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永春
(2019年3月29日)
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的讲话
孙永春
(2019年3月29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次常委会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审议了5件法规和决定草案,通过了其中4件,审议批准了2件地方性法规和2件废止法规的决定;审议了2件专项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大家在审议中认为,通过立法加强对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和保护电磁环境,特别是加强对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环境保护,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障无线电业务正常运行意义重大。法规公布施行后,各级政府、各有关方面和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严格执法,保障法规的有效实施。
审议通过的《贵州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修正案》,完善了誓词中有关奋斗目标的表述,增加了与监察委员会有关的内容,规定了宣誓仪式应当奏唱国歌。
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要求,对涉及的地方性法规进行的修改,对于保证中央政令畅通,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继续审议了《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和《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审议了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18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一年来,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18件,法工委认真做好主动审查、被动审查、专项审查,组织开展生态环保方面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等工作,加大监督纠正力度,有力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
会议还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执法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省人大常委会就城乡规划工作提出的意见高度重视,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整改落实,各位委员在审议中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希望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继续抓好落实。
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对有关法规草案提出的意见建议,请省人大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工委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法规草案,依法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刚刚胜利闭幕的全国“两会”,对今年的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结合贵州实际抓好全国“两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是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前不久,志刚书记、主任对全省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下面,根据全国“两会”精神和志刚书记、主任的要求,我讲五点意见。
一要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


