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永春
(201x年9月30日)
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孙永春
(201x年9月30日)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本次常委会会议的议题多、任务重,传达学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精神,审议7件法规草案和6件有关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通过了其中的3件法规;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审议和批准2件法规;听取审议了4个报告,审议通过了2个关于省人大代表选举的文件和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还决定了人事任免等其他事项。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提出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常委会进行三次审议之后表决通过。条例明确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的原则,规范了社会生活、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工业等方面的噪声污染防治,强化了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优化投资环境,保障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省人民政府提出了外来投资服务和保障条例草案。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之后,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外来投资服务和保障条例。条例在保障外来投资者权益、强化政府服务、建立协调处理机制、规范外来投资者投资行为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人工影响天气条例。条例强化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了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的措施,明确了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条例的公布实施,必将为推动科学开发利用空中水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我省大扶贫条例出台后,得到了中央有关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认为是以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推进扶贫工作的典范。常委会把检查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7月至9月,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和秘书长分别带队,赴9个市州和贵安新区检查条例实施情况。本次会议在听取审议大扶贫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同时,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同一内容,将两种监督手段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双管齐下,体现了常委会服务大局、关注民生、破解难题的思路和决心。审议中,与会同志充分肯定执法检查组的工作,普遍赞成执法检查报告和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大家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在全国范围全面打响了脱贫攻坚战。全省上下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开创了扶贫开发事业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