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2030年发展主要目标
(一)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
(二)完善党领导检察工作制度机制
(三)坚持从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
(一)服务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与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服务扩大内需与构建新发展格局
(三)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诉源治理
(四)服务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
(五)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
(一)构建高质效一体化办案制度体系
(二)全面做优刑事检察
(三)做实精准高效民事检察
(四)做强刚性有力行政检察
(五)做大特色鲜明公益诉讼检察
(六)统筹专门检察均衡发展
(一)一体推进业务、案件、质量管理
(二)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体系
(三)提升检察政务规范化水平
(四)深化司法责任制落实
(五)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体系
(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
(二)建强各级领导班子
(三)全面提升专业履职能力
(四)繁荣新时代检察文化
(五)完善检察职业保障体系
(一)推进基层检察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全面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
(三)完善现代化检察技术支撑体系
(四)统筹现代化检务保障建设
(五)完善12309检察公共服务体系
(一)持续深化新时代检察改革
(二)健全检察理论与法治宣传体系
(三)深化检察对外与港澳台交流合作
人民检察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前言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的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谋划2026—2030年人民检察事业发展,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锚定中国式现代化宏伟蓝图,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责主业,以深化检察改革为根本动力,以数字检察、科技强检为重要引擎,以全面从严治检、锻造过硬队伍为根本保障,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办案和治理,统筹业务和管理,统筹基层和顶层设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高水平安全、促进高品质民生、推进高效能治理,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提供坚实检察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闭环落实机制,从政治高度把握法律监督工作,实现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
坚持宪法法律定位。坚守法律监督机关根本职责,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一体推进控告申诉、未成年人、知识产权、涉外、军事等专门检察工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
坚持高质效办案。统筹办案质量、效率、效果,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等刑事司法政策,做到法理情有机融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上下级检察院一体履职、政法机关协同履职,推进诉源治理,实现办案、监督、治理一体发力。
坚持守正创新。深化新时代检察改革,全面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完善检察管理体系,破解制约法律监督质效的体制机制堵点难点。
坚持强基固本。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夯实基层检察根基,均衡推进区域检察工作协调发展。
(三)2030年发展主要目标
到2030年,检察机关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履职办案、检察管理、队伍建设、检务保障等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完善成型;法律监督体系完备、监督手段丰富、监督刚性显著增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均衡协调发展;数字检察全面落地应用,智慧办案、智慧监督、智慧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基层检察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达标,区域检察发展差距持续缩小;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大幅提升,全面从严治检长效机制健全;检察制度理论体系、话语体系更加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成熟定型,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不可替代作用。
二、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
常态化长效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全员轮训机制。把学习贯彻党中央法治、政法、经济、安全等重要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健全专题学习、调研落实、成效评估闭环制度。持续开展正确政绩观专题教育,树立以人民群众公平正义获得感为核心的检察工作评价导向。
(二)完善党领导检察工作制度机制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健全重大事项、重大案件、重大改革请示报告制度。各级检察院党组切实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落实民主集中制。地方检察院主动向同级党委政法委汇报履职情况,自觉接受政治监督。健全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体系,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打造“一院一品牌”党建融合载体。
(三)坚持从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
建立案件政治风险同步研判机制,办理各类案件同步审视政治导向、社会效果、风险隐患。完善重大敏感案件分级处置、协同管控机制,防范化解办案领域政治风险。加强检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规范检察宣传、新媒体发布、对外发声流程,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防范舆情风险。
三、主动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
(一)服务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与法治化营商环境
健全涉企检察工作机制。完善企业合规检察制度,扩大合规适用范围,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长效体系,区分涉案企业、经营者、从业人员责任,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影响。常态化开展涉企司法监督,整治超标的查封、违规扣押冻结、选择性执法司法等问题。
强化创新驱动司法保障。完善知识产权检察集中统一履职机制,建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一体化保护模式,加大关键核心技术、种业、中医药、数字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检察监督机制。
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围绕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成渝、黄河、长江等重大区域战略,建立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统一办案标准、共享线索资源、联合专项监督。完善检察援藏援疆援青工作机制,支持边疆、欠发达地区检察能力提升。
(二)服务扩大内需与构建新发展格局
聚焦就业、住房、教育、养老、消费、金融等重点领域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传销、预付式消费欺诈、房产虚假宣传等犯罪,监督纠正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民事、行政案件。加强涉外检察统筹建设,完善涉外刑事案件办理、涉外民商事监督、国际司法协作机制,服务外贸、外资、“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三)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诉源治理
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现代化。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常态化开展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完善民事行政申诉一体化办理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机制,推广检察调解、检调对接,推动“四下基层”制度化。
全方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落实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协同机制,完善性侵、欺凌、监护缺失等案件专项办理规则,健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监督机制,规范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建设未成年人检察专门办案区、心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