利,更好保障就业和改善民生。
三、加强产业和就业协同
(五)稳定劳动密集型行业就业规模。稳定传统制造业就业基本盘,支持轻工、纺织等行业企业稳岗扩岗。支持外贸企业积极拓展新兴市场,推动市场多元化和内外贸一体化,稳定外贸企业用工需求。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大力发展智能建造、绿色建造,激发交通、水利、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等领域重大工程项目用工潜能,挖掘建筑行业就业机会。
(六)扩大服务业就业容量。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健全城乡养老和托育服务网络,积极扩大相关领域就业规模。创新文旅体商融合服务模式,丰富高品质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开发更多文旅体育就业岗位。培育地方特色餐饮品牌和产业集群,拓展住宿餐饮行业就业空间。推动科技服务、现代物流、软件和信息服务、供应链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提高对技术技能人才的吸引力。
(七)挖掘新兴领域吸纳就业潜能。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着力打造一批新兴支柱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构建未来产业全链条培育体系,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开发技术研发、工程应用等专业岗位,培养卓越工程师、行业领军人才、跨界复合型人才,大力培育新职业新岗位。
(八)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岗。发挥国有企业就业引领作用,深入开展扩岗增招专项行动,稳定国有企业招聘规模。发挥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对就业的重要作用,切实降低企业负担,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发展环境。落实各项稳岗扩岗政策,强化用工服务保障,引导各类主体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九)提升区域协调发展就业承载力。支持经济大省挑大梁,加快形成一批服务融通、政策贯通、渠道畅通的就业集聚区和增长极,在稳就业扩就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发展本地特色产业,支持资源枯竭城市发展接续替代产业,促进区域就业均衡发展。
四、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
(十)提高教育供给与人才需求匹配度。建设国家人才供需对接大数据平台,推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配。深入实施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行动,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所需人才培养。推动高校学科专业设置与区域发展相匹配,打造特色优势学科专业集群。完善招生、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将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办学资源配置、教育质量评估、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招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设一批办学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本科学校。
(十一)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市场化培训为主导、行业企业自主培训为主体,以政府补贴性培训为有益补充,以就业技能培训、在岗转岗培训、创业能力培训为主要形式,健全贯穿劳动者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结合新质生产力培育、“一老一小”服务等需求,重点围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农民工、失业人员就业创业需要,组织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完善职业技能考核评价体系,全面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模式,推广由链主企业牵头的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和项目制、订单式等培训模式。深入推进技能强企工作,指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鼓励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技师培训。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等支持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培训补贴直达企业和参训者。推动因地制宜建强公共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和工匠学院。推进技能领域国际合作。
(十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