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宇
2020年10月26日
在海洋检察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研讨会上的致辞
贾宇
2020年10月26日
尊敬的万春专委,尊敬的何中伟市长,各位专家、来宾、媒体朋友,沿海省(市)检察系统的各位领导、同仁们:
大家上午好!
秋风送爽,天清气朗。在这宜人的金秋十月里,我们齐聚东海之滨,共同探讨海洋检察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当下与未来。首先,我谨代表本次研讨会主办方之一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对出席会议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检察同仁表示热烈的欢迎!
本次研讨会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的高度重视,刚才何中伟市长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借此机会,我代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向最高人民检察院、舟山市委市政府,以及共同承办本次研讨会的浙江海洋大学、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浙江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致以诚挚的谢意!
我国是海洋大国,海域面积辽阔。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是党中央着眼于国际国内发展大势、拓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空间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向海则兴、背海则衰,海洋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宏大命题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摆在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社会治理力量面前的必答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保障海洋强国建设,推进海洋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检察机关责无旁贷。
浙江是海洋资源大省,拥有相当于陆域面积2.6倍的26万平方公里广阔海域,占全国的1/5和2/5的海岸线和海岛数,拥有可捕捞量位居全国第一的舟山渔场,以及货物吞吐量连续11年蝉联世界第一的宁波舟山港,在我国海洋发展战略中占据重要地位。浙江因海而兴、依海而强,早在2003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时,就把新一轮发展的视野投向广阔的“蓝色国土”, 将海洋经济列入“八八战略”,明确“要把浙江建设成海洋经济强省”。17年来,浙江历届省委省政府常抓不懈,以创新赋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开放扩大海洋经济拓展空间,在“海洋大省”向“海洋强省”的转变中不断迈步向前。
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浙江是重点;推动海洋检察创新发展,服务保障海洋战略,浙江同样是重点。近年来,浙江省检察机关和沿海省(市)兄弟检察机关一道,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呼应经略海洋的司法需求,大力向海洋领域延伸检察监督职能:我们深入开展了“守护海洋”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深化海上“枫桥经验”,加强检察机关之间区域联动以及与海洋行政机关、海事法院、高校之间的协作配合,海洋检察监督效能不断提升。我们积极开拓创新,在舟山设立全国首个海洋检察部门和全国首家驻海警局检察官办公室;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对船舶交通肇事案提起公诉,系全国海事法院自 1984 年成立以来的首例;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对发生在舟山海域的3件15人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成为全国首次,同时也开创了检察机关开展跨区域诉讼的先例。我们积极开展海洋检察理论和实务问题的攻关研究,成立浙江省海洋检察研究基地,全省一批涉海课题获高检院、省法学会等单位立项、一批涉海调研成果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一批课题研究成果逐步转化为海洋检察工作机制,为推动“四大检察”在海洋法治领域延伸发展提供了扎实有力的理论储备。2018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对浙江海洋检察工作作出批示肯定,要求“进一步探索海洋检察工作规律,发挥更大作用,更好服务经济发展。”本月,张军检察长再次批示,要求浙江“进一步深入研究,服务国家深耕海洋、经略海洋战略,把检察服务保障国家战略想到、做到前面”。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和批示肯定,既是鼓励,更是鞭策,也为浙江海洋检察工作进一步大胆实践创新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今天,我们会同检察日报社举办本次“海洋检察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研讨会,邀请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