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震宁
2019年11月29日
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陈震宁
2019年11月29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次会议共审议了35项议题,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最后,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第一,联系工作实际,全面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日前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这里,我再提几点要求:一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全会精神实质,自觉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自觉性坚定性和使命感责任感。二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对照“为全国发展探路”这一要求和“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工作主基调,把全会明确的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奋力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三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人大依法履职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高质量推进地方立法,持续强化人大监督,加强“两个联系”,抓好人大自身建设,为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科学完备的制度保障。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对充分发挥立法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作出了部署安排。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深刻认识立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中的重要载体、法治保障和支撑作用,紧紧围绕四中全会确定的总体目标扎实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地方治理中的独特作用,把法律法规建立起来的制度优势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本次会议决定明年1月召开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以赴地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把省人代会开成贯彻全会精神的大会,开成团结奋进鼓劲的大会。
第二,注重实际成效,认真做好相关决议决定、法规的宣传实施工作。本次会议的一项重要成果,就是作出关于促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