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政治站位
(一)深化思想认识
1.及时通报巡察反馈情况
2.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
(二)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实行制定巡察整改方案
(三)周密部署安排
1.强化阶段衔接
2.健全调度机制
3.坚持标本兼治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
1.针对学习贯彻中央文件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2.针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监督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3.针对支农涉农资金使用缓慢的问题
4.针对乡村振兴综合利用项目债券资金使用缓慢的问题
5.针对农业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支付缓慢的问题
6.针对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检查指导不足的问题
7.针对不规范“三资”合同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三)在“百千万工程”中一体推进“三不腐”情况方面
8.针对花生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辐射和带动未达到预期目标的问题
9.针对部分扶贫项目存在拖欠本金及分红的问题
10.针对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使用缓慢的问题
11.针对未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的问题
12.针对中央预算投资项目监管不严的问题
13.针对指导督促落实村组代理记账不彻底的问题
14.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5.针对单位代支个人应缴的“五险一金”未及时收回的问题
16.针对资金审核不严的问题
17.针对开支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18.针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9.针对公车报废处置所得资金未及时划款的问题
(四)为“百千万工程”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方面
20.针对党的领导弱化的问题
21.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规范的问题
22.针对党建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23.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足的问题
(五)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
24.针对上轮巡察反馈“回头看”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25.针对上轮巡察反馈“回头看”问题不整改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
(二)持续压实整改责任
(三)持续完善制度机制
(四)持续推动成果转化
(五)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XX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百千万工程”机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X月中旬至X月中旬,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X月,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
1.及时通报巡察反馈情况。在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迅速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全面传达巡察反馈问题,确保党组全体成员准确掌握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切实增强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整改动员大会,对整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对照问题清单拟订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路径
1.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我局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亲抓部署、协调、督办整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具体落实。
2.实行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及时召开党组会议逐项分析研判巡察反馈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时限、工作要求,确保整改方案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
(三)周密部署安排,分步扎实推进
局党组在全面研判反馈问题的基础上,将集中整改期科学划分为三个阶段,确保整改任务压茬推进、务求实效。
1.强化阶段衔接,有序压实推进。严格按照“动员部署、全面整改、汇总总结”三个阶段划分工作重心。在动员部署阶段,重点完成思想统一、方案制定与任务分解,为整改奠定坚实基础;在进入全面整改阶段后,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同步推进具体问题“销号”与长效机制建设;在汇总总结阶段,则着力于成果固化、报告撰写与情况公开,确保整改过程形成完整闭环。
2.健全调度机制,实施过程管控。整改期间,建立了“每月调度、党组听取、限期督办”的常态化推进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各责任领导整改情况汇报,及时掌握进展、研判难点、调整策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按照既定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3.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改质效。在推进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党组始终强调“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巡察暴露出的共性问题和制度漏洞,深入剖析根源,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百千万工程”机动巡察(反馈)问题台账》指出,我局在落实“百千万工程”工作中存在5方面25项问题。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关于“百千万工程”部署要求等情况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中央文件精神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已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将相关学习纳入常态化议程。一是学习计划有效执行。自2025年10月起,已按计划在党组会议上开展专题学习,后续学习正按月度计划持续推进;二是学习形式创新落实。已建立并实施“1+2+N”领学制度,每次学习均安排1名局领导领学、2名班子成员作重点发言,其他参学人员结合岗位实际交流研讨,确保了学习的深度与实效;三是长效机制初步形成。通过将中央文件精神学习明确为党组年度重点任务,并与专题研讨、警示教育相结合,学习制度的系统性、规范性得到强化,为推动“三农”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2.针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监督指导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度落实。已在2025年8月25日印发的《XX区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将“各服务主体服务小农户的比例不低于60%”作为硬性约束条款,从政策层面确保了小农户优先受益的导向;二是验收严格。针对部分服务主体初期验收抽查覆盖面不足的问题,我局于2025年12月14日前,统一组织验收专家对相关主体完成了抽查,各服务主体服务农户数合计10664户,在确保覆盖各主体、各镇街的情况下,随机抽查394户,抽查占比3.69%,确保所有主体的最终抽查农户比例均达到3%以上。
3.针对支农涉农资金使用缓慢的问题。一是畅顺资金拨付与协调机制。通过加强与区财政局的常态化沟通与联动,已确保财政资金能顺利结算,但水稻育秧项目因企业自筹资金未落实,尚未达到支付条件,导致财政资金暂无法配套下达,目前正积极协调推动解决。二是疏通项目审批与建设堵点。我局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申请材料,相关用地审批与备案手续已优先从简办理,加快项目建设,从而达到财政资金支付条件,加快涉农资金支付进度。三是多元资金保障渠道得到拓展。我局已积极推动项目实施主体与市供销联社建立合作对接,就进一步落实项目资金保障达成合作意向。
4.针对乡村振兴综合利用项目债券资金使用缓慢的问题。一是强化项目协调。我局加强与各项目业务单位、施工单位的沟通对接,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出现的矛盾与困难,督促各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并如期竣工。二是畅通支付渠道。积极与区财政局协调,就项目资金支付计划、审核流程进行常态化沟通,争取支持。截至目前,我局收到2023-2024年度乡村振兴综合利用项目债券资金已全部按时、足额支付完毕。
5.针对农业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支付缓慢的问题。一是主动加强沟通协调。我局与区财政局对接,并正式发资金协调函,加快支付流程。二是持续争取区政府支持。将资金支付问题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并按规定程序向区政府作了专项汇报,积极争取区级层面的协调与支持。截至目前,2023年我区应支付农业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已全部完成支付。
6.针对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检查指导不足的问题。一是项目年度目标基本达成。结合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提质增效行动,通过加强督导与调度,除羊角镇柏屋村项目外,2022-2023年项目已按要求在2025年12月底前全部产生收益;2024年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2025年项目8个已建设完成,3个正在建设中。二是对低收益项目精准施策。已针对收益偏低的项目逐一制定“一项目一策略”提升方案,并督促相关村集体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运营水平与收益能力,确保收益及时足额归集。三是重点个案风险有效管控。XX镇XX村项目建设商铺,已于2025年9月完成建设,已通过XX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平台开展竞投,并成功交易;利用项目结余资金,购置位于XX夜市的固定板房商铺用于出租,目前在建中。通过以上两项措施,有效保障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可持续性,持续为村集体增收提质。
7.针对不规范“三资”合同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剩余镇盛镇那梭村的1份超长期合同未整改完成,33份已完成整改。
(三)在“百千万工程”中一体推进“三不腐”情况方面
8.针对花生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辐射和带动未达到预期目标的问题。一是已向各实施主体下发专项整改通知;二是经过会议研究决定不同意羊角食品公司退出申请,退回财政资金并退出花生产业园相关项目建设事宜,已责令其恢复生产;三是各实施主体已签订承诺书,承诺完成产业园项目建设。
9.针对部分扶贫项目存在拖欠本金及分红的问题。一是为切实加强部门联动,做好欠款追收工作。2025年7月成立由区直相关部门和各涉农镇街组成的XX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专项工作组,建立完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常态化政策文件,进一步夯实管理工作基础;二是深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开展。2025年2月、9月、11月、12月及2026年1月12日,先后召开了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对需要及时进行风险处置和加强风险防范的扶贫项目进行部署,推进工作开展。四是加强同各镇、城南街道沟通协调,争取法院早日立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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